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语法学中,词形变化或
屈折变化(Inflection or inflexion)指单字(或词根)
拼法的改变,导致语法
功能改变,进而使其代表的意义也有所改变。多因应格、数和性等方面的不同而导致的书写形式的变化。其中表示该词汇基本概念的部份称为「词根」。
汉语中的示例
虽然现今的汉语为
分析语,然而,
古汉语却是比较接近
综合语的结构的。如“饮”读做yǐn表示“喝”,例词“饮水”;读作yìn,表示“使······喝”,例词“饮马”。这是声调表
屈折变化。又如“凿”是动词,挖掘的意思,加个后缀“子”构成“
凿子”,就变成名词,指挖掘的工具。这是词缀表屈折变化。
拉丁语中的示例
语法范畴
词形变化是
语法形式,每种变化都表示一定的
语法意义。词形变化所表现的语法意义的聚合就叫做“
语法范畴”。包括单数和复数的
主格、
属格、
与格、
宾格、
工具格、前置格。我们可以把俄语里阳性、阴性、中性三种语法意义概况成一类,叫做“数”的范畴;把六个格的意义概况成一类,叫做“格”的范畴。语法范畴就是词形变化所表达的语法意义的类。如果说形态是词的变化形式方面的聚合,那么语法范畴就是由词的变化形式所表示的意义方面的聚合。由词形变化表现出来的语法范畴,是有形态变化的语言所具有的。
常见的语法范畴有性、数、格、时、体、态、人称等。
性性是某些词语里的名词的分类,也会在句法上与之相关的其他词上反映出来。名词具有的性范畴是词在入局前就确定的,如法语中的名词有性范畴,bol(碗)是阳性,pomme(
苹果)是阴性。而
冠词和形容词常常修饰名词,它们也会随着有关的名词而有性的变化,但只有进入句法结构中才能确定是阴性还是阳性,如,une grande amie(一位好朋友),这里amie是阴性,所以修饰它的冠词une和形容词grande也都是阴性的。
数 许多语言都有数的语法范畴。数这个范畴一般包括单数和复数两种意义。如英语的名词,俄语的名词和形容词都有单数和复数的变化。我国
景颇语、佤语的
人称代词有单数、
双数和复数的区别。
格 格表示名词、代词在句中和其他词的关系。前面说过,俄语的名词、代词的格有六种形式,修饰它们的形容词、
数词也有相应的格的变化。名词、代词作主语时用主格的形式,作
及物动词的
直接宾语时用宾格的形式,作
间接宾语时用与格的形式,表领属关系时用属格的形式。有格的范畴的各种语言,格的数目有多有少。例如英语的名词只有
通格和所有格两个格,
芬兰语有二十几个格。
体 体表示行为动作进行的方式,是动词特有的语法范畴。不同语言的体的范畴的表现各不一样。
英语动词有
普通体、
进行体和
完成体。动词的简单形式表示普通体(如“I write”我写),“be+动同的现在分同”表示进行体(如“I am writing”),“have+动词的
过去分词”表示完成体(如“I have written”)。汉语动词加“了”“着”“过”的现象,有人认为也是体的分别,“了”表示完成体,“过”表示
经历体,“着”表示进行体。
时 时也是动词的语法范畴,表示行为动作发生的时间。这时间往往以说话的时刻为准,分为现在、过去、未来。有些语言,动词用不同的形式来表示行为动作是发生在说话的时刻,还是在说话的时刻之前,或在说话的时刻之后。例如英语“I write”(我写,
现在时),“l wrote”(过去时),“1 shall write”(将来时)。
英语语法中通常说的“
现在进行时”实际上包括时和体两个方面:现在时,进行体;“
过去完成时”则是:过去时、完成体。
法语语法中通常说的“复合时”也是包括两个方面的,如“
愈过去时”(plus-que-parfait)实际包括过去时和完成体两个方面。
人称 不少语言的动词随着主语的人称不同而有不同的形式。俄语、法语都有三种人称。英语动词只在现在时单数的时候有
第三人称和其他人称的对立。例如:
He(she)writes
l write
You write
They write
后面三个例子的动词的形式是一样的。
态 态表示动作和主体的关系。它是动词所具有的语法范畴,一般分为
主动态和
被动态两种。主动态表示主体是动作的发出者,被动态表示主体是动作的承受者。比较:
John is writing a letter.(
约翰正在写信)
A letter is being written by John.(信正由约翰写着)
以上是对一些常见的语法范畴的简单说明。语法范畴具有很强的
民族特点,不能用一种语言的语法范畴去硬套另一种语言。
语法范畴必须有形式表示,它不是固定不变的。例如
古英语的名词和形容词都有性的语法范畴,可是
现代英语中没有了。又如古英语名词的“格”有四种:主格、宾格、与格、属格,而现代英语中前三种合并为一种,所以只有两种格,像soon这个名词的两个格,一是soon,一是son’s。
一般说来,“性”“数”“格”是名词所具有的语法范畴,形容词因为要随着名词的变化而变化,所以也有这些范畴;“时”“体”“人称”“态”是动词所具有的语法范畴。每一种语法范畴都具有如下的一些特点。
第一,有共同的意义领域。单数与复数不同,但都是数。现在时、过去时、
将来时不同,但都是时。我们正是根据词形变化表示出来的共同的意义领域把有关的项归在一个语法范畴里的。单数和过去时没有共同的意义领域,所以不能归入一个语法范畴。同一语法范畴中的各个变化形式所表示的是共同意义领域中的不同意义。
第二,同一语法范畴中的各个变化形式是互相对立的、排斥的。在组合的时候,选择甲就排斥选择乙或丙。有的选择决定于意义,有的决定于结构内部的相互制约。在“The report was good”中,“report”选择了单数,动词选择了过去时,这是所要表达的意思决定的;但动词用单数“was”而不用复数“
were”则是前面的“re-port”所决定的。
第三,同一语法范畴中各个项所表示的意义不仅取决于它本身,而且也取决于它和其他项之间的相互制约的关系。某个项的意义发生了变化,其他项的意义也会随之发生相应的改变。项的增加或减少也会引起其他项的意义的变化。例如,现代俄语的名词分单数和复数,而古俄语分单数、双数和复数。双数的消失改变了复数的意义,现代俄语的复数是多于一,而古代俄语的复数是多于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