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渊源是行政法的表现形式。各国
立法体制及标准不同,其表现形式也不同。一般认为行政法的渊源有以下几种:(1)宪法。宪法中确定的
国家行政机关组织体系及其活动的
基本原则,是国家行政机关设置和进行活动的法律根据。(2)行政法律。由
国家权力机关根据
宪法制定的国家行政管理活动方面的法律,是行政法的主要渊源之一。
行政机关制定的
规范性文件。包括国务院制定的
行政法规,此外还有
地方性法规、条约、
法律解释等。不成文的渊源包括:法的一般原则,即根据立法精神、
社会需要、
公平正义的认识而概括;判例,即法院审判
行政案件所作的判例,它是法国行政法的重要渊源;习惯,即行政活动中形成的惯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