长期股票投资是指企业购入并长期持有的其他企业发行的股票。与短期股票投资不同的是,企业作为长期股票投资而购入的股票不打算在短期内出售,不是为获取股票
买卖差价来取得
投资收益,而是为在较长的时期内取得
股利收益或对被投资方实施控制,使被投资方作为一个独立的
经济实体来为实现本企业总体经营目标服务。
长期
股票投资应以取得时的
投资成本作为
初始投资成本入账。以
现金购入的长期
股票投资,应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
税金、
手续费等相关税费)作为
初始投资成本,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而尚未领取的
现金股利的,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后的差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长期
股票投资的会计核算方法有两种:一是
成本法;二是
权益法。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长期
股票投资应当采用
成本法核算;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票投资应当采用
权益法核算。
通常情况下,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
资本总额20%或20%以上,或虽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不足20%但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采用
权益法核算。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
资本总额20%以下,或对其他单位的投资虽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或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采用
成本法核算。
处置长期
股票投资时,按所收到的处置收入与长期股票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部分处置某项长期
股票投资时,应按该项投资的总
平均成本确定其处置部分的成本。
[例]强盛
证券公司20×2年3月5日购人中维通公司股票2000股,每股
实际价格15元,20×3年4月30日中维通公司宣布分派
现金股利每股0.5元。20×3年5月10日
证券公司收到中维通公司的
现金股利1000元。强盛
证券公司应作会计处理如下:
但是,
证券公司确认的
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计
净利润的分
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
现金股利超过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部分,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
账面价值。
[例] 强盛
证券公司20×2年2月2日购人海天公司10000股,占该公司
普通股总额的10%,并准备长期持有。实际投资成本为250000元。海天公司于20×2年5月2日宣告分派20×1年度的
现金股利每股0.15元。假设海天公司20×2年1月1日
股东权益合计为1400000元,其中
股本为1000000元,
未分配利润为400000元;20×2年实现净利润480000元;海天公司20×3年5月1日宣告分派
现金股利每股0.30元。强盛
证券公司应作会计处理如下:
(2)20×2年5月2日派发20×1年
现金股利时,由于强盛
证券公司20×1年尚未投资,收到的现金股利15000(150000×10%)元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
应冲减投资成本的
金额=(投资后至本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分派的
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实现的净损益)×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一投资企业已冲减的投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