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因数(素因数或质因子)在
数论里是指能整除给定正
整数的
质数。除了1以外,两个没有其他共同质因子的正整数称为
互质。因为1没有质因子,1与任何正整数(包括1本身)都是互质。正整数的
因数分解可将正整数表示为一连串的质因子相乘,质因子如重复可以用
指数表示。根据
算术基本定理,任何正整数皆有独一无二的质因子分解式。只有一个质因子的正整数为质数。
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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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比如8=2×2×2,2就是8的质因数;
12=2×2×3,2和3就是12的质因数。
把一个式子以12=2×2×3的形式表示,叫做
分解质因数。
把一个
合数写成几个
质数相乘的形式表示,这也是分解质因数,如16=2×2×2×2,2就是16的质因数。
把一个合数分解成若干个质因数的乘积的形式,即求质因数的过程叫做分解质因数。
分解质因数只针对合数。(分解质因数也称分解素因数)求一个数分解质因数,要从最小的质数除起,一直除到结果为质数为止。
分解质因数的方法是先用一个合数的最小质因数去除这个
合数,得出的数若是一个质数,就写成这个合数相乘形式;若是一个合数就继续按原来的方法,直至最后是一个质数 。
分解质因数的有两种表示
方法,除了最常用的“短除分解法”之外,还有一种方法就是“塔形分解法”。
分解质因数对解决一些自然数和
乘积的问题有很大的
帮助,同时又为求
最大公约数和
最小公倍数做了重要的铺垫。
Pollard Rho因数分解
1975年,John M. Pollard提出了第二种因数分解的方法,Pollard Rho快速因数分解。该算法时间复杂度为。
将一个正整数分解质因数。例如:输入90,打印出90=2*3*3*5。
程序分析:对n进行分解质因数,应先找到一个最小的质数k,然后按下述步骤完成:
(1)如果这个质数恰等于n,则说明分解质因数的过程已经结束,打印出即可。
(2)如果n>k,但n能被k整除,则应打印出k的值,并用n除以k的商作为新的正整数n,重复执行第一步。
(3)如果n不能被k整除,则用k+1作为k的值,重复执行第一步。
计算方法
短除法
求几个数最大
公因数的方法,开始时用
观察比较的方法,即:先把每个数的因数找出来,然后再找出公因数,最后在公因数中找出最大公因数。
例1、求12与18的最大公因数。
12的因数有:1、2、3、4、6、12 。
18的因数有:1、2、3、6、9、18。
12与18的公因数有:1、2、3、6。
12与18的最大公因数是6。
这种方法对求两个以上数的最大公因数,特别是数目较大的数,显然是不
方便的。于是又采用了给每个数分别分解质因数的方法。
12=2×2×3
18=2×3×3
12与18都可以分成几种形式不同的乘积,但分成质因数连乘积就只有以上一种,而且不能再分解了。所分出的质因数无疑都能整除原数,因此这些质因数也都是原数的
约数。从分解的结果看,12与18都有
公约数2和3,而它们的乘积2×3=6,就是 12与18的
最大公约数。
采用
分解质因数的方法,也是采用短除的形式,只不过是分别短除,然后再找公约数和最大公约数。如果把这两个数合在一起短除,则更容易找出公约数和最大公约数。
从短除中不难看出,12与18都有公约数2和3,它们的乘积2×3=6就是12与18的最大公约数。与前边分别分解质因数相比较,可以
发现:不仅结果相同,而且
短除法竖式左边就是这两个数的公共质因数,而两个数的最大公约数,就是这两个数的公共质因数的连乘积。
实际应用中,是把需要计算的两个或多个数放置在一起,进行短除。
在计算多个数的
最小公倍数时,对其中任意两个数存在的约数都要算出,其它无此约数的数则原样落下。最后把所有约数和最终剩下无法
约分的数连乘即得到最小公倍数。
分解质因数是分析和研究整数性质的重要手段。利用分解质因数法解题,可以为一些数学问题提供新的解法,启迪创造性思维;也可以使一些数学问题变难为易,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