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度干预是
经济学术语,指要求
国家授权
政府在
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经济进行干预,这种干预应当积极主动地进行,同时干预不能过多,也不能过少。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历史时期,国家干预经济的情况是不一样的。
社会本位原则又称为社会公共利益至上的原则。它是对
经济法干预经济生活范围的定位,或者说是对经济法基本出发点的规定。每一个法律部门在确定自己调整范围时,都以维护哪方面利益作为自己的基本出发点,也就是以什么为本位。
行政法强调
国家本位,注重保护国家利益;
民法则强调
个人本位,注重保护民事主体的利益。在市场经济中,市场的缺陷已经表明个人利益只有与社会公共利益平衡发展才能得到实现。因此,
经济法以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作为自己的基本出发点,即强调
社会本位。它要求个人必须服从社会的需要,个人必须作出利益上的让步,只要这种让步合乎社会的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