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族传统物权标记。流行于
湖南、
广东,
广西,
云南、
贵州等地山区,在伐倒的枯木、树上的野蜂巢、砍好的柴禾、堆放的冬菇树等物上面放一个用茅草打的结,就表示此物已有主人,别人不能随便挪动或取走。
《水浒传》里曾多次提到草标,最为有名的是关于
杨志卖刀的记载:“杨志当日将了宝刀,插了草标,上市去卖。”这里的草标便具备了广告媒介的功能。
如在岔路口的草标,表示此路已有人前行,你可以放心地走。在山神庙前或庙中丢一个草标,表示对山神土地的敬意,并有祈求山神土地保佑自己一路平安或保佑自己一天安全之意。在幽深的峡谷中,草标提示你此地毒蛇多,要当心。在树枝上的草标,表明此树不准砍伐,或表示此地为封山地段。在进入庄稼地路口的草标,说明庄稼尚未收获,表示此物有主,不要乱动。在田边放水口挽有草标,表示正蓄田水,不要堵塞。在距雷蜂窝不远处有草标,则表示已有人发现,不要轻易动它等等。
《
水浒传》第十二回:“当日将了
宝刀,插了草标儿,上市去卖。”《初刻拍案惊奇》卷二十:“﹝ 兰孙 ﹞真正无计可施,事到头来不自由,只得手中拿个草标,将一张纸,写着:‘卖身葬父’四字,到灵柩前拜了四拜。”《
儒林外史》第三回:“那邻居飞奔到集上……见 范进 抱着鸡,手里插个草标,一步一踱的,东张西望,在那里寻人买。”
老舍 《茶馆》第一幕:“乡妇拉着个十来岁的小妞进来。小妞的头上插着一根草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