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鋐
清康熙年间湖广施州卫唐崖土司长官
覃鋐,土家族,清康熙年间湖广施州卫唐崖土司长官。康熙十八年(1679)其父覃宗禹去世,遂承袭,随后向清朝呈缴吴周所授伪印,清朝重颁长官司印信一颗。康熙四十二年(1703),因湖广、四川两省土地纠纷(川湖大案)被湖广总督拘禁审理,死于狱中。
覃鋐,系唐崖宣慰使覃宗禹之子。康熙十八年(1679)覃宗禹去世,覃鋐承袭。覃宗禹曾于康熙十三年(1674)曾迫于形势接受吴三桂伪印,覃鋐继任后发现吴周大势已去,遂向清朝绥远将军湖广总督蔡毓荣缴印投诚,清廷仍颁给长官司印信一颗。
康熙四十二年(1703)八月,唐崖土司长官覃鋐与忠路土司安抚使覃世藩以及大旺土司散毛土司被弹劾,康熙帝降旨令湖广总督审问,是为“川湖大案”。明朝灭亡以后至清朝平定西南,湖广施州卫与四川彭水黔江等地接壤的忠路土司、沙溪土司、唐崖土司、大旺土司等屡次剽掠邻省汉地,至纳土清朝以后仍然如此,并对四川边民宣称:“尔宜纳贡我盐斛,不然将掠汝人丁、烧汝廪积矣。”一直以来,驻防边疆的官兵都不敢举报。至康熙四十二年(1703),驻防的游击赵锦调征川西打箭炉,唐崖长官覃鋐趁机寇略黔江县的石塔,掠夺男女六十多口,守备王恪飞报赵锦,赵锦再报四川提督岳升龙,岳升龙于是将历年掠夺的情形一并告诸四川督抚,四川督抚于是寄信湖广总督。于是湖广总督提审唐崖土司覃鋐、忠路土司覃世藩,审理过程中两人都死于狱中,遂责令各土司归还掠夺的人口、死伤的还要用金钱赔偿,从此各土司才有所收敛。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1-14 19:48
目录
概述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