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人(或称受票人)是出票人命令支付票据款项的人,付款人只有在票据上
签章,确认付款责任(如承兑)以后,他才成为票据的债务人。
付款人是指
出票人或者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的委托其支付票据金额的人。付款人并非因出票人的支付委托即成为当然的
票据债务人,而是必须经其承兑,才能成为票据债务人。付款人一经承兑后,即成
承兑人,是汇票的主债务人。
付款人名称是汇票或
支票的绝对记载事项,汇票和支票上若未记载付款人名称,该票据将因之无效。因为
持票人将不知道向谁
提示承兑和向谁
提示付款,而且汇票和支票都是委付证券,不记载付款人名称,那么出票人的
委托付款关系不可能成立。
汇票的付款人一般是指出票人、收款人以外单独的第三人,但在一些变式汇票上(例如
银行汇票)出票人也可以是付款人,在其它一些变式汇票中,汇票的付款人还可以是收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