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圣四年(1026年)拜右谏议大夫、权
三司使。六年,为
枢密副使。七年,加给事中。明道二年(1033年)罢知陕州(《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四、卷一○六、卷一○八、卷一一二)。宝元二年(1039年),以资政殿学士、
吏部侍郎为
振武军节度使,知
延州(同上书卷一二二)。后知
河南府。
庆历六年卒,年六十六。谥忠献。著有《明道集》三十卷、后集十卷,《弥纶集》十卷,不传。事见《
范文正公集》卷一三《范公墓志铭》,《宋史》卷二八八有传。
范雍,字伯纯,世家太原。曾祖仁恕,仕蜀为宰相。祖从龟,
刑部侍郎,入朝,改右屯卫将军,后葬河南,遂为河南人。雍中进士第,为
洛阳县主簿。累官殿中丞、知
端州。迁
太常博士。
寇准辟为河南通判,还,判
三司开拆司。河决
滑州,选为京东
转运副使。历河北、陕西转运使,入为三司
户部副使,又徙度支。以尚书
工部郎中为
龙图阁待制、陕西
都转运使。还,提举诸
司库务,勾当
三班院。
环、原州属羌扰边,以雍为
安抚使。建言:“属羌因罪罚羊者,旧输钱,而比年责使出羊,羌人颇以为患。请输钱如旧,罪轻者以汉法赎金。”从之。迁右谏议大夫、权三司使。
雍在京东时,平滑州水患。以劳加
龙图阁直学士。明年,拜枢密副使。丁母忧,起复,迁给事中。玉清昭应宫灾,章献太后泣对大臣曰:“先帝竭力成此宫,一夕延燎几尽,惟一二小殿存尔。”雍抗言曰:“不若悉燔之也。先朝以此竭天下之力,遽为灰烬,非出入意;如因其所存,又将葺之,则民不堪命,非所以畏天戒也。”时
王曾亦止之,遂诏勿葺。迁尚书
礼部侍郎。
太后崩,罢为户部侍郎、知陕州,改
永兴军。是岁饥疫,
关中为甚,雍为振恤。以疾,请近郡,遂知河阳。进吏部侍郎,徙应天府,又改
河南府,进资政殿学士。陈安边六事,又请于
天雄军聚甲兵以备河北,于水兴军、
河中府益募
土兵以备陕西,即泾原、
环庆有警,河中援之。
既而
元昊反,拜振武军节度使、知
延州。因言:“延州最当贼冲,地阔而砦栅疏,近者百里,远者二百里,土兵寡弱,又无宿将为用,而贼出入于此,请益师。”不报。元昊先遣人通款于雍,雍信之,不设备。一日,引兵数万破金明砦,乘胜至城下。会大将
石元孙领兵出境,守城者才数百人。雍召
刘平于庆州,平帅师来援,合元孙兵与贼夜战三川口,大败,平、元孙皆为贼所执。雍闭门坚守,会夜大雪,贼解去,城得不陷。左迁户部侍郎、知
安州。居一岁,复
吏部侍郎、知河中府。
又为资政殿学士、知
永兴军兼转运司事,迁
尚书左丞,加大学士。初,完永兴城,或言其非便,诏止其役,雍匿诏而趣成之。明年,贼犯定川,邠、岐之间皆恐,而永兴独不忧寇。复徙河南府,又迁
礼部尚书,卒。赠
太子太师,谥忠献。
雍为治尚恕,好谋而少成。在陕西,尝请于商、虢置监铸铁钱,后不可行;又括诸路牛以兴
营田,亦随废。颇知人,喜
荐士,后多至公卿者。
狄青为小校时,坐法当斩,雍贷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