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付率超赔再保险(Excess of Loss Ratio Reinsurance)也称为损失中止再保险,是按年度赔款与
保费的比率来确定
自负责任和再保险责任的一种再保险方式,在约定的年度内,当赔付率超过分出公司自负责任比率时,超过部分由分入公司负责至某一赔付率或金额。
例:有一赔付率超赔
再保险合同规定,赔付率在70%以下由分出公司负责,超过70%-120%部分,即超过70%的50%部分由接受公司负责,并规定赔付金额60万元的责任限制,两者以较小者为准。假设净
保费收入为100万元,已发生赔款为80万元,则赔付率为80%,分出公司负责70%,计70万元;接受公司负责70%以后的部分,即10%,计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