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外收支净额是
营业外收入与
营业外支出的差额。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是指物流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各项支出。营业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及出售净收益;罚款收入;因债权人原因而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等。
营业外收支亦称工农业外
利得和损失,或简称利得与损失(Gains or Loses),或非常项目。这些收入工支出偶发性很强,前后不发生联系,而且每项收入、支出往往彼此是孤立的。收入没有相应的成本、费用,支出没有相应的收入。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第3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德将
营业外收入与支出定义为利得和损失:利得是“一个企业由于主要经营活动以外的或偶然发生的交易,以及在某一期间队季收入和业主投资引起的影响该主体的所有其他交易和事项导致业主权益(净资产)的增加”;而损失是“一个企业由于主要经营活动以外或偶然发生的交易以及在某一期间除了费用和分派业主所引起的影响该企业的所有其他交易、事项导致的业主权益(净资产)的减少”。在第8号
国际会计准则中,将营业外收入定义为非常项目,指“企业正常活动以外的事项或交易所产生的盈利或损失,因此不期望经常或定期发生。”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在第8号国际会计准则中说明,需要作为非常项目单独反映的收益和损失,不完全取决于事项或
经济业务本身的性质;不是取决于事项或经济业务与企业正常活动的关系。
例如,在一个经营房地产的企业,出售房地产的盈亏不属于非常项目,而在另一企业,则可能将其纳入非常项目。我国在过去长的一段时间里,会计实践中,
营业外收入和支出的具体内容和范围都是由国家财政部统一规定。以工业企业为例,营业外收入包括
固定资产的
盘盈和出售
净收益、罚款收入、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工农业外收包括固定资产的盘盈和出售净收益、罚款收入、因债权人原因确定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营业外支出包括
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毁损和出售等。净损失,非季节性和非修理期间的
停工损失,职工子弟学校经营和技工学校经营,
非常损失,公益救济性捐赠,赔偿金、
违约金等。
(1)偶发或非经营活动的受益或牺牲-如出售
有价证券损益、清理已使用设备变价收入工根据债权人弃让低账面金额清偿债务等。
(3)持有资产或负债的价值变动-如存价格涨跌的损益、
有价证券和股票市价变动及
汇兑损益等。
二是偶然发生不重复出现,即不具备再生性。不同时具备这两个特征的项目应作为正常
经营利润的组成部分。
在企业经营活动中,难免会遇到一些与企业经营无直接联系的
经济业务,如发生自然灾害、非常事项或其他客观因素造成的财产损失,以及其他各种意外的收入和支出等等。在计算企业总额时,把一与经营活动无直接联系的收支与营业收入、成本和费用区分开来,在报表上单独列示,目的是为了对
企业经营成果进行合理的考核,同时加强各期利润信息的可比性和预测性,向报表用户提供更多的有用信息。对营业外收支,应当尽可能控制营业外支出的发生,避免损失。虽然可以给营业外收入和支出下一个定义,但实务上仍然很难清楚地划分究竟什么是与经营活动有直接联系的项目,什么是与经营活动无直接联系的项目,而且,这种划分标准各类企业因情况不同,相关悬殊。
营业外收支净额指企业在经营业务以外所发生的其他各项收入与支出的差额,包括
营业外收入和
营业外支出两部分:
营业外收入和
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各项支出。
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应当分别
核算,并在
利润表中分列项目反映。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还应当按照具体收入和支出设置明细项目,进行
明细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