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丝路的。公元前五世纪,中国丝绸已成为希腊上层社会喜爱的衣料,
希腊史学家克特西亚斯最早在其著作中提到赛里斯国。这条路的。处在中国北方的蒙古民族,自古十分强悍。一待水草丰茂、人马健壮,就对南方进行残酷的掠夺。当时华北是我国蚕丝的主产区,丝绸是质轻、华丽的珍贵物品,掠夺容易,自然受到蒙古民族的特别垂涎。他们以掠夺来的丝绸作为与斯基泰人交换黄金的媒介,自此吸引东来的商人络绎不绝。
由希腊语和拉丁语演化出来的赛尔、赛里、赛里克、赛里亚、赛里斯、赛里可斯,以及后来英语的锡尔克(silk)、俄语的旭尔克,都是丝绸的意思,皆来源于中国“丝”字的谐音。
商代时,蒙古人活动于
内蒙古和
山西以北,与商王朝有过长期的争战;
西周时,
猃狁仍旧是中原王朝和民间的严重祸害;
战国后期,北方许多互不统属的氏族在一定地域内形成较大的部落联盟,
匈奴族便由此形成。在他们看来,掠夺比自己劳动创造财富更容易,甚至更为荣誉。
汉初,
匈奴犹南侵不已,高祖七年(公元前200年),匈奴战胜。从此,汉帝每年都要供给
匈奴很多丝绸制品,
匈奴人对于丝绸的获取由长期以来的掠夺转变为常规性地取得。这在《汉书·南匈奴传》中曾屡有记载。到了武帝初年,
汉武帝于边界设“通关市”,准许两国贸易往来,
匈奴以其出产的牛马羊驼换取中国的缯帛酒秫等物。由
匈奴人取得的大量丝绸可以推断,在
汉武帝派
张骞开拓
西北丝绸之路以前,北方草原之路一直在东西方贸易交流上起着重要的作用。
匈奴贵族所获得的大量,无法全部用掉,便通过草原之路运。
突厥是六世纪中叶在我国西北兴起的
游牧民族,
北周对突厥“岁给缯、絮、锦、彩十万段”,
北齐时,“惧其寇掠,亦倾府藏以给之”,突厥贵族每年坐收丝绸数十万段,并将其中的大部分通过草原之路运往
西域、
中亚、
波斯和
罗马帝国(
拜占庭帝国)等地。
公元七世纪三、四十年代,
回纥在
漠北兴起,强制以马匹换取唐代的绢,从而获得大量的丝绸,史书称之为“绢马交易”。正如
白居易“阴山道”中所说:“五十匹缣易一匹,缣去马来无了日”,“每至戎人送马时,道旁千里无纤草”。《新唐书·食货志》记载:代宗时(公元763~779年)
回纥岁送马十万匹,酬以缣、帛百余万匹。
回纥人把大部分多余的丝绸通过草原之路运往
西域、
中亚。
契丹族所建立的辽王朝与
西夏政权,同样使这条古道发挥作用,他们用从中原掠夺来的丝绸换取西方的珍宝。《宋史》记载:“会无昊请臣,朝廷亦已厌兵,屈意抚纳,岁赐缯、茶增至二十五万。而契丹邀割地,复增岁遣至五十万。自是岁费,弥有所加”,“
景德元年(1004年),契丹统军挞览引兵分掠威虏、
顺安、北平,……(宋与之议和)岁遣契丹银、绢三十万”;《辽史·圣守纪》有云:“统和二十二年(1004年)十一月,密请议和,愿岁输银十万两,绢二十万匹”。
在这条通道的最南边,有一条支路曾起过非常突出的作用。即:经
河套西行,经
居延海,沿河西北山、马鬃山北麓,至
哈密、
吐鲁番等地,从此西行。在宋、辽、金、西夏对峙时期,其他交通线路均难以顺利通过,商人便利用此路线东西往来。
成吉思汗统一蒙古诸部并建立了
蒙古汗国后,蒙古骑兵驰骋于亚欧两洲的广大地区,冲破了往昔各国的疆界,并在此辽阔的领域内,广设驿站,把各地联结了起来,使东西方陆上交通畅行无阻,历代被各民族割据、阻断的
古丝绸之路重新开通,草原丝路重又焕发青春。
元朝是对蚕丝剥削最为苛重的一个朝代。元太宗八年(1236年)推行丝料之法,“每户出丝二斤,并随路丝线、颜色输于官;五户出丝一斤,并随路丝线、颜色输于本位”。
元世祖中统元年(1260年)立十路宣抚司定户籍科差条例,列出各种户籍的纳丝标准,较以前更为加重,最高的每户每年须缴丝四斤,这些户籍分归诸王、
后妃、公主统领。这些王公贵族把大量的丝绸用来调换西方的黄金、首饰、珍珠等物品。因此,在草原之路上奔向西方贸易的,大部分为官家子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