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思(1277~1351),字得之,大食人。祖父鲁坤,随蒙古军东迁,居
丰州(治今内蒙
呼和浩特市东白塔镇),窝阔台汗时,官至真定、济南等路监榷课税使,又迁居真定(今
河北正定)。父斡直,拜儒生为师,不乐于仕途,赡思九岁时,能每日记诵儒家经传至千言。弱冠之年,师从名儒
王思廉,博览群经,涉猎宽广,“见诸践履,皆笃实之学”,虽少壮之年,已为乡里推重。
人物生平
延佑初,诏行科举,有人劝他就试,赡思笑而不应。不久侍御史郭思贞、
翰林学士承旨
刘赓、参知政事
王士熙上章推荐。
泰定三年(1326),以遗逸名义征至上都,元仁宗于龙虎台召见,甚得宠幸。当时
倒刺沙擅权,大批西域人阿附,唯赡思避而不见,倒刺沙屡次派人征召,赡思乃以奉养父祖为由,辞归乡里。
天历三年(1330),召入为应奉翰林文字,元文宗在奎章阁召见,问赡思有何著述。次日,呈《帝玉心法》,元文宗见而称善。又 下诏令参预修纂《经世大典》,因与诸儒意见不合,请求离去,元文宗命奎章阁侍书学士
虞集挽留,赡思以母亲年迈为由,力辞,乃赐钞放还。至顺四年(1333),又命为国子博士,适遭母丧而未赴任。
元顺帝后至元二年(1336),赡思拜陕西行台监察御史。他针对当时朝政腐败情况,密封上达奏章,提出十条意见:“法祖宗、揽权纲、敦宗室、札勋旧、惜名器、开言路、复科举、罢卫军、一刑章、宽禁纲”。当时正值权奸伯颜乱政,赡思忠耿之言,震惊朝堂。侍御史赵承庆慨叹:“御史所言,切中时弊,实乃天下百姓之福也。”有赡思亲属为
陕西行省执政,为非作歹,赡思罗列其罪状,予以查办,该执政乃弃职夜逃,恰逢朝廷下诏,勿予逮捕问罪,赡思仍杖罚其所宠幸之人。巡察云南时,查办违法省臣,该省臣即挂印而去,远近为之震慑。
至正四年(1344),授江东肃政廉访副使,至正十年,又召他赴京任秘书少监,讨论治河事宜,均称病不赴任。
至正十一年,病故于家,终年七十四。后赠嘉议大夫、
礼部尚书、
上轻车都尉,追封
恒山郡侯,谥号文孝。
著作
赡思淡于名利,留心著述,才学卓异,对经学颇有研究,尤精于《易》学,它如天文、地理、音乐、算数、水利及外国史地、佛学,也无不研习精到。
家贫,有时乃至困于饮食,仍考订经传,自相慰乐。
著述有《四书阙疑》、《五经思问》、《奇偶阴阳消息图》、《老庄精诣》、《镇阳风土记》、《续东阳志》、《重订河防通议》、《西国图经》、《西域异人传》、《金哀宗记》、《正大诸臣列传》、《审听要诀》及文集三十卷。
在《常山贞石志》中保存赡思的撰文五篇:《加号大成诏书碑阴记》(至治三年五月)、《哈珊神道碑》(至顺三年十二月)、《善众寺创建方丈记》(元统三年二月)、《龙兴寺钞主通照大师碑》(至正六年八月)、《龙兴寺住持佛光弘教大师碑》(至正六年八月)
部分史料记载
文言文
《元史》 赡思,字得之,其先大食国人。赡思生九岁,日记古经传至千言。比弱冠,以所业就正于翰林学士承旨
王思廉之门,由是博极群籍,见诸践履,皆笃实之学,故其年虽少,己为乡邦所推重。延祐初,诏以科第取士,有劝其就试者,赡思笑而不应。泰定三年,诏以遗逸①征至上都,见帝于龙虎台,眷遇优渥。时倒剌沙柄国,
西域人多附焉,赡思独不往见,倒剌沙屡使人招致之,即以养亲辞归。至元二年,拜陕西行台监察御史。戚里有执政
陕西行省者,恣为非道,赡思发其罪而按之,辄弃职夜遁,会有诏勿逮问,然犹杖其私人。及分巡云南,按省臣之不法者,其人即解印以去,远藩为之震悚。三年,除佥浙西肃政廉访司事,即按问都转运盐使、海道都万户、行宣政院等官赃罪,浙右郡县,无敢为贪墨者。
复以浙右诸僧寺,私蔽猾民,有所谓道人、道民、行童者,类皆渎常伦,隐徭役,使民力日耗,契勘②嘉兴一路,为数已二千七百,乃建议请勒归本族,俾供王赋,庶以少宽民力。朝廷是之,即著以为令。赡思历官台宪,所至以理冤泽物为己任,平反大辟③之狱,先后甚众,然未尝故出人罪,以市私恩。尝与五府官决狱咸宁,有妇宋娥者,与邻人通,邻人谓娥曰:“我将杀而夫。”娥曰:“张子文行且杀之。”明日,夫果死,迹盗数日,娥始以张子文告其姑,五府官以为非共杀,且既经赦宥,宜释之。赡思曰:“张子文以为娥固许之矣。且娥夫死及旬,乃始言之,是娥与张同谋,度不能终隐,故发之也,岂赦可释哉?”枢密判官曰:“平反活人,阴德也。御史勿执常法。”赡思曰:“是谓故出人罪,非平反也。且公欲种阴德于生者,奈死者何!”乃独上议刑部,
卒正娥罪。其审刑当罪多类此。十一年,卒于家,年七十有四。谥曰文孝。
(节选自《元史》卷一九O)
【注】①遗逸:指遗才。②契勘:查证。③大辟:死刑。
译文
赡思字得之,他的祖先是大食国人。赡思九岁时,每天记诵古代经典文章达千言。到二十岁左右时,他的学业得到
翰林学士承旨王思廉的指导,由此得以阅读大量图书,并付之实践,这些全是扎实有用的学问,所以,他虽然还年轻,但已为大家所推崇器重。
延祐初年,皇帝下令通过考试录用人才,有人便劝赡思去应试,而赡思只是笑笑而已。泰定三年,皇帝因征问遗才将他诏至上都,在龙虎台见了皇帝,皇上对他礼遇极厚。当时倒剌沙主持国务,许多
西域人都依附于他,而独有赡思不去巴结他,倒剌沙多次让人去请赡思,赡思都以奉养父母而告归。
至元二年,赡思被任为陕西行台监察御史。赡思的亲戚中,有人在
陕西行省任职,恣意妄为,赡思揭发他的罪行并要追究责任,那人就离开职守连夜逃走,刚巧皇帝有令,可以不追究此人,但赡思还是杖责了那人的亲信。到赡思巡察云南时,凡发现违法的省臣官吏,即令那人解职离去,这种作法,使周边藩属大为震惊。
至元三年,赡思在
浙西肃政廉访司任职,就追究处理了都转运盐使、海道都万户、行宣政院等官吏的贪污罪,使浙西地区郡县官吏不敢再有贪赃枉法的人。浙西地区的寺庙私藏奸猾之人,所谓道人、道民、行童等,都是些违犯道德人伦的人,他们逃避徭役,使国家民力日损,查证嘉兴地区,即有二千七百多人。因此,赡思就建议将他们遣归回家,让他们供纳国家赋役,以减少其他民众负担。朝廷认为他的话很对,便著文为令。赡思历任司法部门官职,所至各地以伸冤昭雪为己任,先后平反纠正死罪案多起,但却从不故意轻判人罪,以谋取别人对自己的感谢。他曾与五府官员在咸宁县办案,有一名叫宋娥的妇女,与邻居通奸(改成“私通”较好,便于老师讲解),那位邻居告诉宋娥说:“我要杀了你丈夫。”宋娥说:“张子文将要杀我丈夫。”第二天,宋娥的丈夫果然死了。
官府追凶多日,宋娥才将张子文要杀他丈夫的事情告诉了她婆婆。五府官员认为这不是共同杀的,而且已经过大赦宽恕,应释放宋娥。赡思说:“张子文是以为宋娥一定同意他这么干的。而且,宋娥的丈夫已死了近十天,宋娥才说出这件事,这说明宋娥与张是同谋,宋娥估计不能隐瞒到底,所以才揭发出来了,这怎么可以赦免释放呢?”枢密判官说:“为活人平反,是积阴德。你不要按常理执法。”赡思说:“这是故意使人逃脱罪责,不是平反。而且,您要给活人积阴德,那对死人将如何交待?”便独自上书刑部,最终为宋娥定了罪。赡思处理刑狱定罪大多类似处理宋娥这样的事。至正十一年,赡思在家去世,享年七十四岁,被追谥为文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