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启大(1949年2月10日-),
安徽芜湖人,生于江西上饶。
台湾大学法律系毕业,获台湾大学法律研究所硕士学位。司法官训练所第18期毕业。
谢鸿轩的长女,台湾地区政治人物,曾经代表中国新党任职台民意代表。台湾
新党前主席、前“立委”。主张中国大陆与台湾必须统一,曾多次访问大陆。
简介
1993年9月加入新党。1982年~1992年任
新竹地方法院法官。1991年借任“高等法院”
花莲分院法官。1992年12月当选为第二届台湾地区民意代表。1995年12月当选为第三届台湾地区民意代表。1998年12月当选为第四届台湾地区民意代表。2001年3月起任
新党“全台”竞选暨发展委员会召集人
“十年教师,十年法官,两任台湾地区民意代表”,这是谢启大自己对人生经历的简要概括。她在2001年3月17日新党全委会上,被推选为党魁,从而成为台湾历史上第一位女性党魁。
谢启大是学法律出身的,一向关注弱势族群和青少年工作,在台湾政坛有“谢妈妈”之称。但是,这个“妈妈”并不好惹。她在审查法案时以一丝不苟出名,有些法案即使已经进入“三读”程序,她如果认为不妥也还是要全力阻拦。
1995年7月,台立法机构第二届第五会期结束前夕,谢启大为了阻止国民党“强渡关山”通过一项有关司法方面的议案,竟与国民党籍女性台民意代表在议场
主席台发生严重“肢体冲突”。两人扭打一团,互扯头发。事后,谢启大公开道歉,再三表示“痛心、惭愧”。但是,她因此荣登台立法机构问政满意度前十名。
台湾媒体报道此事时曾称之为“司法女兰博”再显“雌威”。而“司法女兰博”这绰号源自1989年轰动一时的“吴苏案”。谢启大只身会面当时的“司法部门负责人”
林洋港,坚决要求进行“司法改革”,声名大振。
谢启大接受凤凰卫视《
一虎一席谈》主持人
胡一虎的访问时谈到台湾反服贸学运。她直言,“所以,今天可不要认为今天老百姓都是对的,NO!我们前一段时间,也有老百姓攻占台湾地区立法机构,对吗?不对啊!那后面有人利用他呀!”
学历
台湾大学法律学系夜间部毕业(1975)
司法官训练所18期(1980)
通过了大陆司法考试,取得执业资格(2008)
经历
信义小学教师(1967)
吴兴小学教师(1970)
新竹地方法院法官(1982)
台湾高等法院花莲分院法官(1991)
台湾地区民意代表(台中市)(1995)
台湾地区民意代表(1998)
因诽谤案入监服刑(2003)
评价
谢启大性格冷静,独立性强,兼具妈妈个性,凡事巨细靡遗中又坚持原则。 据台湾媒体评价,个性鲜明的谢启大有几个突出的特点:
问政唯理念适从
无论是10年执法生涯,还是在台立法机构推动法案,理性问政是谢启大始终身体力行的做事原则,固执中透出的那份纯粹,让支持者“爱死”,令反对者“恨毙”。在2000年1月,由于新党的逐条否决,攸关“二次土改”的“农发条例修正案”在台立法机构的审议陷入冗长的表决过程。谢启大更是坚守“反对为选举而放弃对农地的保护”的立场。休息时谢启大步出议场,场外期盼法案过关的上百位来自全岛的农会干部早已失去耐性,高声痛骂谢启大“吃台湾米,竟然还漠视农民权益”。面对一触即发的场面,谢启大似乎浑然不觉,面对媒体仍大谈“农发条例修正后不应沦为财团炒作土地”,回到议场后又在发言台上不厌其烦的继续阐述,其固执难协调的程度让国、民两党台湾地区民意代表频频摇头。
问政倾情投入
气势夺人。1999年1月中旬,台立法机构两天两夜的法案大清仓让所有人累瘫了身子。偌大的议场内外,只有一袭红衣的谢启大满眼血丝但精力充沛地来回穿梭,协调法案。她说的确是累了,但她绝不会停下来。当时朝野协商的39件法案中,凭她一人之力,竟主导了14个,其“无役不与”好象是这两天的“立法院”专为她开的。而近年来许多“大部头法案”都是由她大力推动完成“立法”。谢启大游说
法案的特色是“不让我过,全部都拉倒”。她可以为了自己的法案排不上议程,不惜与所有同事为敌,瘫痪整个“立院”。没有人敢轻忽她的坚持与游说的“缠功”。
专业形象清廉公正
10年法官经历奠定其清廉公正的声誉。在轰动全岛的“吴苏案”中,她公开批评台司法部门第四厅厅长吴天惠。曾发起新竹地方法院连署声明,呼吁给法官“一个纯净的审判空间”,在司法界反响极大。任职台湾地区民意代表后,谢启大倾心“立法”,不屑应酬,无论是地方的喜庆宴酬还是“立委层级”的高级社交场合,都找不到她的身影,就连不少当年帮她选举的新党义工,都因她的“冷”而慨然离去。
谢启大三选台湾地区民意代表,竞选态势始终是两袖清风,不插旗,不搞宣传车,不设竞选总部,唯一的“联络处”设在她的办公室里,唯一的文宣是她临时用影印机印出来的A4纸,上面密密麻麻地写着她主导通过的法案和记者对她的赞誉。身旁的人笑称,
王建煊的“干净选举”,在谢启大的身上体现得最彻底。谢启大说她相信选民会支持一位不跑红白帖的专业台湾地区民意代表。 四是爱憎分明,为人仗义。最引人注目的是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时谢启大公开“挺宋”。她欣赏宋楚瑜的勤政亲民,不满国民党挟威权主导对
宋楚瑜的抹黑打压,专打不平的性格让她下定决心站出来,为宋楚瑜的“
兴票案”向选民说清楚、道明白,她公开骂“财政部”、“
监察院”,甚至公开斥责
李登辉诬告、说谎,要李登辉“闭嘴”,若不闭嘴,也要把“一派胡言”及“夭寿”两句批宋的话“活活的吞回去”。别人惟恐避之不及的浑水,她偏义无返顾地去趟。(摘自《
两岸关系》杂志 2001年第6期
徐青)
扎根大陆
在两岸关系问题上,谢启大主张统一,在台湾政坛的日子,她曾多次访问过祖国大陆。
为了政治理想,为了反对“台独”,谢启大走上了政治舞台,但她发现“李登辉一下台,我留在政坛上的理由结束了”。
她说,自己当时第一个念头就是回大陆。因为当法官时不能回,当台湾地区民意代表时又太忙。她觉得,“我为台湾这块土地奉献足够了”,而自己“50年没有了解大陆”。
从这个角度看,谢启大说,和李登辉太太打官司就好比“一个很好的机遇”,让她回大陆显得“一切顺理成章”。
在案件最终判决前的那一年,谢启大就留在大陆,在北京义务帮助一个台湾的朋友处理土地纠纷,到今天,她95%以上的时间在大陆,已经“认真地在大陆待的时间有4年多,其中北京的时间有整整4年”。
诽谤官司
曾在2000年时,指控
李登辉的太太
曾文惠女士私运美金赴美国遭美国海关退运,因而被提告
诽谤官司,一度离开台湾躲避风头后,终回台湾服完刑期。并针对此事出书。(这批被谢启大指称的以麻绳捆绑的
美金现钞,经美国银行在台湾的分行追认,使谢启大难逃坐牢的命运)
重要事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