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桂兰(1957年~2012年),是一名人民
法官,也是一名“
人民调解员”。她一方面维护法律的
尊严,公正执法,铁面无私;一方面融入感情,加强案件调解。她所审理的案件90%都是
调解结案。14年来,她共审理1050起
案件,无一起重审改判案件,无一起超审限案件,无一起上访缠诉案件,无一起违法违纪案件。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个人简介
金桂兰,女,
朝鲜族,大专文化。1957年5月出生于
黑龙江省宁安县镜泊乡五峰楼村,1974年10月参加工作,1976年7月加入
中国共产党,曾任宁安县镜泊乡五峰楼村妇女主任、镜泊乡妇联主任、东京城镇团委干事、
东京城镇纪检委员等职务,1990年9月由东京城镇政府借调到宁安法院东京城人民法庭工作,后转为法院正式干警,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科级审判员、正科级审判员、副处级审判员等职务。
金桂兰同志共做过七次大小手术。1979年9月份,她因患
阑尾炎穿孔转变成
腹膜炎,在宁安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做了第一次手术;1980年初又因同病做了第二次手术;1982年在牡丹江红旗医院做了刀口修复手术;1998年4月份,金桂兰在
牡丹江红旗医院做乳腺
病理切片手术;后又做复乳腺手术;1999年4月做
乳腺肿瘤切除手术;2001年她因患有胆结石又在牡丹江第二人民医院做
胆结石切除手术。
个人事迹
清廉执法
公正与清廉相辅相成。尤其在当前
市场经济环境下,金钱的诱惑,对每一位法官来说无疑是一种严峻的考验。金桂兰深深体会到,要做到公正司法,就必须增强自身的抵御能力,两袖清风、一尘不染。要耐得住寂寞和清贫,干干净净做人,认认真真办案,绝不能玷污神圣的法律。1999年,她在处理外地客商李某诉本地一木器厂货款纠纷一案中,李某怕法庭倾向本地
企业要不回货款,便给她送去三千元钱,并许诺办成之后另有重谢。虽然此案李某百分之百能胜诉,但是金桂兰并没有收他的钱,而是向他说明依法办案是法官的职责,法庭不会为了地方和部门利益而搞地方保护,更不会谋取个人私利。经过公正裁决,法庭为其追回了全部货款。当他来取执行款时,他又一次拿出一沓钱恳切地对金桂兰说:“金法官,上次我给你钱是怕货款要不回来,这回货款全回来了,这点钱是我的一点心意,你一定要收下”。金桂兰能够看得出,这一次李某是诚心诚意感谢她,但是,不能因为为当事人办了一点点事,就收取当事人的好处,她仍然婉言拒绝了。
拒礼拒贿
虽然
金钱对人的诱惑很大,但是金桂兰认为
人民法官受人民养育,就应该用人民给予的审判权为民主持公道,伸张社会的正义和公平,维护法律的尊严与神圣,而不能谋取任何私利。2005年9月份,金桂兰负责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告在买
汽车时,因为缺少资金,便由原告给垫付了4.6万元始终没还。在诉讼过程中,原告打听到金桂兰家在牡丹江居住,便把电话打到她家中,约她出来详谈,金桂兰说有事你可以到法庭去说,按规定不允许法官私自会见当事人。但当事人表示家也在牡丹江住,到法庭去一趟浪费路费不说而且还耽搁时间,金桂兰考虑当事人困难,便接待了当事人,在了解完案情后,当事人从口袋里拿出了一个很厚的信封,说:“八月节快到了,这点钱你随意买点礼物。”金桂兰严肃地对他说:“案子我会秉公处理的,但钱你必须拿回去,否则我也会上缴到单位。”这名当事人无奈,只好把钱又重新装回口袋。事后他又多次请金桂兰吃饭,但也被金桂兰婉言谢绝了。
一心为民
金桂兰同志把自己全部的爱和工作热情都奉献给来法庭求助的每一位诉讼当事人。96年她曾审理过一位年过七旬的老大娘诉儿子赡养纠纷案。大娘早年丧夫,辛辛苦苦将两个儿子抚养成人,成家立业,但是两个儿子成家后却谁也不赡养老人。老人现在独自住在一个象棚子一样的小屋里,连饭都吃不上,有病也没钱治。万般无奈之下,老人来到法庭,起诉两个儿子索要赡养费。对大娘的处境,金桂兰十分同情,当听说老大娘早晨还没吃饭时,她立刻给老人买来了热腾腾的包子和稀粥,劝慰老人回去耐心等待,法庭一定会尽快处理。看到老大娘无钱坐车,她还给老人买了
车票,一直将老人送到回家的车上。第二天,她就和法庭工作人员驱车来到了大娘的住处,找来了她的两个儿子,对他们遗弃老人的行为进行了教育,依法讲清了赡养老人的义务及不履行义务所要承担的
法律责任,使他们承认了错误,并责令两个儿子轮流抚养老人。过后,老大娘专程到法庭来看金桂兰,含着热泪说:“姑娘,我没什么可以送给你的,但是我一辈子不会忘记你。”
关心同志
金桂兰虽然身患重病,死亡时刻威胁着她,但她事事想着别人,处处关心着同志。每当干警有个大事小情她总是忙前忙后。法庭有位审判员下乡办案时,妻子临盆了,金桂兰得知后,立即找车将其送到妇产医院,办理了住院手续,并熬了小米粥,守候在
医院。直到医生要为其做剖腹产时,这名干警才赶回来;副庭长刘瑞成家在宁安,办案回来患了感冒,她送来了感冒药,端来了滚热的姜汤;庭里食堂的师傅病了,她主动代劳,不顾自己的病体,主动为干警们烧火做饭;哪个干警下乡没回来吃饭,她总是惦记着,打电话催促,并把饭留好;庭里开展活动,她都以极大热情积极参与。对待集体、对待同志她很热心,但她自己家有事却从不开口,就连自己住院,孩子当兵,丈夫手术,家庭乔迁等等,从不告诉别人。她就是这样宁可亏欠自己和亲人,从来也不亏欠法律,亏欠人民。
个人荣誉
1998年,被宁安市人民法院评为“办案能手”
1998年8月,被宁安市人民法院党组授予“东莱式干警”荣誉称号
1998年10月,被
牡丹江市委
政法委授予全市
政法系统“人民满意的最佳干警”称号
1998年,被宁安市东京城镇党委评为“
优秀共产党员”
1999年1月,被
黑龙江省委政法委授予全省政法战线“学创活动”先进个人标兵称号
1999年3月,被宁安市
妇联授予“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1999年4月,被省法院评为1997年—1998年度全省法院系统“优秀审判员”
1999年,被宁安市东京城镇党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2000年3月,被省法院、省法官协会、省女法官协会授予黑龙江省“十杰女法官”称号
2000年3月,被省妇联授予黑龙江省“三八红旗手”称号
2000年4月,被省法院荣记个人二等功
2000年3月,被牡丹江市总工会授予“十佳女职工”称号
2000年7月,被中共宁安市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2000年7月,被中共牡丹江市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2001年4月,被牡丹江市人民政府授予(1998—2000年度)市“劳动模范”称号
2001年7月,中共宁安市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2001年7月,被中共牡丹江市委授予“
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2002年1月,荣获牡丹江市委、牡丹江市政府颁发的“全市政法系统最高荣誉”奖
2002年7月,被中共宁安市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2002年7月,被中共牡丹江市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2002年12月,被省法院授予“人民满意的好法官”称号
2003年1月,被牡丹江市委政法委评为2002年度全市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
2003年7月,被牡丹江市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2004年3月,被宁安市妇联评为首届“巾帼十佳”
2004年1月,被宁安市人民法院评为“优秀审判员”
2004年7月,被东京城镇党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2004年11月,被宁安市人民法院评为“公正为民”先进个人标兵
2005年2月,被宁安市人民法院评为“目标考评”先进个人
2005年2月,被宁安市人民法院评为“办案能手”
2005年2月,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三优”评选活动中被评为“优秀法官标兵”
2005年1月,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一等功
2005年1月,被牡丹江市总工会授予全市“改善发展环境百面旗”竞赛活动先进个人
2005年3月,被
全国妇联授予“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2005年3月,被
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女法官”称号
2005年3月,被黑龙江省委命名为“心系百姓的好法官”称号
2005年4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人民法庭优秀法官”称号
2005年6月,被黑龙江省总工会授予“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百面旗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家庭概况
金桂兰同志原居住于距东京城镇四公里的城东乡大荒地村(原
牡丹江师范学院所在地),1997年搬到牡丹江市,家离单位很远,工作非常辛苦。
爱人
金桂兰的爱人李永春(朝鲜族),系牡丹江师范学院保卫科民警,两人1984年结婚,感情很好,2002年,李永春也被医院检查出患有膀胱癌。乳腺癌术后,金桂兰的右臂一直肿胀得比左臂粗一倍,连写字都困难。胆结石手术的刀口又一直不愈合。刀口流出的脓水时常把衣服都浸透了。金桂兰经常偷偷地自己往外挤脓血。一次,同事看见吓坏了,要带她去医院。她却不经意地说:“没事,把脓挤出来就好了。”去年九月份对她来说又是一个重弹炸响了,她爱人也被检查出患有癌症,这给她这个本来就已拮据的家庭带来了更沉重的压力。李永春手术时,金桂兰请了一周的假,李永春只让她在医院守了三天:“桂兰,你身体不好,工作又忙,回去吧。”李永春何尝不希望妻子守在自己身边哪,可是,他知道,在妻子的心中事业的砝码更重。每月她的丈夫都要到医院化疗一次,由于心理压力和病痛的折磨,她丈夫非常想让金桂兰在身边陪伴,然而每次都因为金桂兰工作忙而没有陪同。一天她丈夫央求她说:“桂兰,以前你有病都是我陪你去,明天你也陪我去一次吧。”金桂兰早就想留在丈夫身边好好照顾丈夫,尽自己多年未尽的妻子责任,可是那个周一她却安排了一个庭审,而当事人又都在外地,到法庭不容易,考虑到这一点,为了不让当事人白跑一趟,她又没有答应丈夫这一小小的要求。临上火车时,望着丈夫祈盼的目光,她强忍着没让眼泪流出来。
儿子
金桂兰的儿子
李一男,1985年12月份出生,2002年参军入伍,现已复员。他的儿子六岁时,便患上了营养不良症,满头的白发与这个幼小的年令极不相称,瘦弱的身躯与同龄的孩子相比显得是那样的弱不禁风。一次,儿子瞪着懵懂的眼神,抬起小脸问妈妈:妈妈,我怎么长出了和爷爷一样的头发?儿子稚嫩的问话触痛了桂兰的慈母心。她抱着儿子的头眼泪哗哗地流个不止。世上哪个母亲不爱自己的孩子?不期盼自己的孩子健康成长?可金桂兰为了自己的事业,为了她所深爱的人民,她根本无暇顾及儿子的冷暖饥饿。小一男经常在家里生一顿冷一顿地吃方便面、喝冷菜汤、啃剩馒头。邻居们都认识这个脖上挂着钥匙,面黄饥瘦的小男孩儿。金桂兰还记得儿子一男刚上小学一年级的一天,她外出办案回家已近子夜,一男身底下连褥子也没铺,已在冰凉的炕上睡着了,孩子的枕头边放着半碗剩饭,哭过的泪迹未干......望着睡梦中儿子挂满泪痕的小脸,桂兰的心痛得象锥刺般难受。她抚摸着孩子喃喃自语地说:“儿子,妈妈以后再也不这么晚回来了,再也不会不管你了。”可桂兰不知许了多少次这样的承诺,却没有一次兑现。还有一次,桂兰出去办案,把儿子放在办公室里写作业,由于走的匆忙,忘了给儿子留
钥匙。夜幕降临了,一男回到家门口等待妈妈。树上的小鸟都归了巢,可妈妈还是没有回来。大约九点多钟,一男被漆黑的夜色包围着,不禁吓得哭泣起来。哭声惊动了附近的一位大妈,老人心疼地把孩子接到了自己家里......凌晨两点,办案归来的桂兰找不到儿子急得团团转......一个多小时后,当她在大妈家见到儿子时,这位大妈劈头盖脸地一番数落:“桂兰哪桂兰,哪有你这样当妈的,整天想着别人的事,连儿子都不要了!”由于自幼缺少母亲的照顾,小一男学业平平,自己的家住在牡丹江师范学院内,可儿子却无缘进入大学校门,只好参军去了部队。至今提起这事金桂兰还是心怀愧疚,她说,这是她一生最遗憾的事。
个人语录
2、我觉得,作为一名法官要想公正审理案件,对法律的理解适用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法官的良心要正,只有良心摆正了,才不会办错案。
3、虽然法庭工作很艰苦,但是能够从事自己所热爱的事业,再苦再累我也心甘。
4、在我们法官眼里,或许这些案子都是些小事,但是对于当事人来说就不是小事,如果处理不好,很容易埋下祸根。
5、我们审理的案件虽然很多,但是有的案件当事人一辈子可能就打一次官司,这个官司的成败可能直接影响到他对法庭工作的认识,影响到他对法官的印象,有时甚至会影响到他的一生。
个人精神
金桂兰同志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高尚情怀,永葆对人民群众的火热之心和赤诚之情,强化执法为民意识,扩大执法为民效果,为人民群众真心诚意办实事,满腔热情做好事,尽心竭力解难事,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金桂兰同志自觉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对敌斗争、
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打击预防犯罪、驾驭治安局势的能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严格公正执法、保障
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服务经济建设、促进改革发展的能力,切实肩负起巩固党的
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神圣职责;
金桂兰同志公正执法、清正廉洁的职业情操,恪守政法干警职业道德,严格公正执法,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中,始终做到经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抗得住腐蚀,一身正气,一尘不染,充分展现共产党员的浩然正气、昂扬锐气和蓬勃朝气;
金桂兰同志意志坚定、无私奉献的思想品质,永远保持旺盛的斗志和坚韧的品格,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
人生观、
价值观和
权力观、地位观、
利益观,将个人理想、追求同祖国和人民的事业紧密联系在一起,把工作作为奉献的途径,在服务
祖国、服务人民的伟大实践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人物评价
拼命法官
金桂兰是那种为了工作,可以不顾一切的人。法庭成了金桂兰的“家”,她的大部分衣物都在这里。她结婚时把家安在牡丹江市,离东京城法庭有80多公里的路程,回去一次需要汽车、火车倒上三次。为了工作,她平时住在单位,与丈夫成了“周末夫妻”。
农村法院打官司季节性非常明显,农闲时是所有乡村矛盾爆发的高峰期。那时工作一忙起来,她常常一两个月回不了一次家。送达难、取证不易是在基层法院工作的特点之一。由于案件当事人多是农民,他们下地干活一走就是一天,找他们送达、取证就得赶在他们早上没离开家,或者等晚上下地回来。金桂兰往往是天不亮就起床去找当事人,三更半夜还要走村串户。她的足迹踏遍了法庭管辖的155个村屯、3061平方公里,有的地方不知已经去过多少次。夏天还好,冬天更难过。东京城镇是有名的
雪乡,汽车走不了的地方,全靠步行。在零下三四十度的天气里,走在几近没膝的茫茫雪地里是金桂兰经常要做的事。
“拼命”这个词用在金桂兰身上不只是个比喻。为了工作,她真的把命都豁出去了。乳腺癌、胆结石、白内障、
胃病、
咽炎、
风湿、关节炎……这么一长串的病名,很难相信它们都出现一个人身上。但这正是长年操劳和生活不规律给金桂兰留下的残酷印记。丈夫李永春说:“每次正视桂兰身上七次大小手术留下的伤疤,都要鼓足勇气。”
温情干部
“金桂兰同志是全市最有温情的干部。”牡丹江市市委书记
马晓林这样评价她。面对千篇一律、重复了不知多少次的案情,难免会轻视、厌倦、麻木,但金桂兰对案子的兴趣和努力,却永远像是第一次遇到新鲜事一样,总能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来做事情、审案件。和金桂兰相处七年多的老同事乔巨国说,金桂兰办案最出彩的地方是调解,这也是同行们评价最高的。调解费时费力,可经金桂兰主审的案子调解率竟高达95%。
“宽容、理解、耐心和尊重”是金桂兰在审判实践中练就的职业素养。每天,金桂兰的办公室总是屋里坐着当事人,门外候着当事人。他们脚上的泥巴弄脏了地板,他们抽的旱烟呛得她睁不开眼睛。同事都知道金桂兰最爱干净,最烦抽烟,可她对当事人却丝毫没有嫌恶之情,耐心回答问题,排解纠纷。有时讲着讲着,咽炎犯了,嘴动着,却发不出声音来。平日里,金桂兰对自己不太上心,对当事人却关怀备至。五丰村李大娘到法庭告状,金桂兰得知老人没吃饭,马上买来包子和稀饭,老人回去时她又买好车票,把老人送上火车;农民李雪梅来法庭打官司,孩子饿得直哭,金桂兰就为孩子买来饼干,冲上热奶粉;金桂兰住院时,光新村村民张长胜去医院看望,金桂兰非要塞给他50元钱,急得张长胜直喊:“到底是我来看你,还是你来看我呀!”
黑龙江省高院副院长马先兰说:“作为一名法官,最可怕的,其实不是人们所想象的办人情案,而是司空见惯后,对当事人、对案件的麻木和漠然。但金桂兰却能在任何时候,都倾心为民,充满温情。这既是职业训练的结果,更是一种人生境界……”
无言的丰碑
金桂兰所做的这些事,也许她自己都不记得,但赢得了老百姓的心。在东京城镇的老百姓间流传着这样一段
顺口溜:“俺们有位好法官,大事小情她都管,谁家有啥闹心事,就去法庭找桂兰”。五丰村的古稀老人李会善冒雪为金桂兰送来自己亲手缝制的厚棉裤,说:“姑娘,我没什么能送你的,这条裤子就给你暖暖身子吧。”光新村村民张长胜从别处找到一份封面印有金桂兰的
杂志,挂在了他家徒四壁的墙上,还不时擦拭,以免落上灰尘。金桂兰的同事说,她简直就像一位挂牌的名医,经常有人跑到
法院点名要求案子让她办。乡亲们则说,她的门好进,话好说,事好办。人民的信任是无言的丰碑。没有什么评语,能比老百姓口口相传的品评更真实。“老百姓的认同是真正的认同。”马先兰说。马晓林告诉记者,金桂兰的可贵之处不在于她做出了多么惊天动地的业绩,而是在于她能十几年如一日坚持为民办事,为民解忧,为民造福。像金桂兰这样的女人也许活得不太精致,太过辛苦,但她带给我们的震撼和感动不是惊艳一时的,而是一种每每想起就会有力量、就会受鼓舞,永远都不能抹去的美。
社会影响
2005年12月26日,
中央政法委近日发出通知,号召全国各级政法机关和全体政法干警迅速开展向金桂兰同志学习的活动。通知强调,中央政法各部门和各级党委政法委要把学习金桂兰同志作为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教育全体政法干警以金桂兰同志为榜样,认真实践“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密团结在以
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落实执法为民的要求,振奋精神、激发斗志,同心同德、开拓进取,努力为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2005年11月17日,
大兴安岭各地、各单位认真组织收看金桂兰事迹报告,广大党员干部纷纷表示,要对照金桂兰先进事迹,认真查找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差距,结合本职工作,带动职工共同致富。
十八站林业局党委以支部为单位,认真收听、收看了金桂兰的事迹报告。在报告会结束后,他们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先进性教育活动展开了座谈,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大家一致认为,金桂兰把“一心为民”的宗旨贯穿于自己全部司法活动,对待当事人像春天般温暖,做了许多感人至深的好事,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和尊重,这是金桂兰创下出色审判业绩的精神动力。大家纷纷表示,要向金桂兰同志学习,以实际行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开展好先进性教育活动,使先进性教育活动真正成为群众满意工程。
社会意义
法律是严肃的,但在金桂兰身上,法律也有了温度,有了感情。金桂兰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始终保持着微笑和耐心,以法律的尊严和理智说服人,以自己的热情和真诚打动人,不管结果如何,当事人都很佩服。与此同时,金桂兰尽可能对案件进行调解,以最小的代价来换取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她说:“很多案件多是两口子打架、借债还钱等类似的家长里短、邻里纠纷,可以调解的案件不少。如果强行判决,是可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可以省时省力,但当事人容易结仇。调解的案件远比判决的案件费时费力,可我知道,做好调解工作可以有效化解纷争、消除积怨,从而维护社会的安定。”
法律本身就是为了保护社会安全、维护社会稳定。金桂兰的事迹告诉我们,法律的尊严与构建
和谐社会不是矛盾的。金桂兰用自己的法律实践体现了两者的有机统一。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做好很多方面的工作,而保持安定有序、维护社会稳定,是最重要的工作。作为党员干部,应该在做好本职工作解决人民群众实际困难的前提下,切实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宣传好党的方针、政策,让老百姓顺气顺心,从而维护社会的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
逝世
全国模范法官、宁安市人民法院副院长金桂兰同志,因患癌症医治无效,于2012年5月8日上午在牡丹江市肿瘤医院病逝,享年55岁。
评价
作为一名基层法官,金桂兰多年扎根农村法庭,努力化解群众矛盾,解决群众难题。她的足迹遍布法庭所管辖的155个村屯,到当事人家中调解案件1000余次,累计行程5000多公里。主审的1050起案件,无一例重审改判,无一例差错超审,无一例上访缠诉,无一例违法违纪,90%以上调解结案。
金桂兰先后获得“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模范法官”、“英模天平奖章”等近百项荣誉称号。2004年被省委授予“心系百姓的好法官”,同年,被中宣部授予“时代先锋”荣誉称号。2007年当选为党的十七大代表。
金桂兰法官的经验和经历对中国法治有多重意义,其中包括了改善司法系统的公共形象,强化司法为民的信念,通过用调解来缓解中国法院系统当下普遍存在的人力缺乏这样的考量;但最重要的是对中国法治建设、司法改革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