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卸率的具体确定,一般应按照习惯的正常装卸速度,并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来确定。装卸率的高低关系到完成装卸任务的时间和运费水平,装卸率规定过高或过低都不合适:规定过高,完不成装卸任务,要承担
滞期费(demurrage charges)的损失;反之,规定过低,虽能提前完成装卸任务,可得到船方的
速遣费(despat chmoney),但船方会因装卸率低,
船舶在港时间长而增加
运费,致使租船人得不偿失。因此,装卸率的规定应适当。
装卸率就是每个工作日(按合同约定,有的按连续日Running Day,有的按工作日Working Day,有的按晴天工作日Weather Working Day)装卸多少吨货物。装卸率直接影响到装卸时间。
装卸时间有以下几种方式:连续日、工作日、连续8小时工作日、好天气工作日、累计24小时工资日、连续24小时好天气工作日。
装卸时间早于合同规定的允许时间,节省了
船期;船方为了鼓励
租船人而付给的费用称为速遣费,但并不是必须要付给租船人的,视合同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