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奸论
北宋文学家苏洵所作散文
《辨奸论》是北宋文学家苏洵创作的一篇散文。文章采用对比映照的手法,以古论今,抓住斯人“衣臣虏之衣,食犬彘之食,囚首丧面,而谈诗书”等“不近人情”的行为,断定斯人是大奸,必然乱国祸民,表达了作者对其人其事的厌恶、否定之情;在写作目的上,作者确有所指,但又未点明王安石。全文内容笔锋犀利,多论断而少事实依据,虽说是“见微知著”,但有牵强附会和强词夺理之感,可作为古文观览的另类一阅。
作品原文
辨奸论1
事有必至,理有固然2。惟天下之静者,乃能见微而知著3。月晕而风4,础润而雨5,人人知之。人事之推移6,理势之相因,其疏阔而难知7,变化而不可测者,孰与天地阴阳之事8?而贤者有不知,其故何也?好恶乱其中9,而利害夺其外也10。
昔者,山巨源见王衍曰11:“误天下苍生者,必此人也。”郭汾阳见卢杞曰12:“此人得志,吾子孙无遗类矣。”自今而言之,其理固有可见者。以吾观之,王衍之为人,容貌言语,固有以欺世而盗名者,然不忮不求13,与物浮沉14。使晋无惠帝15,仅得中主16,虽衍百千,何从而乱天下乎?卢杞之奸,固足以败国,然而不学无文,容貌不足以动人,言语不足以眩世17。非德宗之鄙暗18,亦何从而用之?由是言之,二公之料二子,亦容有未必然也19。
今有人,口诵孔、老之言,身履夷、齐之行20,收召好名之士、不得志之人,相与造作言语21,私立名字22,以为颜渊、孟轲复出23,而阴贼险狠,与人异趣24。是王衍、卢杞合而为一人也,其祸岂可胜言哉?夫面垢不忘洗,衣垢不忘浣25,此人之至情也。今也不然,衣臣虏之衣26,食犬彘之食27,囚首丧面28,而谈诗书,此岂其情也哉?凡事之不近人情者,鲜不为大奸慝29,竖刁、易牙、开方是也。以盖世之名,而济其未形之患30,虽有愿治之主,好贤之相,犹将举而用之。则其为天下患,必然而无疑者,非特二子之比也。
孙子曰31:“善用兵者,无赫赫之功。”使斯人而不用也32,则吾言为过,而斯人有不遇之叹,孰知祸之至于此哉?不然,天下将被其祸,而吾获知言之名33,悲夫!
注释译文
词句注释
白话译文
事物有必然的发展趋势和结果,道理有它正确的答案。天下只有头脑客观冷静的人,才能从细微的现象和变化中,看到未来的征兆。月亮周围出现大光环,即是要刮风了,石墩上面返潮湿润,即是要下雨了,这是人人皆知的。人事的发展变化,情理和形势之间的因果关系,也是空疏渺茫难以尽知,千变万化而无法预先料到的,怎么能和天地阴阳的变化相比?然而即使是贤明的人,对身边的世事也会有察觉不出来的时候,这是为什么呢?这是因为喜好和憎恶的情感搅乱了他们的思想,而利害得失的考虑又支配了他们的判断。
从前,山巨源看见王衍,他说:“将来贻误天下百姓的,必定是这个人。”郭汾阳见到卢杞,他说:“此人一旦得志,我的子孙都将一个也留不下来。”从今天的情况说来,一些事情道理确实是可以预见到的。不过,在我来看,王衍这个人,他的相貌谈吐,确实具备了欺世盗名的条件,然而他不忌恨别人,不求贪图,只不过随波逐流而已。假使晋国当时不是惠帝这样的昏君当政,而遇上哪怕只是有中等才干的君主,那么即使有千百个像王衍这样的人,又能凭什么搞乱天下呢?卢杞的奸恶阴险,确实也足以败坏国家,然而这个人不学无术,容貌不足以动人,言谈不足以蒙蔽社会。若不是唐德宗的鄙陋昏庸,他又凭什么会得到重用呢?由此说来,山巨源、郭汾阳二公预料的王衍、卢杞二人的未来,或许未必一定就是那种结局。
现在有这么一个人,嘴上讲着孔子和老子的言论,效仿伯夷和叔齐的行业,搜罗聚集了一些贪图虚名和不得志的人,相互制造舆论,私下里互相标榜,以为自己是颜渊、孟轲再世。而骨子里却是阴险毒辣,与一般人的意趣背道而驰,我看他们是王衍、卢杞合而为一体的角色,其祸害岂是言语能讲得清啊!脸脏了不忘要清洗,衣服脏了不忘要浣净,这是人的最普通的至理常情。这个人现在却不是这样,穿的是像奴仆穿的衣服,吃的像猪狗吃的食物,头发蓬乱得像囚犯,满脸污垢脏似居丧,却又满口高谈《诗经》《尚书》之中圣人的言论,难道还合乎情理吗?大凡为人处世不近人之常理常情的人,很少不是大奸贼的,正是竖刁、易牙、开方这一类的人啊。用其盖世的好名声,来相助成就其尚未实现的祸心,虽然这世上有愿意励精图治的明主,有喜贤爱才的宰相,也不免受迷惑而要举拔、重用他。如此,这种人将予天下带来祸患,则是必然是毫无疑问的,他的危害就不只是王衍、卢杞二人能比得了。
孙子说:“善于用兵的人,没有显赫的功绩。”假使这个人将来不被重用,那我所说的就算是错了,而这个人就会有怀才不遇的叹息了,这样谁又能知道给国家造成的祸害的就是此人呢?如果不是这样,天下就将要被他祸害,而我却得了个先见之明的美誉,那就太可悲了!
创作背景
北宋熙宁二年(1069年),在神宗皇帝的支持下,王安石以“变风俗,立法度”为己任,倡导了历史上的王安石变法运动。王安石变法在历史上起过积极的作用,但由于它触犯了大地主阶层的利益,再加上自身的不彻底性和执行中的种种缺陷,一开始就遭到不少权贵的激烈反对。后经“元祐更化”,变法终于破产,但斥骂之声几乎千年不绝。不仅有人把北宋之亡归罪于变法,而且王安石本人也被斥之为祸乱天下、“败国殄民”的千古罪人。
苏洵与王安石一向不和。据张方平《文安先生墓表》说:“安石之母死,士大夫皆吊,先生独不往,作《辨奸》一篇。”王安石之母死于嘉祐八年(1063年),则此篇作于王安石任宰相正式推行新法之前。此文宋本《嘉祐集》不载,见于南宋吕祖谦编选的《宋文鉴》,《古文观止》列于苏洵名下。这篇文章最早见于邵伯温所写的《邵氏闻见录》。邵伯温说:“《辨奸》一篇,为荆公发也。”苏洵在王安石实行变法之前三年便死了,故学术界认为此文显系伪托,冒苏洵之名,以攻击王安石。清代李绂蔡上翔力辩此篇乃南宋初年道学家邵伯温托名苏洵的伪作,这一争议尚无定论,即使属于伪作,它反映新旧党争的背景仍没有多大不同。
作品鉴赏
文学赏析
这是一篇优缺点都很明显的文章。它的优点主要有两方面,一在内容上,一在写作上。内容上,文中提出“惟天下之静者,乃能见微而知著”,这话很深刻。所谓“静者”,就是不为“好恶”所乱,不为“利害”所夺的人,也就是在审视人事时能保持冷静、客观而又有见识的人,这种人才能发现本质、预见前知,这话很有道理。文中又说:“凡事之不近人情者,鲜不为大奸慝”,这话也颇带警策。所谓“不近人情”,也就是矫情,也就是大悖人性,这类人固然也有性格乖僻的,不过确也有本性险恶、另怀深心的。作者在文章中提出要以见微知著的锐识去辨认那些不近人情的奸人,以防为其所害,这不论是作为理论,还是经验,对于指导人们去防范、揭露政治生活中的骗子的伪装,都是有意义的。在写作上,论述的中心虽是“辨奸”,笔墨所指处处针对王安石而言,可是自始至终都没有点出王安石之名。这样写,读者同样清楚文锋之所向,但它又使文章具有一定的哲理性,而非仅为责叱个人所局限,同时又让读者能体会到一种惝怳含蓄之趣、匣剑帷灯之妙。这是运虚写实、以虚指实的写法,用笔高明。文中句式整散结合,时有排比,显得词锋锐利,咄咄逼人。末尾用选择句,如骏马注坡而收缰,看似退后一步,实则是以顿宕收煞,激起有余不尽之意,显得精警而感慨,有一唱三叹之妙。
这篇文章的缺憾也是很明显的,那就是对王安石的指斥、比类是不恰当的。王安石诚然有忙于读书、治事而忘了盥洗、不讲究饮食等等毛病,但是否到了“衣臣虏之衣,食犬彘之食”的地步有待商榷。即使如此,这不一定算是确切意义上的“不近人情”。如果因新法失败,以及新法中弊端不少,就断定王安石是奸人。这些结论,恐怕读者都很难认同。文中还把王衍、卢杞以及竖刁、易牙、开方这些奸恶嬖丑同王安石相类比,更属不伦。文章的作者在以他的理论来攻击所谓的“今有人”、“斯人”的时候,显然带有很大的意气与私憾,这也恰好有违作者自己所说“静者”的立场。所以《辨奸论》提出的观人之法虽然有意义,但文中影射和攻击王安石的取向却是不可取的。
名家点评
明·茅坤《唐宋八大家文钞》卷一百十一:荆川尝论韩非子《八奸》篇,谓是一面照妖镜,余于老泉此论亦云。张文定公撰《老苏先生墓表》云:“嘉佑初,王安石名始盛,党友倾一时,其命相制曰:‘生民已来,数人而已。造作语言,至以为几于圣人。’”欧阳修亦善之,劝先生与之游,而安石亦愿交于先生。先生曰:“吾知其人矣,是不近人情者,鲜不为天下患。”安石之母死,士大夫皆吊,先生独不往,作《辨奸》一篇。
清·储欣《评注苏老泉集》卷三:“不近人情”四字,遂为道学正传,其不近人情愈甚,则其为道学愈大矣。余读《论语》《家语》诸书,夫子生平无一不近人情之事,无一不近人情之言,而后之号为颜、孟复出,且驾颜、孟而上之者,若此何也?
清·徐乾学《古文渊鉴正集》卷四十七:识见明到要从学问中得来,非亿中也。晦菴朱熹曰:“安石以文章节行高一世,而尤以道德经济为己任,彼遇神宗,致位宰相,乃汲汲以兵革财利为先务,引用奸邪,排摈忠良,躁迫强戾,使天下之人嚣然丧其乐生之心,卒之群奸嗣虐,流毒四海,至于崇宣之际,祸乱极矣。”
清·吴楚材《古文观止》卷十:介甫名始盛时,老苏作《辨奸论》,讥其不近人情。厥后新法烦奇,流毒寰宇,见微知著,可谓千古观人之法。
清·王应鲸《唐宋八大家公暇录》卷四:不近人情,败坏天下,非明眼人,未易觑破。(储同人语) “见微知著”四字,是一篇主脑。即辨字的本领,从荆公之不近人情上,料其为奸,必乱天下,正老泉之见微知著处。而所以能先知,则原于一静,盖静则灵,明自然之理,非亿中也。
清·林云铭古文析义》卷十四:老泉料荆公止在不近人情处看出,以竖刁、易牙、开方为比,要知此三人之不近情止是图利,而荆公却是图名。原其始,亦非以祸人为心者,但以自许太过,而新法试行于鄞邑,又颇有效,以故执持愈坚,不知天下非一邑可概,且奉行之人,又未必人人如我。盖缘平日未尝向人情物理上细心体贴,以致如此,便是不近人情的流弊。竖刁辈是甘为真小人,犹盗贼手挟刀剑戮杀人者,荆公是要作伪君子,犹庸医苦泥方书,药杀人者。不可谓盗贼是杀,庸医非杀也。奸慝之名,宜不能免,文中推见至隐,忧时之意,直与洛阳闻鹃同调,其先几特识,更堪双绝千古矣。但篇末“巨卢”二字,余向疑无所考据,较诸善本皆同。或云犬之大者,夫犬何以有衣?果尔,则当云:衣巨卢之皮也。且下句用“犬彘”矣,上句复用田犬,岂不重复。一日偶读朱晦菴《宋名臣言行录》,内载:“衣臣虏之衣。” “臣虏”二字出秦文,对“犬彘”何等精切!然后知“巨卢”乃字之讹也。凡经朱夫子手定之书,必无差错。
清·浦起龙古文眉诠》卷六十三:虚拈辨字领局,其神直注信而用之者。援揣比例,情词危切,而寄意尤在起结间。神情遥照,以警夫倾信而误用者。
作者简介
苏洵(1009年—1066年),字明允,号老泉,眉州眉山(今四川眉山)人,“唐宋八大家”之一,与其子苏轼苏辙合称“三苏”。宋仁宗嘉祐初年与苏轼、苏辙同到京师,为欧阳修韩琦所称重,荐之于朝廷,任秘书省校书郎、文安县主簿等职,留京参与编撰《太常因革礼》,书成而卒,追赠光禄寺丞。苏洵的文章深受《孟子》《战国策》的影响,长于策论,其政论、史论辞风颖锐,行文简洁而有情致,有《嘉祐集》。
邵伯温(1057年—1134年),河南洛阳人,字子文,邵雍之子。元祐二年(1087年),以经行荐,授大名府助教,调潞州长子县尉。绍圣中,监永兴军铸钱监。徽宗即位,以日食求言。乃上书累数千言,请复祖宗制度、辨宣仁诬谤、解元祐党锢、分君子小人、戒劳民用兵等。历任知陕州灵宝县、主管永兴军耀州三白渠公事、知果州、提点成都路刑狱等职。南宋初,除利路转运副使。后奉祠,提举太平观而卒。著有《易辨惑》《邵氏闻见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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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8-31 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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