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税三期工程,是2008年启动的工程,运用先进税收
管理理念和信息技术做好
总体规划。
金税工程是国家
电子政务“十二金”工程之一,从1994年上半年到2001年上半年,先后经历了一期和二期建设阶段。2005年9月7日,国务院审议通过金税三期工程
项目建议书;2007年4月9日,发改委批准金税三期工程
可研报告;2008年9月24日,发改委正式批准初步
设计方案和中央
投资概算,标志金税三期工程正式启动。
金税工程中的重要环节为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从94年,根据朱总理“先试点,后推广”的指示精神,开始组织力量在辽宁
鞍山、江苏
镇江和广东
珠海三市试点,1996年1月1日起全国凡是开具百万元版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全部安装运行
防伪税控系统,2000年1月1日起,所有十万元版以上的增值税
专用发票一律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已经进入全面的三期推广阶段,全面覆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只要开具专用发票就必须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可以说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是我国“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创造发明。
金税三期工程在广东、山东、河南、山西、
内蒙古、重庆6个省(市)级国地税局先行试点,然后在全国推广。这项具有重要
战略地位的国家级信息系统工程,融合了税收业务变革和技术创新,具有六大创新点:
运用流程管理理念规划征管系统,直接使用
工作流工具,增强征管系统的适应性,有效支持业务由职能导向转变为流程导向,由结果监督转变为过程监督。
通过规范
数据采集方式和标准,实现涉税信息的“一次采集,系统共享”,并为涉税信息的拓展应用奠定基础。
逐步建立以总局为主、省级为辅的全国征管数据应用大集中模式,在总局进行征管数据的集中处理和存储,并建立第三方信息共享机制,实时、完整、准确地掌握纳税人涉税信息和
税务机构、人员情况。
通过建设统一的网络
发票管理、查询等系统,制定网络
发票开具标准和
赋码规则等相关制度,及时获取纳税人开具发票信息,与申报信息分析比对,促进
税源管理;为纳税人提供发票信息
辨伪查询;并逐步实现发票无纸化,最大限度地压缩假发票的制售空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重庆税务局作为全国地税首家金税三期试点单位将于2013年2月正式上线运行金税三期工程核心征管、个人
税收管理、决策支持1包和决策支持2包等软件。
金税三期工程属国家级信息系统工程,是国家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该系统融合了
税收征管变革和技术创新,统一了全国各地税征管应用系统版本,搭建了统一的纳税服务平台,实现了全国
税收数据大集中,对于进一步规范全国
税收执法、优化纳税服务、实现“降低
税务机关征纳成本和执法风险,提高纳税人遵从度和
满意度”的“两提高、两降低”的税收征管改革目标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二)2013年2月6日18:00开始暂停
网上办税(社保费)、银行端查询缴税(社保费)、网络发票超定额补税业务和
电话申报业务。
(四)2013年2月9日0:00至2013年2月21日24:00,进行内部业务办结、老系统数据静止、历史
数据迁移、新
系统初始化、系统验证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