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小画派是17世纪流行于荷兰地区的一个美术流派,其绘画摆脱了
贵族和
教会的控制,主要服务于市民阶层,以描绘静物、风景和风俗为主,由于其作品完成后通常都会被普通市民买去悬挂于家居室内,用以美化自己的住宅或者办公场所,所以作品的尺幅一般来说都不大。
题材与风格
17世纪是荷兰绘画的黄金时代,除了哈尔斯与伦勃朗这样伟大的现实主义绘画大师之外.还涌现了一批出色的画家,被称为“荷兰小画派”。他们之所以被称为“荷兰小画派”,原因有二:第一,作品的画幅比较小,适宜于市民阶层悬挂室内以装饰居室之用;第二,不表现重大的社会题材,特别注重对生活细节的描绘,迎合市民阶层的审美趣味。画面上多表现妇女梳妆打扮、画面上多表现妇女梳妆打扮、弹琴唱歌、读书写信或做轻微的家务劳动,表现荷兰艺术在蓬勃发展过程中的局限性。
代表画家
格拉尔德·特鲍赫(Gerard ter Borch.1617—1681),皮特·德·霍赫(Pieter de Hooch.1629—1684)和
加布里尔·梅蒂绥(Gabriel Metsu.1629—1667)是荷兰小画派的典型代表画家。这时期重要的风俗画家还有
阿德里安·布鲁威尔(Adriaen Brouwer. 1605-1638)、阿德里安·凡·
奥斯塔德(Adriaen van Ostade. 1610-1685)和
扬·斯丁(Jan Steen.1626-1679)等人,他们也属于荷兰小画派,作品主要描绘下层人民的生活,有许多农民风俗画传世。
格拉尔德·特鲍赫
格拉尔德·特鲍赫是荷兰17世纪重要的
风俗画家和
肖像画家。1635年加入哈勒姆
圣路加公会,后来去过德国、意大利、英国、法国、西班牙等许多国家,在游历与工作中学习了很多,并能博采众长以充实自己。早年喜画士兵和军官,表现军旅生活,后来绘画生 活转向市民生活。他在17世纪40年代画小幅风俗画,50年代形成了自己的风格。他多画室内景,人物往往静静的从事某种活动:妇女梳妆,弹琴,进行高雅的消遣或闲谈,对人物心理也有细腻描绘。出色的表现丝绸织物、地毯和银器的质感与光泽成为他画作的一大特色。 晚期作品色彩比以前丰富,人物的动作也比较活泼。代表作有《音乐课》、《年轻的姑娘给一位妇人读信》、《一个男孩给狗抓跳蚤》等。
彼得·德·霍赫
于1629年生于
鹿特丹,1684年逝世于
阿姆斯特丹。早期作品大多表现士兵生活和酒店里的场面,创作了一些描绘下层人民的风俗画。1655年加入德尔夫特的画家公会,受到伦勃朗的学生法布里蒂乌斯和德尔夫特画家
维米尔的影响,创作了许多重要作品。也就是这个时期,他转向室内风俗画。德尔夫特画派很注意表现
自然光,描绘充满柔和阳光的是室内景象。
霍赫所表现的 室内景象也具有这一特点,光线由门外或窗外射入,柔和均匀地漫撒在房间里和人物身上。他力求表现生机勃勃的愉快,温暖的气 氛,喜欢用亮颜色,画面有偏暖的色调。《在地窖门前》、《中庭》、《一个荷兰家庭的庭院》都是他的代表作,他笔下的荷兰妇女非常淳朴端庄,他的画风继承了
尼德兰传统绘画敦厚、朴实的特点。晚年受法国
路易十四时代宫廷艺术的影响,转而描绘在华丽厅堂中的上流社会人物。
加布里尔·梅蒂绥
于1629年生于莱顿,1667年逝世于
阿姆斯特丹。早年作品多以宗教和神话故事为题材。1655年之后转向表现荷兰市民生活的室内风俗画,多描绘妇女梳妆与弹奏乐器的情景,擅长表现华丽的服装、地毯、绸缎的闪光,从中可看出受到特鲍赫的 影响。作品赞美了市民温馨的家庭生活,房间布置整洁明亮。他喜用柔和的漫射日光,接近霍赫与
维米尔的手法,色彩要比前者的用色温暖些。
约翰内斯·维米尔
是一位优秀的风俗画家,又常常被看做“荷兰小画派”的代表画家。纵观他的作品流露出一种清新、恬静的诗意 ,虽然他属于荷兰小画派,但其作品风格与“小画派”的其他画家的作品相比是有所区别的。他不以情节引人入胜,也不描绘过多的生活细节,而是以一种抒情情调给人美的享受。他的传世之作近40幅(一说34至38幅),其中只有《德尔夫特风景》与《小巷》两幅为风景画,虽然数量不多,却通过它们展现了画家故乡美丽而宁静的风光。1632年
维米尔就出生在这个小镇。1653年加入圣路加公会,成为正式画家。1675年,正值43岁时英年早逝。
他一生贫困,他的大部分作品却表现了舒适、安闲的
中产阶级家庭生活, 表现周围熟悉的妇女,喜欢将通常的家务劳动诗意化。画面很简洁,人物很少,大多只描绘一个妇女,人物神情安闲自然,衣饰朴素大方。画家特别喜爱使用蓝色与
柠檬黄两种颜色,组成十分和谐的色调,赋予画面以静谧、优雅的气氛。画面上往往有一扇敞开 的窗子,明亮的阳光由窗外射入,使室内充满了轻柔和煦的自然光,维米尔极为出色的描绘了散射的光线的微妙变化,画面生动传 神,充满宁静、安适的生活气息。
《倒牛奶的女仆》、
《穿蓝衣读信的少女》、
《花边女工》、《戴头巾的少女》都是他的优秀代表作。
阿德里安·勃鲁威尔
阿德里安·勃鲁威尔早年在
哈勒姆,曾经是
哈尔斯的学生,在这位肖像画大师的画室里工作过几年,后去
阿姆斯特丹加入
圣路加公会,在那里闻名遐迩,受到公众的承认。1631年移居
佛兰德斯的
安特卫普,1638年在那里逝世。他继承了
老彼得·勃鲁盖尔农民风俗画的传统,善于表现农民的生活。除了描绘他们在田野间的劳动之外,特别喜爱表现充满
戏剧性冲突的场面,如农民唱歌,争吵或者在小酒店里喝酒的场景,用色较深,喜用褐色。代表作有《江湖医生》、《狂饮》等。
阿德里安·凡·奥斯塔德
于1610年生于
哈勒姆,1685年逝于此地。作品很多,一生创作了800多幅油画,50幅
版画。他也曾经是哈尔斯的学生,1634年加入画家公会,一直在故乡哈勒姆工作。早期作品也多为农民风俗画,描绘农民酗酒或斗殴的场面较多,人物形象活泼而粗犷。30年代初期的画作,多为淡色调,色彩比较丰富。30年代末期受
伦勃朗影响,转为褐色暖调。晚期作品中,人物形象与动作都趋于和平。《小旅店中的农民》、《娱乐的农民》、《女鱼贩》都是他的代表作。
扬·斯丁
大约1625年生于
莱顿,1644年曾在
莱顿大学短期学习,后来决心一生从事绘画创作,于1648年入画家公会。以后移居
海牙,又去过
代尔夫特。1661年定居
哈勒姆,认识到
哈尔斯的艺术。1670年又回到
莱顿。作品很多,共800多幅油画,其中一部分选取了宗教与神话题材,但大部分是风俗画。早期作品多为室外景色,描绘了一些诙谐的人物,热闹的场面;后期作品多为农民风俗画 ,1668年创作的《快乐家庭》是其代表作。画面上不同年龄的人都以自己的方式尽情嬉笑,并与周围的人进行交流,充满了真诚的喜悦,构成十分活跃而热烈的场面。其他如《
圣尼古拉节》、《病妇》也是传世名作。1670年以后的晚期作品体现了细腻平整的画风,在一些高贵典雅的形象中,流露出法国路易十四时代宫廷艺术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