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当汇票遭到拒付时,被背书人有权向其直接的背书人以及曾在汇票上签名的其他背书人直至
出票人进行追索,直到得到兑付或付款。
三、是否作成转让背书,背书是否连续,背书人(仅指被背书人的直接
前手)的签章是否真实,被背书人是否确为本单位或者本人。
五、汇票的记载事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出票金额、出票日期的填写是否确定,是否正确,是否用压数机压印小写金额,小写金额与大写出票金额是否一致,出票银行的签章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加盖了汇票专用章和授权经办人员章。
七、汇票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转让,背书是否连续,签章是否符合规定,背书使用
粘单的是否按规定在粘接处签章。
被背书人名称写错属于抬背不符(即抬头与背书不一致,称为抬背不符),是
银行承兑汇票流通中的大忌。企业在实际操作中遇到这样的难题,那么如果被背书人写错该怎么办呢?
在票据上作第一次背书转让的背书人是票据上记载的收款人,自第二次背书起,每一次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必须是上一次背书的被背书人,依次前后衔接。第二个被背书人栏公司名称写错,导致该被背书人公司名称与第三手背书人签章出现了明显的不一致,违反了票据背书连续性的规定。
划线更正该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请其前手背书人用红颜色笔划线更正被背书人名称,并在更正后的被背书人名称上重新签章(财务章加名章)。如背书人“XX石油机械有限公司”将其签章栏的被背书人“XX石油机械有限公司”划线,另改为“XX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并在其上面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