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涛(?—1379年),
高丽王朝后期官员。字长源(又作仲恬),号萝葍山人,延安(今朝鲜黄海北道
延安郡)人,曾在
明朝考中
制科,后归高丽任职,官至密直提学。后因得罪权臣
李仁任而被诬陷处死。
金涛早年读书于萝葍山,曾考中进士功名(高丽的进士只是一种称号,并非科举及第),至正二十二年(1362年)在
洪彦博、
柳淑主持的科举中考中
榜眼,乙科及第(状元朴实),授
全州司录。经过五次转官,升为正言,因言事而被罢免。
明朝开国后,对高丽等国颁科举诏,金涛报名应举,与朴实(
朴宜中)、柳伯濡、
李崇仁、
权近先在国内由
李仁复、
李穑主持的乡试中脱颖而出(他排第四名)。因权近、李崇仁未满二十五岁,故他与朴实、柳伯濡在洪武三年(1370年)九月随贺正使权钧到明朝。金涛在洪武四年(1371年)三月初一日举行的
制科中登第,而朴实、柳伯濡则落榜。
明太祖朱元璋任命他为
东昌府安丘县丞,他以“不通华言且亲老”为由推辞,朱元璋批准,并“厚给道里费,遣舟送还”。回国后,
恭愍王说:“我国之人登制科者固罕,况此人既登科,又蒙敕授,名扬一时,使天下知我国有人,恨不早知其来而礼迎之。”于是提拔金涛为右司谏、艺文应教,累迁成均司艺,恭愍王还手书“金涛长源萝葍山人”赐给他。
王禑即位后,金涛历任门下舍人、右司议。洪武九年(1376年)受
李仁任、
池奫指使,弹劾三司右使
金续命并使其被流放。同年十二月转任左副代言,后升知申事,又拜密直提学。金涛依附洪仲宣,议论人物,为李仁任所厌恶。洪武十二年(1379年)五月,金涛家奴窃取延庆宫旧基之石,被监察司官吏逮捕。李仁任嗾使言官弹劾金涛不敬,加以审问。宦官李得芬与金涛有交情,所以在他的请求下,王禑只罢了金涛的官。监察司又请求流放金涛,也被李得芬拦下。七月,
崔莹举报赞成事
杨伯渊谋害李仁任和庆复兴(
庆千兴)两位宰相,金涛及全天吉、林甫、韩轸等作为杨伯渊的同党被逮捕审讯,全天吉招认,唯独金涛拒绝认罪,于是遭到严刑拷打,经过三次晕厥后醒来,才被迫
诬服,并对狱官表示:“我死不足惜,杀一无辜,反受其殃。”随后他和杨伯渊等人都被处死,枭首示众,没收家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