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寡头
金融学术语
金融寡头是指西方国家中掌握着经济、政治统治权大金融资本家或集团。他们在经济上的控制主要通过“参与制”进行。金融寡头掌握一个总公司,即“母公司”。“母公司”通过收买股票使其他公司从属于它,成为“子公司”;“子公司”也用同样的办法去控制其他公司,使其成为“母公司”的“孙子公司”等等。通过这种层层控制,金融寡头便可支配比它自己资本大许多倍的资本,以此加强经济上的垄断地位。他们在政治上的统治是通过同政府之间的“个人联合”进行的。
基本定义
金融寡头(Tycoon)在经济领域中的统治主要是通过参与制来实现的。垄断资本集团首先掌握一些大银行或大企业作为“母公司”,通过该公司收买并掌握其他公司的股票控制许多“子公司”,再由“子公司”以同样方法控制更多的“孙公司”,如此逐级参与,层层控制,形成一个庞大的金融资本控制体系。这个体系的最上层就是为数极少的金融寡头。他们通过“参与制”,支配了大量的社会资本,从而扩张自己的经济实力,攫取高额垄断利润。他们还通过占有创业利润,发行有价证券和公债,贱价收买、“整理”或“改组”亏本企业以及进行土地投机等手段,来保证和扩大垄断利润。
经济上的垄断统治导致金融寡头政治统治的加强。他们通过同政府进行“个人联合”,对政府决策施加压力和影响,并派遣人员或亲自担任政府要职,直接掌握国家机器。他们还把自己的势力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例如,他们建立了许多企业和机构,掌握出版、通讯、报纸、广播、电视等宣传工具,为金融资本的利益制造种种舆论。他们还插手到教育、科研、艺术、体育、卫生、宗教等部门,把他们的统治进一步渗透到上层建筑的各个领域。列宁说:“金融寡头给现代资产阶级社会中所有一切经济机构和政治机构罩上一层依赖关系的密网,──这就是这种垄断的最明显的表现”。
形成
金融寡头首先用自己的资本掌握总公司,把它作为“母公司”,然后利用“母公司”的资本购买其他企业的股票,掌握股票控制额,把它们变成自己的“子公司”,各个“子公司”再以相同的方式控制更多的公司,即“孙公司”。通过“参与制”的方式,金融寡头就可支配比其自有资本大得多的他人资本,从而实现其对整个国民经济的统治。金融寡头在政治上的统治,主要是通过“个人联合”的方式实现的。一方面金融寡头亲自出马或委派其代理人到政府机构中担任各种重要职务,另一方面金融寡头又以各种手段收买政府高级官员、国会议员等,直接操纵国家机器。在实行“个人联合”的同时,金融寡头还通过建立各种政策咨询机构等方式,影响政府的决策,通过控制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媒体,把其势力伸向上层建筑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金融寡头在政治上的统治,其目的是为了巩固它在经济上的统治。
工业垄断资本与银行垄断资本日趋溶合为金融资本,金融资本的进一步集中又形成金融寡头。
参考资料
金融寡头.价值中国网.
最新修订时间:2024-08-09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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