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鋐,
土家族,清康熙年间湖广
施州卫唐崖土司长官。康熙十八年(1679)其父
覃宗禹去世,遂
承袭,随后向清朝呈缴
吴周所授伪印,清朝重颁
长官司印信一颗。康熙四十二年(1703),因湖广、四川两省土地纠纷(川湖大案)被
湖广总督拘禁审理,死于狱中。
覃鋐,系唐崖宣慰使
覃宗禹之子。康熙十八年(1679)覃宗禹去世,覃鋐承袭。覃宗禹曾于康熙十三年(1674)曾迫于形势接受
吴三桂伪印,覃鋐继任后发现
吴周大势已去,遂向清朝绥远将军湖广总督
蔡毓荣缴印投诚,清廷仍颁给
长官司印信一颗。
康熙四十二年(1703)八月,
唐崖土司长官覃鋐与
忠路土司安抚使覃世藩以及
大旺土司、
散毛土司被弹劾,康熙帝降旨令湖广总督审问,是为“川湖大案”。明朝灭亡以后至清朝平定西南,湖广
施州卫与四川
彭水、
黔江等地接壤的忠路土司、
沙溪土司、唐崖土司、大旺土司等屡次剽掠邻省汉地,至纳土清朝以后仍然如此,并对四川边民宣称:“尔宜纳贡我盐斛,不然将掠汝人丁、烧汝廪积矣。”一直以来,驻防边疆的官兵都不敢举报。至康熙四十二年(1703),驻防的
游击赵锦调征川西
打箭炉,唐崖长官覃鋐趁机寇略
黔江县的石塔,掠夺男女六十多口,
守备王恪飞报赵锦,赵锦再报四川提督
岳升龙,岳升龙于是将历年掠夺的情形一并告诸四川督抚,四川督抚于是寄信
湖广总督。于是湖广总督提审唐崖土司覃鋐、忠路土司覃世藩,审理过程中两人都死于狱中,遂责令各土司归还掠夺的人口、死伤的还要用金钱赔偿,从此各土司才有所收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