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林学士承旨,中国古代官名。唐朝时期设置。
唐玄宗时设翰林学士院,设
翰林学士六员。
肃宗至德宗年间,从中择年深德重者一人为承旨,独承密命。
唐宪宗正式常设翰林学士承旨,为翰林学士之长,职权尤重,多至宰相,然犹为职衔,例由他官兼任。此后,翰林学士承旨作为翰林学士的首领,不是单纯起草诏令,而是在禁中职掌机密,是唐朝实际上的宰相,被称为“
内相”。
五代十国时期,
后梁太祖朱温为避父名讳,一度将翰林学士承旨改称翰林学士奉旨。
宋朝的翰林学士承旨已不再像唐朝那样具有宰相的职权,但仍为翰林学士院主官,别称“翰长”、“学士院长”,以翰林学士中任职最久者担任,
掌制、诰、诏、令撰述主事。不常设。
宋神宗元丰改制,定翰林学士承旨为
正三品官。
辽、金、元三代都设翰林学士承旨。辽朝时为
南面官,位在
林牙下;
金朝为翰林学士长官,
正三品;
金宣宗贞佑三年(1215年)升格为
从二品。元朝为翰林兼国史院长官,初置一员,正三品,屡有增减,后定置六员,
从一品;
蒙古翰林院亦置为长官,初置一员,从二品,屡有增减,后升从一品,定置七员。
明朝时设时废。
明太祖洪武二年(1369年)设翰林学士承旨,洪武十四年(1381年)又废。
明惠帝建文年间复置。
明成祖即位后废。清朝亦不设此职。
唐朝武德五年(公元622年),
唐高祖李渊设立由各种有才能的人士供职的官署,称为“别院”,是为
翰林院的前身。除文学人才外,医卜、方伎、书画、甚至
僧道等皆可入选,主要是供皇帝
游乐消遣的机构,史称“翰林初置,人才与杂流并处”,当时任职者并无名号,到了高宗时,开始称为“
北门学士”。
唐玄宗时遴选擅长文词的朝臣入居翰林,起草诏制,初称
翰林待诏,为“等待诏见”之意,有
张说、
陆坚、
张九龄等。后来改称
翰林供奉,翰林院因此逐渐演变为草拟机密诏制的重要机构。
开元二十六年(公元738年),
玄宗另建
翰林学士院,将文学之士从杂流中分出,供职者称翰林学士,简称学士,本身无品秩,以原品入值,由官员充任。任翰林的官员在履行翰林职责之外,与其它官员无异,照常工作。翰林
学士院是负责起草诏命、
参预机务的枢要部门,而原来的翰林院也称旧翰林院,维持原本的功能,为普通机构。后来又设翰林侍讲学士和翰林侍书学士,与学士院无关。翰林学士初置时,并无人数限额,后来依照中书舍人之制,置学士六人。
宪宗时设立学士承旨,为众学士之首,单独召见。
安史之乱以后,
藩镇割据,
宦官专权局面严重,皇帝与朝臣联合反对宦官的斗争以及朝臣内部的
党争日趋激烈。在这种局面下,号称“天子私人”的翰林学士得以在
政治地位大幅提高,先是起草内制、参谋顾问,侵夺了
中书省的权力;继而参预机密,权力趋于鼎盛。
唐德宗时,翰林学士已有“
内相”之称。翰林学士与中书舍人分工日趋明确。学士负责起草任免将相大臣、宣布大赦、号令征伐等有关军国大事的诏制,称内制;而中书舍人负责起草一般臣僚的任免及例行文告,称
外制。二者并称
两制,而内制重于外制。翰林学士也常被升为宰相。
至
唐顺宗时,翰林权力达到过一次高峰。翰林学士
王叔文与其他翰林学士实施新政,与当时集军中大权在手的宦官集团展开斗争,充分利用了翰林职权上的便利,不过最终失败。以后宦官集团
基本控制了朝中大权,翰林势力又趋式微。
五代十国时期,翰林地位较低。
后晋天福五年时更曾经一度取消翰林学士,将其职权并入中书舍人,但后来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