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统治是指在阶级社会中,掌握了
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在政治领域对被统治
阶级进行的统治,以保障其在经济上的统治地位和利益。
简介
1、政治统治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现象和过程,它包括国家统治和阶级统治两种含义。国家统治是统治阶级运用
国家机器对被统治阶级进行的统治,而阶级统治是统治阶级运用本阶级的全部力量,采用各种手段对另一个阶级所实行的控制和压迫。其中,运用国家机器是诸种控制手段中最主要的和最根本的手段,当解决统治运用这一手段时,就是国家统治。统治阶级运用
国家权力的过程就是实现国家统治的过程。由此可见,阶级统治的概念大于国家统治的概念,国家统治是政治统治的核心和基本手段,而阶级统治除运用国家机器之外,还运用其他社会政治组织对被统治阶级进行统治。阶级统治包含了国家统治。?
2、统治阶级实行专政的各种
机关、
组织和
团体的总和就叫统治机构。统治机构包含了
国家机构。运用统治机构就是实行政治统治。
任何一个阶级都是依靠由少数人组成的本阶级的各种政治组织去完成阶级统治的任务,而不可能由统治阶级的全体成员直接实行统治。这些政治组织通常包括国家机构和
社会政治组织。这些国家机构和社会政治组织的结合体,就是我们所说的统治机构。
政治统治体系和统治机构是两个范围相等的概念。政治统治体系是由全部统治机构组成的。之所以用政治统治体系这一概念来概括各种统治机构,其目的在于强调政治统治活动的复杂性,使我们能够更深入地认识政治统治的本质和形式。这些
政治组织和机构各有特点,具有不同的功能,并且相互联系、相互依存、按一定的结构组成一个有机整体,这就是政治统治体系。
实质
实质上是阶级统治,是指经济上最强大的、占优势地位的阶级,为维护和强化既定的
政治关系与
社会秩序,通过国家权力而对全社会所进行的一种强力支配与控制。其本质是政治斗争中最强大的政治势力对社会的支配与控制行为。
具备条件
政治统治体系的结构是由它本身的阶级性质决定的。这个条件包括两重含义,其一是说,政治统治体系只能是统治阶级组织的体系;其二是说,不同性质的政治统治体系制约着政治统治体系的不同结构形式。也就是说,同样的政治组织,在不同性质的政治统治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可以是不同的。
政治统治体现的结构是由社会历史条件和
阶级斗争的特点决定的。
所有政治统治体系的实质和共同特点是实现统治阶级的专政。但是如何实行统治阶级的专政,反映在各种政治统治体现的结构上又有不同特点。?
政治统治体系是社会整体的一部分,它并不包括全部社会组织,社会中有各种各样的社会组织,如
政治的、
经济的、
文化的、
军事的、
宗教的等等,因此要判定一个机构或组织是否是政治统治体系的组成部分,要看其在功能和地位上是否具有全局性、直接性和必要性三个特征,归结到一点,则是看其与国家的机构的关系如何。国家机构是政治统治体系的核心环节,国家的性质和形式集中体现在
国家机构上。国家机构是政治统治组织中力量最强大的组织,是实现政治统治体系总目标的主要机构,可以说,没有国家机构,就没有政治统治体系。正是由于国家机构在政治统治体系中的这种核心作用,在一个政治统治体系内部,各个机构、组织的活动基本上也是围绕着国家机构进行的。
国家机构的存在是政治统治体系的一个本质特征,因此,我们把与国家机构的关系如何看成是一个划分政治体系和其他社会体系的简明标准。?
总之,当一个组织或机构直接为
统治阶级的全局性利益,为实现政治统治体系的总目标而直接发挥作用,并且围绕国家机构这一中心而承担某项职能,它就成为政治统治体系的组成部分。
基础
政治统治为了把政治权力关系转变为政治权威与服从关系。政治统治之所以得以建立、维护和有效运行的因素,在《
政治学基础》一书中清楚地展现了四个方面的主要基础因素。本书概括、简洁地给出了政治统治基础的一种基本框架。下面将简要讨论这四方面基础。
政治权力基础
政治权力是政治统治的前提。没有一定的权力基础,其他基础只能是寻不到主体的装饰物。政治统治的强弱状况首先取决于作为其首要基础的政治权力的强弱状况。
可以通过举反例来说明政治权力基础的至关重要性。
清朝后期,年轻的
光绪帝渴望有所作为,将自己的立场摆在
维新派一边,想要通过变法、改革来体现其统治力。但朝中实权掌握在
垂帘听政的
西太后手中。光绪帝空有一腔热血,却没有至关重要的政治权力基础来支撑他的维新目标。这一场政治争夺中,以慈禧为首的
顽固派取得了胜利,恰是因为他们手中掌握着实在的政治权力。古今中外相似的事例有很多。因此我们可以说,强大的政治权力的存在和运行,是强化和有效实施政治统治的必要条件。
对于政治统治来说,政治权力的强大,是由构成权力的各种因素或者变量决定的,也取决于政治权力转化为社会公共权威的能力。于是,统治者要做的,是以自己强大的政治权力,把自己的力量和意志要求转化为对于全社会适用的需求,在这个过程中展现出来的就是统治的艺术。
社会基础
广大的社会基础有助于形成和巩固政治统治。政治统治不是小范围的社会活动,它需要一定范围、一定人群来供其施展各类政治统治手段。政治统治的社会基础,取决于
政治权力主体与其他社会力量和社会成员的关系状况。
所谓社会基础,就是政治权力主体为了达到自己的统治目的,竭力壮大自己的社会成员队伍,需要通过各种方法来吸纳社会成员,使自身的群众影响力达到一定程度,从而巩固自己的政权。比如说,一些国家的政治统治实行的形式是“党政不分家”,这些国家政权往往是由处于统治地位的政党经过革命等形式的社会变革建立起来的,它们的社会基础的主体部分就是本国内发展的广大的本党成员。而另一些国家通过
多党制竞选决定统治权力的归属,竞选党便竭力制造公众影响力,以争取到更多的群众支持,扩大其社会基础。但是,后者采取的方法所得到的社会基础往往是不如前者稳定的,因此要定期进行改选。而前者拥有广泛稳定的社会基础的政治统治,即使出现一定问题,引起基础的稳定,在一段时间内不会出现威胁到统治地位的群众举动。
公共职能基础
政治统治要履行社会公共职能。这是统治者必须承担的责任。权力主体不是仅仅凭借其权力向群众索取就能得到政权的巩固,他们也应承担起群众所需求的那一部分,即履行公共职能,建设各种公共生活设施等,以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使受众满意从而达到巩固政权的终极目的。
履行社会公共职能,满足的是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共同利益。因政治权力在形式上是全社会的公共权力,因此只有强大的政治权力是不足以维护统治的,而还要依靠承担社会职能的责任。
当政者履行公共职能的好处在于,进行公共建设可提高社会
生产力以及人民的物质、精神、文化等多方面的生活质量,使得社会舆论对当时政权表示满意,从而巩固政权,并使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稳定与发展。
所谓“为人民服务”,政治统治的重要部分——履行社会公共职能——未必真的是为了广大人民,有时或许只是统治者为维持自身政权而玩的花样。如俾斯麦那样评价社会福利制度建设的意义,便表现出一些统治者的自私性,他们并不是为了公民的利益而建设福利,只是为了自身的利益而建设福利制度。但是,不管这种“花样”以何种方式展现,它都是为政治统治建立公共职能基础的基本有效的手段。
心理基础
要建立社会成员对政治权威的服从心理。所谓
政治权威,以
恩格斯的观点,即是把政治权力主体的意志强加于社会成员,而权威又是以服从为前提的[①]。因此,当一定程度的服从心理在社会成员中形成,政治权威性才得到提高,政治权力才能够稳固。
社会成员对于政治权威的服从心理,关键在于社会成员在思想上和心理上对于政治统治(包括方式、方法)的认可和同意。心理基础决定了政治统治的合法性,使这种政治统治能够保持稳定与前进。
我认为,这种服从心理还取决于社会成员在社会生活中所具有的地位。这里所说的地位包括收入水平、教育程度、活动范围等方面。统治主体要懂得把握社会各阶层人士的不同心理,才能巩固自己的政权。法国大革命期间政局动荡,恰是因为当政者目光短浅,只考虑本阶级的利益,从而激起社会其他方面人士的愤懑,于是这种不懂顾全大局的政治统治便一次又一次地被颠覆。
政治统治要建立一定的心理基础,就需要控制或制造具有一定公信力的权威媒体。在一些政治统治中,统治者忌讳
宗教传播,或利用宗教传播,就是为了通过宗教这种媒介来控制群众的思想。现今社会,各国政府普遍控制着一家或多家新闻出版机构和广电机构,譬如中国的
新华社、
人民日报等。通过控制媒体宣传来培养社会成员的利于统治的心理基础,不失为一种明智、强效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