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柜,安装专用计量表(装置)的柜体,称为计量柜。在我国计量柜一般指的是电能计量柜,根据规范《电能计量柜》(GB/T 16934-2013)中的术语定义,电能计量柜:专用柜型式的用电计量装置(
电能计量装置)。用电计量装置:计量电能的所有电气设备、电气部分及机械结构体的组合的通称。
软件简介
安装在用户处的
电能计量装置,由用户负责保护封印完好,装置本身不受损坏或丢失。当发现电能计量装置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电能计量技术机构进行处理。贸易结算用电能计量装置故障,应由供电企业的电能计量技术机构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其配套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电能计量柜的技术要求,详见国家标准规范。
设计安装
计量柜的设计与安装:
一、计量柜的配置方面
10kV及以下供电的用户,应配置全国统一标准的电能计量柜(箱)。35 kV供电的用户,宜配置全国统一标准的电能计量柜(箱)。
二、计量安全措施方面
计量柜(箱)及
二次回路连接部位,必须能够可靠地加装封印,且加封部位设计科学合理,不留空隙;对老型计量装置,要在确保计量安全措施的前提下,逐步进行技术改造。
三、互感器选用与配置
3、进线柜的
继电保护及
电流表应另单独配置电流互感器。
4、电流互感器额定一次电流的确定,应保证其在正常运行中的实际
负荷电流达到
额定值的60%左右,至少应不小于30%。
5、专用互感器额定二次负荷的确定,应保证实际二次负荷在25%一100%额定二次负荷范围内。
1、月平均用电量500万KwH及以上高压计费用户,或变压器容量为10000KVA及以上的高压计费用户,必须配置0.2 s级
电流互感器;0.2级
电压互感器;0.2 S或0.5 S级
电能表。
2、月平均用电量100万kwh及以上高压计费用户,或变压器容量为2000kVA及以上的高压计费用户,必须配置0.2 s级的电流互感器,0.2级的电压互感器,0.5 s或0.5级的电能表。
3、月平均用电量在10万kwh及以上计费用户,或变压器容量为315 kVA及以上的计费用户,必须配置0.5 s级的电流互感器,0.5级的电压互感器,1.0级电能表。
4、变压器容量在315 kVA以下计费用户、三相低力用户、单相用户,应配置0.5 S级的
电流互感器,2.0级
电能表。
1、35 kV及以下计费用
电能计量装置中的
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应不装设隔离开关辅助触点和熔断器。
2、电能计量装置必须配置联合
接线盒,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应直接经过联合接线盒接入电能表,不得经过
端子排接入。
3、互感器二次出线端子至联合接线盒进线端子的
连接导线应采用铜质单芯绝缘导线;A、B、C
相线及
中性线分别采用黄、绿、红及双色线加以区别,且必须按顺
相序接线。
4、互感器二次出线端子至联合接线盒连接导线的两端应有编号标记,字迹应清晰、耐久。
5、对电流
二次回路,连接导线截面积应按
电流互感器的额定二次负荷计算确定,至少应不小于4mm2。对于电压二次回路,连接导线截面积按允许
电压降计算确定,至少应不小于2.5mm2。
6、互感器至联合
接线盒的二次导线,在接线盒侧的长度应以盘绕的形式留有余度(30cm左右),以便今后调整接线用。
7、高压计量柜应装有分相电压表,电压表连接线应采用缘绝软导线,以区别于计量二次回路导线。
六、电能表箱设计安装方面
1、电能表箱的底部至联合接线盒下沿,联合接线盒上沿至电能表下沿之间均应留有8—10cm的空间。
2、电能表箱的尺寸要确保两个表位的空间,电能表安装在其中一侧,另一侧表位预留给
远程抄表终端设备,电能表柜的深度不小于16 cm。
3、
电能表箱视窗口的尺寸,应能满足抄录电能表电量及参数的需要。
4、安装电能表的靠背底板,应便于电能表的正面安装和拆换,并满足绝缘与阻燃要求。
5、与电能表及远程抄表终端设备无关的其它元器件不得与电能表合装。
6、计量柜底板前部两侧,应各留一个直径为5厘米的负管装置电缆孔位。
7、进线柜的
仪表箱应预置一只联合
接线盒,
电流线弓f自进线柜
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在仪表箱与计量柜电能表箱相邻的面板上,预留一个直径为2.5 cm的电缆孔位使两箱贯通。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电能计量柜
DL 447—91
1991-10-18批准
1992-05-01实施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用户处户内计费用的整体式和分体式电能计量柜的基本技术要求、试
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其包装、储运和标志等。
本标准适用于交流
50Hz、额定电压
0.38~35kV、额定电流
20~1000A,与电力用户供
电线路配合使用的相同结构型式的金属封闭式高、低压整体式电能计量柜和对
0.38~220kV
电力用户供电线路进行远方电能计量的金属封闭式低压分体式电能计量柜的设计、制造验
收。其它形式的计费用电能计量柜可参照执行。
条文中,凡名“整体式”者仅适用于对整体式电能计量柜的规定;不指名者,则对整体
式和分体式电能计量柜均适用。
2引用标准
GB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311.2 高电压试验技术第一部分一般试验条件和要求
GB311.3 高电压试验技术第二部分试验程序
GB311.4 高电压试验技术测量装置
GB763 交流高压电器在长期工作时的发热
GB2681 电工成套装置中的导线颜色
GB2682 电工成套装置中的指示灯和按钮颜色
GB2706 交流高压电器动热稳定试验方法
GB39063~35kV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
GB7251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
GB11022 高压开关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GB3924 交流有功和无功电度表
GBJ63 电力装置的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
JB616 电力系统
二次电路用屏(台)通用技术条件
JB3977 电力系统二次电路用屏(台)基本检查与试验方法
3术语
3.1
电能计量柜
对计费电力用户用电计量和管理的专用柜。
3.2
整体式电能计量柜
为电能计量柜组成形式之一。其所有的电器设备和器件均装设于一个
(或几个并列构成
一体)电气、机械结构组合的金属封闭高、低压柜(箱)内。
整体式电能计量柜分为固定式和可移开式两种。
3.2.1固定式电能计量柜:为整体式电能计量柜的系列之一,柜中所有电器设备和器件安装
后不可移动。
3.2.2移开式电能计量柜:为整体式电能计量柜中的系列之二,俗称手车式柜或抽出式柜,
其中部分(或全部)电器设备和器件装在小车上或抽屉中,检修或必要时,小车或抽屉可以拉
出,离开柜体。
3.3
分体式电能计量柜
为电能计量柜组成形式之二。其
电气一次设备与
电气二次设备是分离的,其中,电能计
量仪表和控制、信号、试验等辅助单元电气器件装设于一个
(或几个并列构成一体)电气、机
械结构组合的金属封闭低压柜(箱)内,以电缆与电流、
电压互感器或电能计量互感器柜相连
接。
3.4
专为电能计量仪表提供电流量信息的测量电流互感器。
3.5
测量专用电压互感器
专为电能计量仪表提供电压量信息的测量电压互感器。
3.6
用以完成非常规计量并具有特殊功能的电能表。如
多费率电能表、
最大需量电能表、多
功能电能表等。
3.7
用以对电力用户的
用电负荷、用电量进行监督、管理和控制的专用电气设备。
3.8
失压计时器
计算并显示计量单元的各
相电压电路
失压时间的专用电气器件。
3.9
用以对电能计量仪表进行试验或更换而不影响电能计量成套设备正常工作的试验接线
专用电气器件。
3.10
能固定各种不同安装尺寸电能表的支架式专用夹具。
3.11
计量单元
在电能计量柜中,用以完成电能计量功能的所有电气、机械器件的组合。
3.12
辅助单元
在电能计量柜中,用以供给控制和信号电源;完成控制、信号报警、防误操作联锁、现
场调试以及工作状况检查等辅助性功能的所有电气、机械器件的组合。
3.13
适用于Ⅰ类电力用户的电能计量柜
为月平均用电量
106kW·h及以上或用户变压器容量
2000kVA及以上的电能计量柜。
3.14
适用于Ⅱ类电力用户的电能计量柜
为月平均用电量
105~106kW·h或用户变压器容量
315~2000kVA,在高压侧作计量点
的电能计量柜。
3.15
适用于Ⅲ类电力用户的电能计量柜
为月平均用电量
105kW·h以下或用户变压器容量
315kVA以下高压侧作计量点,或用
户变压器容量
315kVA及以上低压侧作计量点的电能计量柜。
3.16
适用于Ⅳ类电力用户的电能计量柜
用户变压器容量为
315kVA以下低压侧作计量点的电能计量柜。
4
产品分类和型号
整体式和分体式电能计量柜,分为固定式和可移开式两个系列,其分类和型号为:
5技术要求
5.1
使用条件
5.1.1环境空气温度不高于
40℃,不低于-5℃,且
24h内平均温度不超过
35℃。
5.1.2 20℃时,相对湿度不高于
90%;40℃时,相对湿度不高于
50%。
5.1.3海拔高度:
6~35kV整体式电能计量柜不超过
1000m;0.38kV整体式电能计量柜不超
过
2000m。
5.1.4地震烈度不超过
8度。
3°;电能计量仪表倾斜不超过
1°。
5.2
特殊使用条件
下列任一情况均作为特殊使用条件,用户在订货时,应向制造厂特别提出并协商。
a.与第
5.1.1~第
5.1.5条规定的条件不相同。
b.周围空气温度和压力剧变时,在柜(箱)内外会出现异常凝露。
c.周围空气被尘埃、烟雾、盐雾、蒸汽、腐蚀性
放射性微粒严重污染。
d.易受霉菌或微生物侵蚀。
e.安装在有火灾、爆炸危险以及剧烈振动或冲击的场所。
5.3
外壳
柜(箱)的外壳为金属材料的封闭式结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
GB4028的
IP20等级的规定。
5.4
安装方式
a.柜式结构为落地安装。
b.箱式结构,分为墙挂式和嵌墙式两种。
5.5
外形
a.整体式:由单个柜
(箱)或由几个相邻排列的柜组(箱组)组合而成。其外形结构和尺寸应
与其配合使用的高、低压开关成套设备协调一致。
b.分体式:由单个柜
(箱)或由几个相邻排列的柜组
(箱组)组合而成。外形尺寸宜采用定
型柜(箱)的标准尺寸。
5.6
额定电压
5.6.1整体式电能计量柜的额定电压:0.38kV、6kV、10kV、35kV。
5.6.2分体式电能计量柜的额定二次电压:100V。
5.6.3辅助单元的控制、信号额定电压
a.直流:48V、110V、220V。
b.交流:220V。
5.7
额定电流
5.7.1整体式电能计量柜额定电流有:
20A、30A、40A、50A、60A、70A、100A、160A、
200A、315A、400A、500A、630A、800A、1000A,共十五种。
5.7.2分体式电能计量柜额定电流:5A、1A两种。
5.8
额定频率为
50Hz。
5.9
整体绝缘水平
整体绝缘水平应符合表
1的规定。
表
1整体绝缘水平
额定电压(kV) 0.38 6 10 35
1min(有效值) 3 32 42 95
一次电路设备额定雷电冲击耐受电压(有效值) — 57 75 185
1min(有效值) 2
5.10
温升
温升应符合
GB3906和
GB7251的规定。
5.11
对整体式电能计量柜的测量专用电压互感器技术要求:
a.额定一次电压:0.38kV、6kV、10kV、35kV。
b.额定二次电压为
100V。
c.为两台接成
V/V形组合接线。
d.具有电能计量仪表和
电力负荷控制设备用的两组专用二次绕组。
e.准确级分为
0.2级/0.5级和
0.5级/0.5级两种。
f.额定输出分为:
10VA/10VA、15VA/15VA、20VA/20VA、25VA/25VA、30VA/30VA五种。
g.二次负载的功率因数为
0.3~0.5(感性)。
GB1207的规定。
5.12
电能计量柜的测量专用电流互感器的技术要求:
a.额定一次电流有
20A、30A、40A、50A、60A、75A、100A、(150A)、160A、200A、
(300A)、315A、400A、500A、(600A)、630A、(750A)、800A、1000A,共十九种。
注:括号中的数值为老产品。
b.额定二次电流分为
1A、5A两种。
c.具有电能计量仪表和
电力负荷控制设备用的两组专用二次绕组。
d.准确级分为
0.2级/0.5级、0.5级/0.5级、0.2S级/0.5级、0.5S级/0.5级四种。
e.额定输出分为
5VA/5VA、7.5VA/7.5VA、10VA/10VA、20VA/20VA四种。
f.二次负载的功率因数为
0.8(感性)。
2规定。
表
2额定耐受短时热电流和动稳定电流值
额定电压
(kV)
额定电流
(A)
额定短时热电流
(kA有效值)
热电流持续时间
(s)
额定动稳定电
流
(kA峰值)
20 5 2 12
30、40 7.5 2 20
50、60 10 2 25
75 15 2 40
100、(150)、160 20 2 50
10 200 20 2 55
(300)、315、400、
500
20 4 55
(600)、630、(750)、
800
32 4 80
1000 40 4 100
50 8 2 20
35
100 16 2 40
(150)、160 20 2 50
200及以上
20 2 50
注:括号中的数值为老产品。
GB1208的规定。
5.13
电能计量仪表
GBJ63的规定。
5.13.2电能表及专用电能表的
标定电流宜采用下列规格:
a.直接接入式:5A、10A、20A、40A、80A。
b.经互感器接入式:0.2A、0.3A、0.5A、1A、1.5A、2.5A、5A。
5.13.3电能计量仪表还应符合
GB3924等有关标准的规定。
5.14
计量单元中各电气设备的准确级配合
应符合表
3的规定。
表
3适用于各类电力用户的电能计量柜计量单元中各电气设备
适用于各类电力用准确级
Ⅰ
0.5 2.0 0.2 0.2、0.2S
Ⅱ
1.0 2.0 0.2或
0.5* 0.2或
0.2S
0.5*
Ⅲ
1.0 2.0 0.5 0.5、0.5S
Ⅳ
2.0 3.0 0.5 0.5、0.5S
* 0.5级的电压或电流互感器,在正常工作电压或
负荷电流范围内及实际二次负载下,
其实际误差应符合
0.2级互感器的要求。
5.15
电能计量柜的允许综合误差
其限值见表
4。
70%~100%额定电流、环境温度
20±10
℃。
表
4电能计量柜的允许综合误差限值
适用于各类电力用户的电能计量柜允许综合误差(%)
Ⅰ
±0.7
Ⅱ
±1.2
Ⅲ
±1.2
5.16
二次电路导线
5.16.1应采用单芯多股、单芯单股,额定电压不低于
500V的铜质绝缘导线。
5.16.2导线的截面积:
a.计量单元的电流回路不应小于
4mm2。
b.计量单元的电压回路不应小于
2.5mm2。
c.辅助单元为
1.5mm2。
5.16.3导线颜色按
GB2681的规定选择。
5.17
5.17.1电能计量仪表及
电力负荷控制设备,应分别接入各自专用电流、
电压互感器的二次绕
组。
5.17.2接入互感器二次电路中的负载,不应大于互感器的额定输出。
5.17.3电压互感器二次电路中,不得设置熔断器(自动开关)以及串接隔离开关辅助触头。
5.17.4计量单元的电压电路中,应设置监视运行中的各
相电压的失压计时器和检查信号灯
(或电压表)。
5.17.5计量单元的电压电路,不得作辅助单元的
供电电源。
5.17.6计量单元的电流和电压电路,应先经试验接线盒再接入电能计量仪表。
5.18
其它要求
5.18.1整体式电能计量柜应设置防止误操作
安全联锁装置。
5.18.2电气接地应符合
GB3906、GB7251和
JB616的规定。
5.18.3人体接近带电体、带电体与带电体以及带电体与机械器件的安全防护距离,应符合
GB3906、GB7251和
JB616的规定。
5.18.4整体式电能计量柜的外壳面板上,应设置符合
图。
5.18.5信号灯和按钮的颜色,应符合
GB2682的规定。
5.18.6电气设备及电器器件,均应选用符合其产品标准并经鉴定合格的产品。
5.18.7结构及工艺应符合
GB3906、GB7251、JB616的规定,以满足安全运行、准确计量、
运行监视和试验维护的要求,同时,还应做到:
a.壳体及机械组件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在储运、安装、操作及检修时不致发生有害的
变形。
b.柜顶设置吊装用挂环。
c.各柜(箱)的门上设置可铅封的门锁。
4mm,面积满足监视及抄表的要求。
e.各电度表装在电度表专用夹具上。
f.仪表与仪表、仪表与试验
接线盒间留有便于现场试验接线的必要间距。
g.各单元之间,宜以隔板或采用箱形结构体加以区分和隔离。
h.连接导线中间不得有接头。可移动部件以及需经常试验或拆卸的连接导线,应留有必
要的裕度。
i.多股连接导线的线头要搪锡。
j.柜(箱)内设置观察和检修用照明灯。
l.电气设备和电气器件,应按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安装及接线。
6
产品检验
6.1
型式试验
试验的目的是验证电能计量柜的电气、机械性能和制造工艺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型式试验由制造厂主动提请国家指定的检验部门进行。样品必须是经出厂检验合格的产
品,全部试验项目应在同一台样品上做。
6.1.1
再次做型式试验
下列情况之一,应再次做型式试验:
a.产品转厂生产。
b.停产三年后再次生产。
d.设计、工艺或采用的电气设备、电气器件以及结构材料作了较大的修改变更以致影响
产品性能时,可按情况之不同再次做全部
型式试验或做个别项目的型式试验。
6.1.2型式试验项目、试验方法和合格的标准
6.1.2.1一般检查
a.检查柜
(箱)内所安装的电气设备及器件是否为经鉴定的合格品,是否具有产品检验合
格证,是否是定点厂的产品或规定合作的产品,以及是否符合产品设计、制造工艺和设备明
细表的要求。
b.从正面检查柜
(箱)体表面的漆膜是否平整光滑。无明显
流痕、气泡、擦伤,焊缝无夹
渣、焊裂、焊穿为合格。
c.检查柜(箱)的尺寸公差以及
平面度、
垂直度是否符合标准的规定。
d.检查电气一次母线及支持绝缘子有无破损、锤痕和裂纹。
e.检查电气一次、二次电路的母线、导线的截面及颜色是否符合规定。
f.按
GB3906、GB7251及
JB616关于防护要求,检查导电体与导电体、导电体
与门、导
电体与壳体及侧板间的防护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定。
g.检查各电路接线是否正确。导线两头是否设有回路编号的标志牌。
h.检查连接导线束的捆扎及敷设是否符合规定。
i.检查观察窗、柜(箱)门锁及铅封装置和防误操作安全
闭锁装置是否完备好用。
a. 6~35kV电能计量柜,按
GB763的规定要求,以
直流电压降法在
温升试验的前后分
别测量整个一次电路和隔离开关的电阻。
温升前后测得的电阻差值不超过温升试验前测值的
20%为合格。
b. 0.38kV电能计量柜可不做一次电路电阻测量。如用户提出要求,则另商议进行。
6.1.2.3温升试验
a. 6~35kV电能计量柜,按
GB763、GB3906的试验方法,对
母线及母线的各联接部分、
隔离开关的主触头,用热电偶法测量温升。母线及母线连接部分温升不超过
50K,隔离开关
主触头温升不超过
35K、导电体镀锡部分温升不超过
65K为合格。
b. 0.38kV整体式电能计量柜,按
GB7251的试验方法,对母线及母线的连接部分、导
电体、
电气一次设备的
主触头测量温升并按该标准检验其是否合格。
6.1.2.4接地电路有效性试验
计量柜(箱)门、操作手柄及柜(箱)壳体结构上的任一点对接地螺栓的
直流电阻;计量柜
(箱)固定部分与可移开部分、可移开部分与可移开部件间的直流电阻。直流电阻值不大于
1000μΩ为合格。
6.1.2.5操作振动试验
将电能计量柜按正常工作条件固定,二次电路加上额定工作电压和工作电流后,操作隔
离开关分、合
15次。在操作过程中,计量单元及辅助单元中各电气器件不发生误动作为合
格。
根据电能计量柜产品技术条件或用户提出关于防护等级的要求,并按
GB3906、GB7251、
GB4028及
JB3977中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检定。
根据电能计量柜产品技术条件或用户提出的要求,并按
GB3906、GB7251、GB11022
中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检定。
6.1.2.8机械寿命试验
按
GB3309、GB3906、GB7251以及
JB3977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检定。
a.隔离开关、刀闸开关、机械式防误操作联锁装置,经受分、合操作
2000次。
b.可移开电能计量柜的隔离主触头、触头罩、手车的联锁装置,经受推入和抽出
500次。
经以上试验后不出现零部件脱落、损坏、永久性变形,仍保持接触良好且能操作自如功
能完好者为合格。
6.1.2.9绝缘水平试验
a. 6~35kV电能计量柜按
GB311.1~GB311.4的试验方法和本标准第
5.9条的规定进行
额定短时
工频耐受电压试验和额定雷电冲击耐受电压试验。
电气
一次电路设备的额定短时工频耐受电压试验,在测量相间、相对地以及断口间的绝
缘电阻合格后轮流与
高压电源连接,加上额定试验电压试验
1min。额定雷电冲击耐受电压
试验是分别对电气一次电路设备的相间、相对地和断口间,在标准大气压下承受全波
1.2/
15次。在额定短时工频耐受电压试验中,无击穿及
闪络现象且在额定雷电冲击耐受电压
15次试验中,
母线绝缘子等
自恢复绝缘破坏性放电次数不超过
2次以及
电流互感器(非自恢复绝缘)不发生破坏性放电,则为合格。
b. 0.1~0.38kV电能计量柜按
GB7251和
否合格。
JB3977的规定和试验方法进行
绝缘电阻的测量和额定短时工频耐受
电压试验。绝缘电阻符合
1min、2000V(有效值
)试验
a. 6~35kV电能计量柜的耐受短时热电流、动稳定电流试验按
GB2706的试验方法和
本标准
5.1.2条
9款表
2所列规定要求进行试验。试验分两步进行,其中,对含有电流互感
器的电能计量柜,额定耐受短时热电流试验的时间为
为
4s。
经以上两项试验,在冷却到环境温度
(10~40℃)后,如能同时满足下列要求时为合格:
(1)检查母线、支持瓷绝缘子及瓷套管不发生变形或损坏。
(3)将电流互感器退磁后测定其误差,与试验前差异不超过
0.2(0.5)级误差限值的
50%,
且仍能满足
0.2(0.5)级准确要求时。
(4)能再承受
90%的额定短时
工频耐受电压试验和额定雷电冲击耐受电压试验。其中对
浇注式固体绝缘的
电流互感器还要加做
局部放电试验,并小于其允许值
50pC。
b. 0.1~0.38kV电能计量柜,
短路电流不大于
10kA时,可不做耐受短时热电、动稳定
电流试验。
6.1.2.11计量单元准确度试验
按
GB1207、GB1208和
SD109的规定和试验方法进行试验,测出电流、
电压互感器的
合成误差及电压互感器
二次电路电压降引起的计量误差和电能计量仪表的误差。再将以上四
项误差以代数相加,得出计量单元的综合误差。
综合误差应在型式检验和计量仪表随电能计量柜配套供货时进行测试、检验。
电压互感器二次电路电压降引起的计量误差限值,对于适用于Ⅰ类电力用户的电能计量
柜,在电能计量仪表经常运行的负载下不应超过
0.25%(分体式
)或
0.1%(整体式);Ⅱ类和Ⅲ
类不应超过
0.5%(分体式)或
0.2%(整体式)。
电能计量柜的允许综合误差限值见本标准的第
5.15条规定。
6.2
出厂检验
6.2.1检验项目
a.外观检查;
d.接线正确性和安装可靠性检验;
e.通电操作检验;
f.互感器合成误差检验、电度表误差检验、
电压互感器二次电路电压降引起的计量误差
检验。
6.2.2检验方法
a.外观检查、接线正确性、安装
可靠性试验和通电检验,按
GB3906、GB7251、JB616、
JB3977的规定进行。
b.其余检验项目的检验内容、要求和方法,按本标准第
6.1.2条的规定进行。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铭牌
产品出厂应设置铭牌。铭牌应标示下列内容:
a.制造厂的厂名及注册商标;
b.负责定点单位的名称;
c.产品名称;
d.型号;
e.额定电压、额定电流和互感器的变比(整体式电能计量柜);
f.适用于电力用户的类别(Ⅰ~Ⅳ类整体式或分体式);
g.重量;
h.出厂编号;
i.出厂日期。
7.2
包装标志
产品的包装箱上应标示出:
a.制造厂名;
b.产品名称;
c.型号;
d.收货单位的名称、地址及运输到站名;
e.发货日期;
f.包装箱尺寸;
g.运输重量;
h.运输用图形及文字标志按
GB191的规定绘制。
7.3
装箱文件和资料
为一式两份,随箱提交用户。文件和资料应包括:
a.装箱清单;
b.安装使用说明书;
d.出厂检验单;
e.出厂检验合格证。
7.4
运输和储存
按
JB3084的规定进行。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能源部电力司提出并组织起草。
本标准由能源部电测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全国电能计量柜联合设计研制组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邵子乾,参加起草人:白忠敏、李翊、王国璋、龚均麟、於崇干、
陈俪、许道胜、李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