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
内蒙古重要的区域性
股份制商业银行。前身是鄂尔多斯城市信用社,2007年9月3日挂牌成立了
鄂尔多斯市商业银行,2010年1月27日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更名为鄂尔多斯银行。现有分支机构81家,主要分布在鄂尔多斯市所辖7旗1区,在呼市、包头、锡盟等地设有分行,另外发起设立了9家
村镇银行(共14家机构)。
银行业绩
截止2009年末,全行资产总额达239.62亿元,负债226.77亿元,存款217.71亿元,贷款75.60亿元,其中92%以上贷款投向中小企业、涉农企业、下岗人员再就业,为助推国民经济发展,扶持中小企业成长壮大,弱势群体富裕,社会和谐做出了重要贡献。 鄂尔多斯银行按照
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积极完善公司治理,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协调运作、有效制衡的“三会一层”经营运行机制。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总行内设办公室、
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票据中心、会计结算部、公司业务部、银行卡部、资金营运部、个人金融业务部、资产风险管理部、内控合规部、信息科技部、村镇银行管理总部、工会、研发中心、总行营业部及各分支行等16个职能部门,初步形成前、中、后台独立运行,相互制衡,协调高效的流程银行模式。
企业荣誉
1、2008年11月获鄂尔多斯市红十字会颁发“2008年度全市捐款捐物先进集体”;2、2009年12月获东胜区委区政府颁发的:“财政收入超百亿元先进纳税企业”;3、2010年1月获东胜区委区政府颁发的:“东胜区城市建设有功单位”;4、2011年3月获
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颁发的:“2010年玉树地震、舟曲泥石流救灾捐赠先进单位”;5、2011年12月获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宣传部颁发的:内蒙古自治区第二届公益之星评选“最具爱心单位”;6、 2011年12月获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颁发的:“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届我最喜爱的十大北疆卫士协办单位”;7、2012年3月获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和内蒙古银监局联合颁发的:“内蒙古自治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保卫工作先进集体”;8、2012年3月获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颁发的:2011年度鄂尔多斯市银行业“信贷投放奖”三等奖;9、2012年3月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颁发的:2011年度鄂尔多斯市银行业“支持中小企业奖”二等奖;10、2012年11月获得鄂尔多斯市委宣传部、鄂尔多斯市红十字会等联合颁发的:首届“博爱之星”和“志愿服务之星”评选活动独家冠名单位;11、2012年12获得由内蒙古自治区颁发的“内蒙古自治区机关档案工作测评自治区一级单位”;12、2013年获得由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全市促进就业先进企业”奖。
全辖营业网点
现全辖营业网点38个,分布在鄂尔多斯市七旗一区及主要工业园区,初步形成覆盖全市、辐射周边的金融网络体系。其中呼市分行已经开业,锡林郭勒分行即将开业,四家村镇银行已经开业,运营良好。
全行从业人员717人,平均年龄28岁,大学以上学历员工占到86%,初步形成一支年轻、富有活力、具有实践经验、文化底蕴和有效竞争力的金融团队。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承兑、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代理收付款项及
代理保险业务;代理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作为一家股份制银行,将长期坚持以差异化、特色化为发展道路,以“服务中小,服务城镇居民、服务社区,服务三农”为市场定位,不断加强与社会各个领域的沟通合作,积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全力优化企业的资源优势和竞争优势,创建诚信守法、和谐成长的先进企业文化,严防金融风险,以优质、高效、准确、快捷的服务竭诚为广大客户搭建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平台,努力建设成为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手段先进,服务和效益良好的现代特色银行、精品银行。
法人代表:赵文魁(党委书记、董事长)
分支机构
贷款种类
产品介绍:
该贷款产品是鄂尔多斯银行推行的一种有抵押
个人综合消费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300万,最长贷款期限为2年。
产品优势:
1、手续简便、放款速度快。
2、贷款额度最高为叁佰万元。
3、贷款有效期限最长为两年。
4、贷款的担保方式可采用抵押、质押、保证担保等多种方式。
贷款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且借款人年龄与贷款额度有效期限之和不超过60周岁;
2、有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4、具备鄂尔多斯银行认可的信用资格,并能够提供鄂尔多斯银行认可的有效担保,包括抵押、质押和保证等;
6、鄂尔多斯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资料:
1、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婚姻关系证明。
2、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常住户口或长期居住证明材料。
3、借款申请人资产证明材料,如房产证、股权证、存单、行驶证等。
5、贷款采用保证方式的,须提供保证人相关资料。
6、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整改通报
2020年1月,据
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发布,涉嫌违法、违规应用《鄂尔多斯银行》(版本3.1.0)未向用户明示申请的全部隐私权限,涉嫌隐私不合规。
收购项目
2024年6月21日,金融监管总局官网披露的行政许可信息显示,正蓝旗汇泽村镇银行因被鄂尔多斯银行收购而解散的申请已获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