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务员局是重庆市的政府机关,下设综合处、职位管理处、考试录用处、考核奖励处、培训与监督处五个处室,有完善
公务员考核制度,拟订公务员培训规划等职责。
内设机构
重庆市公务员局内设5个处室:综合处、职位管理处、考试录用处、考核奖励处、培训与监督处。
根据上述职责,重庆市公务员局设5个内设机构(
正处级):
(一)综合处。组织起草有关公务员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实施细则;完
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和
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制度;承担依法对公务员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监督工作;承担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
政务公开等工作;承办法定人事任免事项和以市政府名义任免的人员任免手续。
(二)职位管理处。拟订公务员
职位分类标准、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拟订
聘任制公务员管理的实施细则;负责公务员登记的综合管理,承担市级机关公务员登记的日常管理工作;完善
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制度;拟定公务员调任、转任、
挂职锻炼政策并指导和组织实施。
(三)考试录用处。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组织全市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拟订新录用人员
试用期管理办法。
(四)考核奖励处。完善
公务员考核奖励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奖励制度草案;审核上报国家奖励表彰的单位和人员;初步审核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项目和个人、集体人选;承办公务员荣誉称号的授予及市委、市政府奖励表彰事宜。
(五)培训与监督处。拟订公务员培训和在职教育政策、规划和标准;组织公务员对口培训、市级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完善公务员惩戒制度,初步审核报请市政府批准的处分;拟订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公务员分类、 录用、 考核、 职务任免与升降、奖惩、 培训、 交流与回避、 辞职辞退、 申诉控告、
职位聘任等方面的法律、 法规、 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公务员管理的地方性法规、 规章, 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和
聘任制公务员管理的实施细则。
二、拟订公务员行为规范、 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拟订公务员
职位分类标准、 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 依法对公务员 实施监督, 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
三、完善
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 负责组织本市机关公务员、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
四、完善
公务员考核制度, 拟订公务员
培训规划、 计划和标准, 负责组织市级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
五、完善
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和
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制度, 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奖励制度草案, 拟订公务员奖惩政策并指导实施, 审核上报国家奖励表彰的单位和人员, 审核以市委、 市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项目 和个人、集体人选。
七、完善
公务员交流制度, 拟订公务员调任、 转任、
挂职锻炼政策并指导和组织实施。
八、承办法定人事任免事项和以市政府名义任免的人员任免手续。
九、承办市政府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员编制
重庆市公务员局机关行政编制为28名。其中:局长1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兼任)、副局长3名,处级领导职数10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
事业编制为3名。
其他事项
重庆市公务员局的人事党务、机关财务后勤、离退休干部、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
附则
本规定由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