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德元年(1506),
明武宗同意司礼太监
高凤的请奏,令其
从子高得林掌管
锦衣卫。葛浩等力争,进言:“
先帝诏锦衣官悉由
兵部推举,陛下亦悉罢传奉乞官。今高得林由传奉,不关兵部,废先帝命,坏铨举法,虚陛下诏,一举三失,由高凤致之。乞治高凤罪,而罢高得林。”御史
潘镗也进言:“高凤、高得林操中外大柄,中人效尤,弊将安底。”明武宗皆不听。
陆昆和十三道御史
薄彦徽、葛浩、
贡安甫、王蕃、
史良佐、李熙、任诺、
姚学礼、张鸣凤、
蒋钦、
曹闵、
黄昭道、王弘、
萧乾元等联名弹劾
刘瑾。葛浩被革职,刘瑾仍然忌恨他,复坐起初所弹劾的武昌
知府陈晦不实,与
贡安甫、王蕃、李熙、
姚学礼、
陆昆等人,
杖刑阙下。刘瑾被诛,再次出任
邵武府知府。
入觐,陈利弊五事,得到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