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公安部
越南政府部门
越南公安部(越南语:Bộ Công an Việt Nam)是越南政府重要部门,是越南人民公安(越南语:Công an Nhan dan Việt Nam)力量的最高首脑机关。
主要职责
担负维护国家政治稳定和社会治安,打击各类犯罪,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任务。
领导分工
越南公安部党务系统为中央公安党委,设书记和副书记各1人;行政系统为公安部,设部长、常务副部长、副部长。
内设机构
后勤-技术总局(原名后勤工程总局,第四总局):总局长Lê Văn Minh中将。全国共有4000余人,总局机关有500人,下设参谋局(H42)、装备与技术管理局(H44)、营房与基本建设局(H45)、环境与科学技术管理局(H46)、联络通信局(H47)、信息技术局(H49)、卫生局(H50)、管理局(H51)、运输仓库局(H52)、机要局、公产管理与财务会计室(H55)、业务机器与电子技术研究所(H56)、业务材料与化学生物技术研究所(H57)、19-8医院、30-4医院、199医院、传统医学医院、Gmobile移动通信公司、白藤公司、巴定公司、升龙公司、汽车技术公司等。各省公安厅设有后勤处,各县公安局设有后勤大队。
情报总局(第五总局):总局长邓春銮(Đặng Xuân Loan)中将、副总局长黎孟强。下设参谋局、后勤-技术局、情报科学院、B15局、B18局、B23局、B31局、B32局、B42局、B43局、B50局、B51局、B52局等。人民公安警察总局(原名预防和打击犯罪总局,第六总局):总局长范文永中将、副总局长杜金线。设总局办公室、总局监察室、总局党委监察委员会、警察参谋局(C42)、政治局、后勤-业务局、调查警察机关办公室(C44)、毒品犯罪打击与预防局(C56)、社会秩序犯罪调查局(C45)、经济管理秩序与职务犯罪调查警察局(C46)、毒品犯罪调查警察局(C47)、职务犯罪调查警察局(C48)、环保犯罪调查警察局 (C49)、预防打击高技术犯罪警察局(C50)、罪犯追缉警察局(C52)、社会秩序行政管理警察局(C64)、居住登记管理与人口数据警察局(C72)、警察业务档案局(C53)、技术与外线警察局 (C51)、刑事科学研究院(C54)。该总局负责全国的警察工作,警察总局还直接管理几所警察院校和公司及企业:警察大学、消防高等学校、第三警察中学、第四警察中学、青少年罪犯改造学校等警察院校。还有升龙公司、农业产品加工企业、消防器材生产企业等公司和企业。
社会秩序与安全管理总局(第七总局,已并入第六总局):副总局长杜挺毅 副局长陈文卫少将。
执法与司法支援总局(第八总局):总局长Nguyễn Ngọc Bằng少将。下设:参谋局(C82)、刑事执行监督与司法支援局(C83)、看守所管理局(C84)、监狱管理局(C85)、教育改造与社区融入局(C86)、后勤-技术局(C87)、总局监察(C88)、政治局(C90)、业务教育与培训中心、总局直属监狱。
警卫司令部(K10):司令Vũ Xuân Sinh中将。1989年1月13日设立该司令部。担负党和国家领导人、工作区域、重要会议与来宾的警卫工作。下设:综合房、参谋房、干部组织房、政治工作房、后勤房、党和国家领导人警卫房、会议外宾警卫房、警卫技术房、党中央与国会处所警卫房、党的工作与群众工作房、180警卫房(位于胡志明市)、600团、375团、312团、建筑项目管理办、业务教育与训练中心。
机动警察司令部 (K20):司令阮文旺中将,政委Đỗ Đức Kính中将。2009年11月12日设立该司令部。下设:东北部机动警察团(E22)、西原机动警察团(E20)、中部机动警察团(E23)、西南部机动警察团(E21)、西北部机动警察团(E24)、东南部机动警察团(E25)、第1特任警察营(河内)、第2特任警察营(胡志明市)、第3特任警察营(岘港)、机动警察业务指导房、技术与机要信息房、建设项目与营房管理房、党的工作与群众工作房、党委监察委员会、业务教育与训练中心、人民公安仪仗队、艺术团、保卫警察局(C65)、动物训练使用管理局(C69)。
国际关系局(V12):局长陈家强(Trần Gia Cường)少将
网络安全局(A68):局长Hoàng Phước Thuận少将
财务局(V22):局长Nguyễn Tiến Bền少将
法制与行政手续改革司法局(V19):局长Nguyễn Ngọc Anh少将。越南实现2013-2020年阶段行政手续、公民证件简化和居民管理数据库创建总体提案国家指委会(简称896号指委会)办事机构设在该局。
推动全民维护祖国安全运动局(V28):局长Nguyễn Văn Khảo少将
监察局(V24):局长Nguyễn Văn Lưu少将
公安部党委监察委员会(V31):常务副书记Trần Công Viên少将
消防与搜救局(C66):2014年8月26日从第七总局下属局级单位升级为公安部下属单位。局长Đoàn Việt Mạnh少将。 消防与搜救警察局下辖15个单位:参谋处(一处)、防火审查检查与火灾调查处(二处)、 防火审批处(三处)、灭火工作处(四处)、后勤处(五处)、促进防火灭火与救难救护全民运动宣传处(六处)、易燃易爆处理调查指导处(七处)、救护救难业务指导处(八处)、防火灭火与救难救护工具管理处(九处)、防火灭火与救难救护科学研究咨询与技术转移中心、北部区域防火灭火与救难救护工作国家服务中心、干部组织处、政治工作处、后勤处。在13个省、直辖市已设立消防公安厅(局),50个省公安局下属消防与搜救警察处。2015年,将有20个省、直辖市消防公安厅(局)。
规划与投资局(H43):局长Đồng Văn Sơn少将
交通警察局(C67):局长Trần Sơn Hà少将。2015年1月20日正式成立。下设参谋处(一处,交通警察信息指挥中心)、政治处(二处)、后勤处(三处)、交通安全秩序法律普及宣传处(四处)、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指导处(五处)、交通工具检定登记指导处(六处)、驾照管理考试指导处(七处)、交通导引控制组织指导处(八处)、道路交通巡逻控制指导处(九处)、 高速公路交通巡逻控制指导处(十处)、铁路交通秩序安全组织指导处(十一处)、内河航运犯罪打击预防工作处(十二处)、内河交通巡逻控制指导处(十三处)、第一艇队、第二艇队、第三艇队、业务教育与学习驾驶训练中心。
公安科学研究院(V21):院长Trần Minh Thư 少将
简介
越南公安部(越南语:Bộ Công an Việt Nam)是越南政府重要部门,是越南人民公安(越南语:Công an Nhan dan Việt Nam)力量的最高首脑机关,担负维护国家政治稳定和社会治安,打击各类犯罪,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任务。
越南全国共有公安力量21万人,其中警察15万人。警察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并实行将、校、尉军衔制。
发展历史
1945年8月9日为越南公安力量成立日。1946年2月21日,胡志明主席签署命令,在内务部之下成立越南警察局。首任局长Nguyễn Dương(1946年3月22日——6月7日),继任局长Lê Giản。1952年8月,继任局长Trần Quốc Hoàn。
1953年2月16日,胡志明签署命令,设立公安副部(Thứ Bộ Công an),越南劳动党中央委员陈国环任公安副部的副部长。1953年8月29日,越南政府决定把公安副部升格为公安部,部长陈国环。1959年边防部队改称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隶属于公安部。1960年9月劳动党三大选出新的中央政治局,陈国环任政治局候补委员。1962年7月20日,公安部开始实行警衔制。 1975年8月1日的越南第十届国会三次会议决定把内务部与公安部合并为新的内务部。1979年下半年,由于国境线上的军事战斗冲突,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改称边防部队,并由内务部转隶国防部;1988年由国防部转隶内务部;1995年底再次转隶国防部。
1980年副总理范雄兼任内务部长。1998年内务部更名为公安部。2002年,组建了新的内务部,其职权类似于中国的民政部
2013年12月9日,越共总书记签发命令,在公安部机动警察司令部实行政治委员制。2014年3月25日越南政府发布了修改、补充公安部职能、任务、权限和组织机构第77/2009/NĐ-CP号议定的第21/2014/NĐ-CP号议定。2014年11月17日,越南总理签署命令,自2015年1月1日起,改革公安部内设机构,8个总局合并为6个,其中力量建设总局更名为政治总局。
经费管理体制
越南公安力量所需经费全部由国家财政供给,每年全国公安经费支出总额占国家财政支出总额的5%。经费实行中央垂直管理,越南公安部统一管理全国的公安经费,每年公安部汇总编制全国公安经费预算,报财政部。越南国会审议通过政府总预算后,财政部将全国公安预算下达给公安部,公安部提出全国公安经费预算分配方案报部领导审批后,下达给公安部所属各总局和各省公安厅,各总局和各省公安厅再将预算分配下达给所属各局和各县公安局。公安部按月或按季度通过银行将预算经费划拨给各总局和各省公安厅,各总局和各省公安厅按月或按季通过银行将预算经费划拨给各局和各县公安局,二级预算单位和三级预算单位在银行开设的是经费限额账户。各单位预算执行要受银行监督,按国家决算制度每季每年报决算,预算按项目执行。
警察教育培训
越南青年18岁入伍,在越南人民军服役期3年,服役期满后,优秀人才被选派到警校培训,转为警察。公安部直属的6所院校有:安宁大学、警察大学、边防大学、公安科学院、刑事科学院、民族医学院,各省设有中级和初级警察学校。
最新修订时间:2024-07-29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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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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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