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是中国共产党提出的正确处理和各民主党派相互关系的方针。1956年4月毛泽东在
《论十大关系》中提出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1957年2月,毛泽东在《
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报告中作了进一步的阐述。
在
新民主主义革命中同中国共产党进行长期合作的我国各
民主党派,为革命事业做出了贡献;在社会主义时期,他们接受
党的领导,拥护宪法,致力于
社会主义建设,是我党患难与共的朋友,具有长期共存的政治基础。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根据国内阶级关系的重大变化和新时期的总任务,进一步提出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期
爱国统一战线的一个基本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