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时报》创刊于1987年5月1日,由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交通银行、
中信实业银行共同出资联合创办,中国人民银行主管,是中国改革开放后第一个以股份制形式创办的
新闻媒体。
邓小平同志亲笔题写报名。
《金融时报》社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坚定正确的
政治立场和
舆论导向,紧密围绕金融中心工作,通过编辑出版报纸、刊物及其他
新闻宣传活动,为我国的经济金融事业服务,为
中央银行依法履行职责服务。
《金融时报》按照“立足金融,面向经济;通过金融,反映经济”的办报方针,重点宣传报导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银行在金融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公布我国的金融法令和重要的金融经济
统计资料,传递国内外金融新闻动态及时报道我国金融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成就,为实施
货币政策,金融监管创造舆论条件,提高全民族的
金融意识普及金融法律知识,不断加强对
国民经济和综合部门的
宣传报道,提高报纸的综合性,开发性与理论性。
《金融时报》创刊时为对开四版周二刊,1988年改出周三刊,1989年周四刊,1991年改为周六刊,1992年改出日报,2003年9月1日起由最初的
套红报改为
彩色印刷。
1994年扩版为对开八版日报,1999年版面由每日8版扩大到12版。扩版后,报纸的结构分为“三大板块”;即第一至四版为“
财经新闻版块”,第五至八版为“
市场新闻版块”,第九至十二版为“周刊版块”。经过全社干部职工十几年奋力拼搏,报纸发展已具规模,
信息量扩大,
时效性增强,内容更加丰富。
创刊以来,《金融时报》紧紧围绕党和
国家经济、金融、政策,围绕
金融系统尤其是中央银行的中心工作,展开积极而富有成效的宣传报道,逐渐形成了全、准、快、深、稳健求实的办报风格,既得到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好评,又受到广大读者的喜爱。
《金融时报》每周一至六出版,对开12版,全国设有15个印点(北京、上海、广州、长沙、武汉、西安、
哈尔滨、
沈阳、成都、
昆明、
济南、
郑州、杭州、
南昌、南京),海内外同时印刷
公开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