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外事侨务办公室是自治区政府的组成部门,统筹协调和
归口管理全区外事侨务工作。
主要领导
区人大副主任 、区外侨办党组书记
主持自治区外侨办党组全面工作,分管政工人事处、负责自治区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区外侨办党组副书记、主任
主持自治区外事侨务办公室行政业务全面工作,分管综合处、负责自治区维护稳定工作指挥部外事组全面工作。
甘世光
党组成员、副主任、机关党委书记
分管涉外安全处,协助白曼央宗同志处理自治区维护稳定工作指挥部外事组日常工作,兼管机关党委和驻村工作。
塔尔嘎
党组成员、副主任
分管侨务处(自治区港澳事务办公室)、边界事务处工作。
柳林
党组成员、副主任
分管领事与出国处、自治区电子护照制证中心工作。
聂勋俐
党组成员、副主任
分管政策法规处工作。
马强
党组成员、副主任
分管礼宾接待(新闻文化)处工作。
巴桑
副巡视员
分管友城友协处工作。
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涉外法规及自治区关于外事、港澳、侨务工作的决定和部署,配合国家总体外交,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政治局势稳定服务。研究制定我区外事、港澳、侨务工作规划及外事、港澳、侨务、法规、政策、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审核审批全区各级因公出国(境)人员;负责外国国宾、党宾、重要外宾及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联合国驻华代表机构官员等访藏的组织接待;负责国外非政府组织在藏实施项目中的协调工作;领馆管理及处理各类涉外案件;负责边界管理事务;负责我区边境涉外事务、边境地区及口岸的外事业务和涉外事宜,开展与邻国交往和合作及援助工作;负责全区民间对外交往工作;统筹协调有关部门、社会团体涉侨工作,协调指导华侨华人捐赠及使用工作,指导涉侨经济、科技、文化等领域交流合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统筹安排自治区领导的外事活动;对我区外事侨务干部和涉外人员进行对外政策和外事涉外知识教育;指导全区其他部门的涉外活动。
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涉港澳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协调全区涉港澳工作,负责我区因公赴港澳人员的审批及报批、发证、签证工作。
内设机构
西藏自治区外事侨务办公室内设机构:
综合处(机关党委、政工人事处)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办内日常业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会务、保密、档案、财务、信访、网络、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办系统党建、群团、机构编制、
人事管理、信访、老干部管理、全区外事系统干部培训和纪检监察等工作。
内设三个科:
秘书科:负责机关外事综合性文件起草、文电统筹、信息统筹、统筹全办其他处(室)的外事业务工作,负责外事业务的办理督查督办事宜,负责文件电报收发、文印管理、档案管理、保密等工作。负责
办公自动化以及网络建设、运转、维护等工作。
财务科:管理和核算机关外事、行政、事业经费和
预算外资金,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外事
财务制度,负责政府采购、负责机关
内部财务审计。
保卫科:建立健全机关安全保卫制度,负责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普法教育工作,负责机关内部治安管理和日常巡逻,维护机关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负责安排日常值班。负责办内行政事务性工作。
政策法规处
调查研究涉藏外交外事工作中全局性和战略性问题,拟订自治区有关外事政策法规及工作规划,起草自治区重要外事文稿;指导检查各地(市)和各部门贯彻执行涉外法规情况;负责各地(市)、各部门涉外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全区外事调研工作;承担
外交部下达的有关涉藏外交调研课题,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专题调查研究;负责外事信息收集及管理,编写专题材料;负责国际形势、外事政策、外事法规等的宣传教育;总结交流我区外事工作经验;编辑《西藏外事》刊物;
边界事务处
负责督促、检查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边境政策、涉外法规执行情况;宣传落实我国的边界边境事务政策和外交政策;负责边界事务管理和边界勘界、边界联合检查工作;指导、协调边境地区和口岸的外事业务和涉外事宜;指导和参与边境地区官员会晤;参与自治区有关边境地区政策、法规的制定;掌握边境地区动态;审核审批外国人前往非开放地区事宜;统筹协调边境
联席会议机制的有关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处理边境地区涉外案(事)件。
领事与出国处
负责对以我区为其领区范围的外国驻华领事机构的管理和交往事宜,为外国在藏领事机构的建馆、开馆、馆舍变更、闭馆以及领馆人员提供必要的协助;协助办理在藏外国领事机构官员、家属及公务员的领事官证和公务人员证;统筹安排和管理我区各地(市)、各部门与外国在藏领事机构的交往活动;负责外国驻华领馆官员赴藏公务访问、旅游等接待事宜;承担国家实施
领事认证、
领事保护和领事协助的相关事务。拟订自治区因公出国管理规章制度及具体实施办法;拟订省级领导出国计划并协调组织落实;拟订全区地厅级人员出国计划;审核审批我区因公出国团组及
因公护照颁发和统管工作;审核签发外国人因公来藏的被授权单位邀请函和邀请确认函;审核签发在藏外国领事机构官员及公务员办理居留证和来华签证;承担自治区外事侨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礼宾接待处(新闻文化处)
负责外国党宾、国宾、重要外宾及外国驻华使馆官员、联合国驻华代表机构官员等访藏的
接待工作;承办自治区领导同志的
外事活动;负责自治区重要外事活动礼宾事宜,指导全区外事礼宾接待工作;负责发布重要外事活动信息;负责自治区重要外事活动、外事文件和文书翻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自治区重要涉外报道和涉外稿件;审核和接待外国记者来藏采访,指导全区外国记者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审核报批外国影视、文化团组来藏拍片及文化交流事宜;审核报批在藏举办国际会议等事宜;会同有关部门考察、开发对外旅游景点和参观景点;负责全区外事系统外语培训工作。
涉外项目处(外国专家处)
拟订开展国际合作、境外非政府组织在藏活动、外国留学生管理的法规;负责在藏开展国际合作项目的备案管理;负责审核审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藏
项目立项申请,会同相关部门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监管和评估,负责协调、调研、了解境外非政府组织在藏活动;负责对在藏开展项目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及其他组织中方雇员管理工作;负责外国专家、境外非政府组织项目管理人员进藏的审核报批及管理工作;负责颁发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办理《
外国专家证》延期;负责对外国专家聘用单位进行资格认可和年度检查;负责外国留学生进藏审批及管理;协调查处涉外项目有关人员和外国留学生在我区从事与其身份不符的违法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我区人员经境外非政府组织渠道出国(境)培训、留学、考察等;审核外国机构及个人一次性捐赠援助项目;牵头组织实施国家外国专家“友谊奖”的评选、申报和自治区外国专家“珠峰友谊奖”评选、表彰工作;协调、调查我区民间组织参加
国际非政府组织活动相关情况;承担自治区涉外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友城友协处
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国际经济、贸易、科技、教育、文化、艺术、卫生、体育等民间对外交流与合作;为自治区和各地(市)与外国缔结友好省(区、市)关系牵线搭桥,办理报批手续;负责审核审批民间友好团组来藏及接待工作;指导全区民间对外交往活动;承担
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交办的事项和自治区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的日常工作。
侨务处(自治区港澳事务办公室)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侨务法规、政策,拟订全区有关侨务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及管理办法;统筹协调有关部门、社会团体涉侨工作,指导各地(市)侨务工作;研究处置涉侨突发事件;负责我区侨务理论研究,开展侨情调研;负责开展涉侨宣传、文化交流、经济、科研合作工作,负责对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联络、邀请和接待工作;负责做好引进华侨华人资金、技术、人才工作,审核审批华侨华人捐赠事宜、项目和对受捐款物使用、项目实施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负责做好与华侨华人的联谊交友和服务引导工作,负责我区因公赴港澳人员的审核审批及报批、发证、签注工作;负责港澳地区人员因公来藏及港澳记者来藏采访的接待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区涉港澳工作,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港澳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开展涉及港澳事务方面工作调查研究;负责港澳在藏举办大型活动的联络工作;负责处理我区涉港澳重大或突发事件;协调我区与港澳在经济、科技、文化、教育等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参与我区在港澳中资机构的管理;维护港澳同胞在藏投资的合法权益;承担国务院侨办、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交办的事项。
邻国事务处
统筹协调中印、中尼、中不、中缅相关事务;开展与邻国交往和合作,加强双边关系综合调研;组织推动
外交部交办对邻国开展交往和实施援助项目工作的落实,具体负责自治区党委、政府做出的对邻国开展援助和交往工作,参与接待邻国来访代表团组;负责审核邻国毗邻地区人员进入我边境地区开展公务活动的有关事项;统筹协调处置我区重大涉外突发案(事)件;指导协调处理外国公民和法人在藏发生的各类刑事、民事等重大涉外案(事)件; 指导印度官方香客接待等事宜;负责审批和管理印度民间香客朝圣事宜。
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负责机关
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外事礼宾接待后勤服务工作;承担印度官方香客的接待任务;承担我国驻
尼泊尔大使馆食品采购运送工作;承办自治区外事侨务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自治区外事翻译室
承担自治区重要会议、对外新闻发布等重要场合的外语翻译以及来访重要党宾、国宾的接待翻译工作;协助自治区重要对外交流活动的翻译工作;负责区内外事文件、
涉外文书和重要资料的笔译、校译工作;收集、研究和规范自治区涉外翻译常用词汇和新词汇;提出全区外事翻译人员培训规划和建议;承担相关的外语培训工作,指导全区外事翻译工作;承办自治区外事侨务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承担
因公电子护照的审核、制作、发证、收缴、注销、空白证件的管理、
系统维护等相关工作;负责制定中心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对各地(市)外办及各部门专办员进行
业务培训及指导;承办自治区外事侨务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