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期汇率
即期汇率的对称
远期汇率是“即期汇率”的对称。远期外汇买卖的汇率。通常在远期外汇买卖合约中规定。远期合约到期时,无论即期汇率变化如何,买卖双方都要按合约规定的远期汇率执行交割。远期汇率与即期汇率的差额称为远期差价,或远期汇水,通常用升水、贴水或平价来表示。一国货币的远期汇率高于即期汇率称为升水,远期汇率低于即期汇率称为贴水,二者相同称为平价。按照利率平价理论,远期差价通常反映了两种货币的利差。即利率高的货币一般表现为贴水,利率低的货币一般表现为升水。远期汇率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利用远期外汇交易进行抵补保值套汇套利和投机活动的损益。
基本释义
远期汇率是指一个远期市场交易的汇率,与即期汇率相对。外币买卖双方成交后,并不能马上交割,而是约定在以后一定期限内进行交割时所采用的约定汇率。远期外汇是以即期汇率为基础加减升贴水来计算的。直接标价法下,远期汇率低,其差价称为贴水( Discount );远期汇率高,其差价称为升水( Premium )。间接标价法下则相反。即期汇率与远期汇率两者相等称为平价(At par)。
远期汇率(forward exchange rate)也称期汇汇率,是交易双方达 成外汇买卖协议,约定在未来某一时间进行外汇实际交割所使用的汇率。
远期汇率是远期外汇买卖所使用的汇率。所谓远期外汇买卖,是指外汇买卖双方成交后并不 立即交割,而是到约定的日期再进行交割的外汇交易。这种交易在交割时,双方按原来约定的汇率进行交割,不受汇率变动的影响。
远期汇率到了交割日期,由协议双方按预订的汇率、金额进行交割。远期外汇买卖是一种预约性交易,是由于外汇购买者对外汇资金需在的时间不同,以及为了避免外汇风险而 引进的。
远期汇率是以即期汇率为基础的,即用即期汇率的“升水”、“贴水”、“平价”来表示。
一般情况下,远期汇率的标价方法是仅标出远期的升水数或贴水数。在直接标价法的情况下 ,远期汇率如果是升水,就在即期汇率的基础上,加上升水数,即为远期汇率;如果是远期贴 水,就在即期汇率的基础上减去贴水数,即为远期汇率。在间接标价法的情况下,正好相反, 远期汇率如果是升水,就要在即期汇率的基础上减去升水数,即为远期汇率;如果是远期贴水,就要在即期汇率的基础上加上贴水数,即为远期汇率。
远期汇率也有买入价卖出价,所以远期汇率的升水数或贴水数,也都有大小两个数。在直 接标价法的情况下,远期汇率如果是升水,则把升水数的小数加入即期汇率的买入价,把升水 数的大数加入即期汇率的卖出价。在间接标价法下,如果远期升水,则从即期汇率的卖出价减去升水数的大数,从即期汇率的买入价减去升水数的小数。在间接标价法的情况下,如果远期升贴水数是大数在前,小数在后,即说明是远期升水;如是小数在 前,大数在后,即说明是远期贴水。
计算
远期汇率的计算
远期汇率的计算公式是国际金融市场上比较重要和有用的一个计算公式。通过计算公式可以发现:A/B货币对于远期汇率与A、B这 两种货币汇率的未来变动趋势没有一点关系,远期汇率贴水(低于即期汇率)并不代表这两种货币的 汇率在未来一段时间会下跌,只是表明A货币的利率高于B货币的利率;同样,远期汇率升水也不代表货币汇率在将来要上升,只是表明A货币的利率低于B货币的利率。远期汇率只是与A、B 这两种货币的利率和远期的天数有关。掌握这点对运用远期业务防范汇率风险十分有 用。
计算举例
在1997年中国银行独家推出了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时候,对外公布远期四个月美 元的结汇价格高达8.4以上,甚至有达到8.5的时候,比正常的8.27左右的结汇价格高出了许多 。当时正值亚洲金融危机开始,亚洲许多国家的货币受到冲击而大幅度贬值,人民 币贬值的谣言四起,中国银行公布了如此高的远期结汇价格,许多不明白远期价格形成机 制和计算方法的公司都不理解,担心这是人民币贬值的前奏,或代表了人民币贬值的趋势,因 为他们认为,如果人民币不贬值,结汇价是8.27,四个月后也是8.27,那么中国银行能提 供四个月期的结汇价为8.4,到时如果市场价格低于8.4,中国银行肯定会亏钱,银行又肯定不 会做亏本生意,说明四个月后人民币的汇率起码要贬值到8.4以上。其实这是由于许多公司不理 解远期外汇买卖价格是怎么样形成和计算的。
比如说在三个月后要将美元兑换成日元,方法有两个,一个是将美元兑换成日元,把日元存定期三 个月,另外一个方法是先将美元存三个月定期,到期后再连本带息兑换成日元。这两种方 法获得的日元一定是一样的,否则市场就会出现套利的机会。但是美元和日元的利率是不同的 ,所以两种方法所使用的汇率水平也不同,第一种方法使用了即期汇率,而第二种方法使用的 是远期汇率。所以远期价格主要是即期汇率加减两种货币的利率差所形成的。如果把美元(即 第一个货币或数值不变的货币)当作是A货币,而把日元(即第二个货币或数值变化的货币) 当作是B货币,它们的远期计算公式是:
远期汇率=即期汇率+即期汇率×(B拆借利率-A拆借利率)×远期天数÷360从这个计算公式可以看出,在即期汇率确定的情况下,远期汇率主要与这两种货币的利率差 和远期的天数有关。而远期汇率如果B货币的利率高于A货币的利率,公式中的中括号值为正 数,远期汇率就高于即期汇率,称为升水,中括号值称为升水点;如果B货币的利率低于A货 币的利率,中括号值为负数,远期汇率就低于即期汇率,称为贴水,中括号值称为贴水点。而 在两种货币的利率都确定的时候,远期期限越长,升水点或贴水点就越大,远期汇率与即期汇 率的价差也越大。
比如说美元一个月期的同业拆借利率为2.46%,日元的利率为0.11%,美元/日元的即期汇 率为120.45,用这些因素就可以计算出一个月期日元/美元的远期汇率了:
一个月期日元/美元汇率=120.45+120.45×(0.11%-2.46%)×30÷360=120.45+(-0.24) =120.21也就是说,日元/美元一个月期贴水24点。
同样就不难理解为什么1997年时中国银行的远期结汇价格高达8.4以上了。当时人民币资金 市场紧缺,人民币同业拆借利率高达两位数(假设为13%),而美元的同业拆借利率不到5%, 以此计算四个月期人民币/美元的远期汇率为
四个月期人民币/美元汇率=8.27+8.27×(13%-5%)×120÷360=8.27+0.22=8.49
所以,确信人民币汇率不会贬值的进出口公司,利用中国银行公布的较高的远期结汇牌价, 纷纷将未来出口收入的外汇与中国银行签定远期结汇协议,在别的公司还只能用8.27的即期牌 价结汇时,他们已经可以享受到8.3、8.4甚至高达8.5的远期结汇牌价办理出口结汇,不到一亿美元的出 口收汇,这些公司通过中国银行“外汇锦囊”中的远期结汇业务额外获得了数百万元人民币的汇兑收入。同样,在1999年,由于担心美国经济出现通货膨胀,美国联邦储备银行多次提高了美元的利率,使美元的同业拆借利率高达6.5%,而人民币的同业利率大幅度下降到3%左右,使中国银行的远期结售汇牌价由大幅度的升水变为大幅度的贴水,四个月期的远期售汇价格不到8.2, 较近8.3的即期售汇牌价贴水了0.1,许多需要购买美元支付进口需要的公司又纷纷与中国银行签定远期售汇合同,同样的售汇金额,节省了数百万元人民币的购汇费用,极大改善了公司的 经营效益
报价方法
远期汇率的报价方法。远期汇率的报价方法通常有两种:(1)直接报价法。直截了当地报出远期交易的汇率。它直接表示远期汇率,无需根据即期汇 率和升水贴水来折算远期汇率。直接报价方法既可以采用直接标价法,也可以采用间接标价法。它的优点是可以使人们对远期汇率一目了然,缺点是不能显示远期汇率与即期汇率之间的关系。
(2)点数报价法。也称为即期汇率加升水、贴水、平价,是指以即期汇率和升水、贴水的点 数报出远期汇率的方法。点数报价法需直接报出远期汇水的点数。远期汇水,是指远期汇率与即期汇率的差额。若远期汇率大于即期汇率,那么这一差额称为升水,表示远期外汇比即期外 汇贵。若远期汇率小于即期汇率,那么这一差额称为贴水,表示远期外汇比即期外汇便宜。若 远期汇率与即期汇率相等,那么就称为平价。这种报价方法是银行间外汇报价法,通过即期汇率加减升贴水,就可算出远期汇率。
RMB汇率
央行表示会进一步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发挥市场供求在 人民币汇率形成中的基础性作用,完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水平已经突破7.79关口,创历史新高,相比汇改前,人民币对美元 累计升值幅度已超过5.88%。关于汇率波动以及实际升值幅度路径的讨论可谓汗牛充栋,但是, 关于境内外市场的互动却是一个“盲点”。这个盲点可能来源于某种尴尬:即境外的判断始终 走在我们的前面,境内所决定的汇率价格并没有表现出本土信息优势
境外市场对人民币汇率的代表是NDF,NDF目前的日均交易量已经做到了6亿美元左右,大约 在亚洲外汇市场排名第三,其市场规模和地位进步神速。NDF,即所谓 的非交割远期外汇合约。简单地说,就是在中国实施外汇管制的情况下,境外投资(投机)者 不能直接参与国内的汇率交易,在境外离岸市场进行“交割”,由于他们不好弄到“人民币”货币实体(中国有强制结售汇制度),于是就采 用了一种“无人民币本金”的交割方式,交割的对象是约定汇率与即期汇率之差额,而这个差 额是以遍布世界的美元来进行支付的。
中国境内的远期汇率市场建立于2005年8月10日,中国央行让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开展远期外汇交易,并允许具备一定资格的主体开展掉期交易。央行遵循自由化精神,将决定权下放给 各商业银行,央行不提供任何汇率远期的定价公式。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则构成汇率协调和报价小组,主导境内远期汇率价格的形成。
于是,由于汇率管制境内外形成了不同的远期汇率市场,那么NDF和境内的远期汇率之间的 关系就非常耐人寻味。如果国内远期汇率引导NDF,“境内引导境外”是合理的常态,其理论支 持来自Kaen和Hachey,Hartman和Swanson的研究,他们考察了美国国内利率引导离岸市场利率的情况,提出了著名的“境内优先说”,即境内相比于离岸来说,享有本土的信息优势,信息 传递的方向是服从信息在地理学的逐层扩散,信息的箭头方向是从境内到境外。但是,在人民币汇率上,外汇管制弱化了本土信息优势的功能,NDF一直充当了汇率波动引 导者的角色。在汇改之前,境内汇率市场基本上没有任何价值:银行强制性结售汇削弱了主体 的机动性,再加上银行间外汇市场是封闭的,境内的市场汇率包含的信息很少,不具备价格发 现功能。汇改之后,境内汇率市场本土优势显现,境内的即期汇率开始引导1月期的NDF,但1年 期NDF对即期汇率不存在引导功能(说明NDF的交易者基本上赌人民币单向快速升值)。另外, NDF比境内远期要更准确地从事“价格发现”。值得注意的是,在投机资本的驱动指标上,NDF对热 钱的风向标作用明显不断增强,同时,汇率市场要越来越看重NDF在人民币汇率问题上的位置和 冲击的力度。
减弱“引导权之争”最重要的办法是采用渐进的方式打通境内外两个市场,例如让国内的企 业投资境外的产品来规避汇率风险,并吸引境外投资者购买境内的汇率产品(加大境内远期市场的交易量和市场深度)。不过,这需要时间。对于中国央行来说,可以考虑接纳并让境外向国内的远期汇 率“回归”。例如,中国央行可以效仿过去韩国的做法,成立专门小组, 关注NDF的市场动态,编制NDF的信息,该信息可以帮助央行利用汇率利率平价定理推断中外间 的利率水平之差。让NDF成为人民币汇率决策和监管的参考变量。
必须注意的是,在发展境内远期汇率市场时,央行的角色是需要重新设计的。央行承 担了大部分汇率风险。如果它退出,让境内的外汇指定银行自行承担汇率交易的风险,那么, 这些银行害怕风险集中,可能会停止远期外汇服务,或者以价格调整的方式向企业转嫁风险。 所以,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央行应继续承担大部分汇率风险。央行可逐步降低承担商业银 行抛售远期外汇的比率,直到最终完全退出,由这些商业银行自己决定均衡汇率的水平。
汇率表
远期汇率表
1,即期汇率下的外币折(换)算与报价
(1)外币/本币折本币/外币。一个国家或地区外汇市场所公布的汇率表 常为1个或100个外币等于多少本币,而不公布1个本币等于多少外币。如外国进口商要求 对其报出出口商品本币价格的同时,再报出外币的价格。这只要用1除以本币的具体数字即可得 出1个本币折多少外币。(2)外币/本币的买入--卖出价折本币/外币的买入--卖出价 已知外 币对本币的买入--卖出价。求本币对外币的买入--卖出价。(3)未挂牌外币/本币与本币/未挂牌 外币的套算 求本币与未挂牌某一货币比价的方法是:①先列出本币对已挂牌某一主要储备货币中间汇率。②查阅像伦敦、纽约这样主要国际金融市场上英镑或美元对未挂牌某一货币的中间汇率(伦敦或纽约均公布英镑或美元对所有可兑换货币的比价)。 ③以①的中间汇率与②的中间汇率进行套算:②除以①,即②/①=本币/未挂牌外币的比价;① 除以②即①/②=未挂牌外币/本币的比价。(4)本币/甲种外币与本币/乙种外币折算为甲种外币 /乙种外币与乙种外币/甲种外币。
一种出口商品对外报价常涉及到许多国家,多种货币,因此要掌握不同外币间的套算方法, 以有利于报 价范围的扩大,商品市场的开拓。如已知:①本币对甲种外币的买入价卖出价;②本币对乙种外币的买入价与卖出价;如何套算:①1个甲种外币对乙种外币的买入价 和卖出价。②1个乙种外币对甲种外币的买入价和卖出价呢,现将其套算方法与程序举例说明如 下:
已知:美国纽约市场美元/先令12.97-12.98美元/克郎4.1245-4.1255。求:①克郎/先令的卖出价与买入价。②先令/克郎的卖出价与买入价。套算克郎/先令的卖出与买入价的方法是这 样的:①将克郎的数字处于分母的地位,但卖出价与买入价换位;即买入价倒在卖出价位置上 ;卖出价倒在买入价位置上。②将先令的数字处于分子的地位,卖出价与买入价不易位仍为12.97-12.98。③②/①所得之数即为克郎/先令的卖出价与买入价。克郎/先令的卖 出价为12.97/4.1255=3.1439。克郎/先令的买入价为12.98/4.1245=3.1470。如求先令/克郎的 卖出价与买入价,其方法如下,即:①将先令的数字处于分母地位,卖出价与买入价易位,即 由12.98-12.98,换位为12.98-12.97,②将克郎数字处于分子地位,卖出价与买入价不易位,仍 为:4.1245-4.1255。③②/①所得之数,即为先令/克郎卖出价与买入价。先令/克郎的卖出价为 4.1215/12.98=0.3178。先令/克郎的买入价为4.1255/12.97=0.3181。(5)即期汇率表也是确定 进口报价可接受水平的主要依据。利用不同货币的即期汇率进行套(换)算,不仅对做好出口报 价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而且对核算进口报价是否合理,可否接受也起着重要作用。①将同一 商品的不同货币的进口报价,按人民币汇价表折成人民币进行比较。②将同一商品不同货币的 进口报价,按国际外汇市场的即期汇率表,统一折算后进 行比较。
2,合理运用汇率的买入价与卖出价
汇率的买入价与卖出价之间一般相差1‰~3‰,进出口商如果在货价折算对外报价与履行支付义务时考虑不周,计算不精,合同条款订得不明确,就会遭 受损失。在运用汇率的买入价与卖出价时,就注意下列问题:(1)本币折算外币时,应该用买入 价。如某香 港出口商的商品底价原为本币(港元),但客户要求改用外币报价,则应按本币与该外币的买入价来折算。出口商将本币折外币按买入价折算的道理在于: 出口商原收取本币,现改收外币,则需将所收外币卖予银行,换回原来本币。出口商卖出外币 ,即为银行买入,故按买入价折算。(2)外币折算本币时,应该用卖出价。出口商的商品底价原 为外币,但客户要求改用本币报价时,则应按该外币与本币的卖出价来折算。出口商将外币折 成本币按卖出价折算的道理在于:出口商原收取外币,现改收本币,则需以本币向银行买回原 外币。出口商的买入,即为银行的卖出。故按卖出价折算。(3)以一种外币折算为另一种外币, 按国际外汇市场牌价折算。无论是用直接标价市场的牌价,还是用间接标价市场的牌价,外汇市场所在国家的货币视为本币。如将外币折算为本币,均用卖出价;如将本币折算为外币,均 用买入价。例如,×年×月×日,巴黎外汇市场(直接标价)法国法郎对美元的牌价为1美元(外 币)买入价为4.4350法国法郎:同日纽约外汇市场(间接标价)美元对法国法郎牌价为1美元(本币) ,卖出价为4.4400法国法郎(外币),买入价为4.4450法国法郎,则美元与法国法郎相互 折算的方法如下:①根据巴黎外汇市场(直接标价)的牌价:1美元折合法国法郎为1×4.4550=4.4550 ,1法国法郎折合美元为1÷4.4350=0.2255。②根据纽 约外汇市场(间接标价)的牌价:1法国法郎折合美元为1÷4.4400=0.2252。1美元折合法国 法郎为1×4.4450=4.4450。上述买入价卖出价折算原则,不仅适用于即期汇率,也适用于远 期汇率,买入价与卖出价的折算运用是一个外贸工作者应掌握的原则,但 在实际业务中应结合具体情况,灵活掌握。例如,出口商品的竞争能力较差,库存较多,款式陈旧而 市场又较呆滞,这时出口报价也可按中间价折算,甚至还可给予适当折让,以便扩大商品销售; 但实际工作者对这个原则要“心中有数”。
3,远期汇率的折算与进出口报价
(1)本币/外币的远期汇率折外币/本币的远期汇率。如已知本币/外币的远期汇率,因报价或套期保值的需要,需要计算出外币/本币的远期汇率,其计算的程序与方法是:①代入公式: P*=P/(S×F),P*为将本币/外币折成外币/本币的远期点数,P为本币/外币的远期点数,S为本 币/外币的即期汇率,F为本币/外币的实际远期汇率。②按公式求出远期汇率的卖出价点数与买 入价点数后,其位置要互易,即计算出来的买入价点数变为卖出价点数;计算出来的卖出价点 数变为买入价点数。例证:已知,纽约外汇市场美元/瑞士法郎即期汇率,3个月远期,1.6030-40,140-135,求:瑞士法郎/美元3个月远期点数。计算程序 与方法,①代入公式:P*=P/(S×F),P*为:瑞
士法郎/美元的3个月远期点数,P为:0.0140- 0.0135,S为:1.6030-1.6040,F为:1.6030 1.6040 -0.0140/1.5890 - 0.0135/1.5905。瑞士法郎/美元3个月远期点数=.0055=0.0140/1.6030×1.5890,瑞士法郎/美 元3个月远期点数=.0053=0.0135/1.6040×1.5905。②瑞士法郎/美元3个月远期卖出与买入价点数易位后得出:53-55。(2)汇率表中远期贴水(点)数,可作为延期收款的报价标准,远期汇 率表中升水货币即为增值货币,贴水货币即为贬值货币,在出口贸易中,进口商在延期付款条 件下要求以两种外币报价,假若甲币为升水,乙币为贴水,如以甲币报价,则按原价报出;如 以乙币报价,应按汇率表中乙币对甲币贴水后的实际汇率报出,以减少乙币贴水后的损失。所以 学会汇率表的查阅与套算,对正确报价有着重要意义。(3)汇率表中的贴水年率,也可作为延期 收款的报价标准。远期汇率表中的贴水货币,也即具有贬值趋势的货币,该货币的贴水年率, 也即贴水货币(对升水货币)的贬值年率。如某商品原以较硬(升水)货币报价,但国外进口商要 求改以贴水货币报价,出口商根据即期汇率将升水货币金额换算为贴水货币金额的同时,为弥补贴水损失,应再将一定时期内贴水率加在折算后的货价上。(4)在一软一硬两种货币的进口报 价中,远期汇率是确定接受软货(贴水货币)加价幅度的根据。例如:在进口业务中,某一商品 从合同签定到外汇付出约需3个月,国外出口商以硬(升水货币)、软(贴水货币)两种货币报价, 其以软币报价的加价幅度,不能超过该货币与相应货币的远期汇率,,否则可接受硬币报价,只 有这样才能达到在货价与汇价方面均不吃亏的目的。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4-08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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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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