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论
哲学术语
重点论是矛盾发展不平衡理论的通俗说法。宣传应当遵循的基本方法。事物矛盾两个方面的地位、作用不是均衡、相等的,而有主次之分;矛盾两个方面的关系,在发展过程中也有平和与激化的区别。事物的性质主要由取得支配地位的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所决定,因此,在革命与建设中,抓主要矛盾,抓中心工作,抓重点,是唯物辩证法的科学工作方法。但唯物辩证法的重点论和两点论是密切联系不可分割的,是两点论基础上的重点论。没有重点论的两点论,不分矛盾的主次方面,不分事物的本质与现象,不分问题的主流支流,不分事情的轻重缓急,眉毛胡子一把抓,将一事无成。脱离两点论的重点论,又会变成一点论,陷入形而上学。科学的态度应是两点论和重点论的辩证统一。在宣传活动中,既要坚持两点论,又要突出重点论,对客观事物作出全面分析
依据
主次矛盾和矛盾主次方面关系原理。
关系
两点论和重点论是辩证统一的。两点论和重点论是密切联系,不可分割的。两点是有重点的两点,重点是两点中的重点。离开两点谈重点或离开重点谈两点都是错误的。
方法
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看问题、办事情,既要全面,统筹兼顾,又要善于抓住重点和主流。既要反对离开重点谈两点的均衡论,又要反对离开两点谈重点的一点论。重点论以两点论为前提,两点论内在地包含着重点论。
应用
实际生活中,主、次矛盾应用于解决多个问题,确定工作(或任务)的主次;矛盾的主、次方面是对事物性质的探讨,对事物的评价,对形势的分析等。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7-14 11:56
目录
概述
依据
关系
方法
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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