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州海蛎子
辽宁省大连市金州新区特产
金州海蛎子,辽宁省大连市金州新区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金州海蛎子,学名太平洋牡蛎(Crassostrea gigas),又称日本真牡蛎、长牡蛎,属软体动物门、瓣鳃纲、翼形亚纲、珍珠贝目、牡蛎科。金州海蛎子外壳鳞片粗大,味道鲜甜,营养丰富,蛋白质含量高,富含多种维生素、牛磺酸及钙、磷、铁、锌等多种成份,具有较高的食用、药用价值。2014年5月22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金州海蛎子”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产品特点
感官特征
金州海蛎子贝壳长形,壳长为壳高的3倍左右。右壳较平,环生鳞片呈波纹状,排列稀疏,层次少,放射肋不明显。左壳深陷,鳞片粗大,左壳壳顶固着面小。两壳表面淡紫色、灰白色或黄褐色,壳内面白色,瓷质样。壳顶内面有宽大的韧带槽。闭壳肌痕大,马蹄形。金州海蛎子主要外在感官突出特征为:外壳鳞片粗大。
品质指标
金州海蛎子营养成分分析:蛋白质含量10.2%~10.5%,氨基酸总量达7.30%~7.33%,锌含量128.8mg/kg~143.2mg/kg。其中锌含量高于牡蛎锌含量的平均水平,4种呈味氨基酸含量比重均高于其他氨基酸。
药用价值
《本草纲目》记载:牡蛎肉多食之,能细洁皮肤,补肾壮阳,并能治虚,解丹毒。
产地环境
大连市金州新区地处辽东半岛南部,东濒黄海,西临渤海,南接大连主城区,北联普湾新区。全区海岸线320公里,拥有海域面积1759平方公里,地理、气候和近海水域自然条件优越,海洋生物资源丰富。金州新区地区属具有海洋性气候特点的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12.1℃。
金州海蛎子生产区域的黄海区水深5~10米,最深处为32米,底质以软泥、泥砂和细砂为主;表层年平均水温为12.5℃;盐度年平均为31.6‰;海域水动力活跃,水体交换流畅,海水富含氨态氮、硝酸氮、亚硝酸氮和磷酸盐等营养盐,褐藻、绿藻资料丰富,盐度适中,是鱼虾类索饵、产卵场所、洄游的通道,又是贝藻类生栖繁衍的理想环境。
历史渊源
金州渔业历史悠久,由于特有的自然和人文环境,金州海蛎子的烹食方法经历金州多代人的承传,烹食方法达三十多种,其中以生、煮、炸、烤吃为多。在金州,“炸蛎黄”为宴席名肴。 1982年,金州引进太平洋牡蛎并取代大连湾牡蛎等成为牡蛎主要生产品种。
产品荣誉
2014年5月22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金州海蛎子”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地理标志
地域保护范围
大连市金州新区杏树、登沙河、大李家、金石滩街道所辖海域。北至杏树街道北部大沙河河口,南至金石滩街道沙鱼嘴,地理坐标为东经122°20′40.266″~121°57′47.325″,北纬39°19′03.070″~38°56′40.434″。具体海域范围如下:1.N39°19′03.070″,E122°15′39.481″;2.N39°16′31.644″,E122°20′40.266″;3.N39°12′29.236″,E122°14′17.646″;4.N39°10′09.915″,E122°14′19.149″;5.N38°56′40.434″,E122°03′05.499″;6.N39°01′52.277″,E121°57′47.325″。
质量技术要求
特定生产方式
(1)产地选择:养殖场地应选择选择无污染源,潮流通畅,水质肥沃的海域,养殖环境应符合《GB/T18407.4-2001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水产品产地环境》要求。养殖用水水质应符合《NY5052-2001无公害食品海水养殖用水水质》的规定。水深要求大潮低潮时水深4米以上,流速20cm/s~60cm/s,水温1℃~30℃,盐度20‰~32‰。养殖环境及用水应定期检测,并认真做好记录。
(2)生产管理:苗种质量必须符合《SC/T2027-2006太平洋牡蛎苗种》的要求,壳长≥1.0㎝,大小均匀,色泽鲜艳,在水中开、闭壳活跃,规格合格率≥95%,伤残死亡率≤5%。整个养殖过程要遵守《SC/T0004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的规定。
浅海筏式养成的养殖设施:由浮绠、浮漂、固定橛、橛缆、吊绳和养成绳等组成。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的材料。筏架设置:要求筏向与流向垂直,每台筏架长60m~80m,筏距≥8m,绳间距1m。
筏式夹养:养成绳长2m~4m,每绳夹养扇贝壳采苗器20片~30片,每片固着10个~20个蛎苗,每公顷挂4000条~5000条养成绳。
筏式笼养:单体牡蛎一般采用筏式扇贝网笼养殖。
日常管理:调节养殖水层:在高温期及附着生物大量附着的季节,应适当调至深水层;大风浪来临前,应将整个筏架下沉或进行吊漂养殖。
防沉:随着牡蛎生长,应及时增补浮漂,防止筏架下沉。
防风:台风过后,要及时抢救扶植被埋没的固着器材。
应急处理:当毗连或养殖海区有赤潮或溢油等污染事件发生时,应及时采取处置措施,避免牡蛎受到污染。如已受污染,不符合无公害食品要求,应无害化销毁,严禁上市销售。
育肥:将壳长达到商品规格的牡蛎,分装于网笼中吊养在海湾上段或接近河口的育肥场的筏架上育肥。网笼盘直径为30cm,10层,每层放着牡蛎15个~20个,每公顷吊养6000笼~7500笼。在养成后期,经过40天~50天育肥,肥满度≥18%。
记录:对苗种来源、苗种规格、放养密度等进行记录。对养殖环境的变化及养殖水质的测量也要进行记录,以便出现问题实行追溯。
(3)收获:规格壳长≥10cm可进行收获,季节可在10月至翌年5月。对收获的牡蛎,应检查牡蛎体内的贝毒和SRSV;同时,产品的无公害指标应符合《NY5154-2008无公害食品牡蛎》标准。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禁止上市销售。
质量安全规定
金州海蛎子的产品质量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辽宁省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和《大连市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控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十五条:“农产品生产者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的规定,防止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
2、《辽宁省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禁止销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水产品:(一)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和禁止使用的渔业投入品,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水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二)渔用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水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三)在包装、保鲜、贮存、运输中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规范的;(四)经抽检、查验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五)其他不符合水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3、《大连市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未取得认证或认定的农产品,实行现场检测制度,由市场开办者现场检测合格后,允许进入市场销售。”
专用标志使用
标志使用人应在其产品或其包装上统一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金州海蛎子名称和公共标识图案组合标注形式)。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210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金州海蛎子.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查询系统.
最新修订时间:2023-01-09 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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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产品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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