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妃(1750年9月24日-1801年8月13日),陈氏,扬州人,
陈廷纶之女。乾隆帝妃。
人物生平
芳妃,陈氏,生于乾隆十五年(1750年)九月二十四, 清乾隆帝
嫔妃之一,无子女。
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十一月十六日初封明常在。
乾隆三十四年(1769年)八月十五,赐明常在红月饼一盘
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八月十五,妃嫔常在贵人等位(
舒妃、
愉妃、颖妃、
豫妃、
容妃、婉嫔、
顺嫔、慎贵人、林贵人、兰贵人、永贵人、鄂常在、白常在、禄常在、新常在、
宁常在、
那常在、武常在、明常在、
平常在):(共)月饼八套、小月饼二十盘、各样鲜果十盒、
榆次县西瓜二十个
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五月十六日,皇帝驾行热河,随行嫔妃为
皇贵妃、舒妃、容妃、顺嫔、惇嫔、林贵人、兰贵人、新常在、明常在
乾隆四十年(1775年),明常在晋为明贵人
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二月二十四日出外,
皇太后等位至海子起銮,同行后妃有明常在;说明已降位常在。四月二十八日,明常在复位明贵人。年夏旬,随乾隆帝巡幸热河的顺妃身体有恙,乾隆帝安排明贵人陪同顺妃在
避暑山庄疗养。十月初二日,顺妃、明贵人乘车启程回京,顺妃所坐之车“展放宽长”并“安人护视”。回京后,顺妃、明贵人搬到
储秀宫居住。同年十月十三日,明贵人吩咐手下的太监王成到家里看望哥哥。明贵人让王成向乾隆帝奏闻此事,请求允许她派人去家里看望哥哥,但遭到乾隆帝的严厉拒绝
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闰六月二十八日,明贵人之母已去世七个月,赐予其白银二百两。同年七月,陈氏之兄陈济在扬州不守管束及赴京;另一兄陈浩则在扬关任事,安分从事
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七月初八日,王成奉旨 赏明贵人 银一百五十两 系九月二十四日 寿辰
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二月初一日,乾隆帝让太监常宁传旨:“
养心殿顺妃住处给惇嫔,惇嫔住处给顺妃。明常在住顺妃
次间。
圆明园容妃住处给惇嫔住,惇嫔住处给容妃。顺妃带明常在住
永寿宫。”
可知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七月初八日至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二月初一日期间,明贵人曾被降为常在
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五月初一日,赏 明常在 银一百两 系九月二十三日
生辰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五月十三日,王成奉旨赏 明贵人 银一百五十两 系九月二十四日 生辰
可见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五月初一日至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五月十三日期间,明常在复封为贵人
乾隆五十九年(1794年)十一月二十日起,芳嫔陈氏迁居
永和宫乾隆五十九年(1795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被封为芳嫔,并于七日后行册封礼。在此之前的乾隆五十九年(1794年)十月十二日,臣工们拟了明贵人晋升为嫔的徽号,乾隆在“茂、翊、芳”三个字里面选择了芳字,于是陈氏便由明贵人成为芳嫔。芳满文作“saikan”,意为“美丽”。
嘉庆三年(1798年)四月十五日,
太上皇乾隆帝诏晋尊为芳妃,称太上皇芳妃,十月行晋封礼
嘉庆六年(1801年)八月十三日,芳妃陈氏逝世。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葬
裕陵妃园寝。
艺术形象
家庭成员
乾隆三十三年(1768)时,普福涉入乾隆三大案之一的两淮盐引案,因侵蚀商人余息银遭革职,自此失势。但他以盐政身分驻扎扬州时,除了资助陆士龙捐官外,也照管过扬州籍的芳妃家人。根据乾隆四十三年(1778)两淮盐政伊龄阿(?-1795)的报告,芳妃有一名兄长陈浩在扬关茶行代客办理投报税课。”乾隆皇帝说过:“想此人必系普福管理盐政时,荐伊在扬关管事”的安排。出身扬州的芳妃,娘家人是由两淮盐政与淮安关监督照管。
芳妃陈氏的家族在乾隆四十三年(1778)奉旨入旗,旗籍是镶黄旗达翰管领下人,隶属于镶黄旗包衣第一参领第二管领。
父亲:陈廷纶(一说陈延伦),扬州人。
母亲:乾隆四十三年闰六月二十八日,王成奉旨:“赏明贵人银二百两,因伊阿妈阿娘亡故”,可知陈氏母亲在乾隆四十三年亡故。
哥哥:陈济,披甲人;乾隆四十三年闰六月,陈济留京赏给差使安插,不许在外生事。
哥哥:陈浩,在扬关茶行代客办理投报税课,每岁辛工可得百余金,以资养赡,守分安静。从无滋事。陈浩始终只是民籍,没有入旗。
兄嫂:许氏,陈济的妻子。伊龄阿接旨后,认为陈济既已留京,妻子也不便留在扬州,故在八月中旬,雇船将许氏送进京,交由内务府总管福隆安处置。
侄子:陈文柏,陈济的儿子。
史籍记载
乾隆帝晋封贵人陈氏为芳嫔册文:
命礼部尚书
纪昀为正使。右侍郎
刘跃云为副使。持节册封贵人陈氏为芳嫔。册文曰、朕惟教德容以率属。表质椒庭。展功绪而分司。延休柘馆。纶言锡庆。翟采增辉。咨尔贵人陈氏、早备内官。夙襄中壶。俯丹墀之雅度。淑慎其身。昭紫室之光仪。柔嘉维则。兹晋封尔为芳嫔。锡之册命。尔其徽章用荷。计良月以承恩。懿范弥敦。瞻枢星而服职。钦哉。
命
大学士刘墉为正使、礼部尚书纪昀为副使、持节册封芳妃。册文曰、朕惟内官选德。先绥履福之常。中壸服勤。尤念承恩之久。功既襄于褕釆。宠宜被以纶音。咨尔芳嫔陈氏、秉质柔嘉。持躬温淑。早传婉娩。椒庭之礼教维娴。计厥岁年。兰殿之职司无斁。兹晋封尔为芳妃。锡之册印。尔其式膺茂典。副优渥之殊荣。弥表懿徽。昭敬恭于勿替。钦哉。
相关事件
乾隆四十三年夏天,一个名叫陈济自称国舅的
扬州人来到京城,通过关系总算找到了可以转递呈子给总管
内务府大臣
福隆安的人,呈子内容大概说的是他是当今皇上明贵人的哥哥,妻子俱在扬州岳母之处,因生活艰难,恳求内务府赏个差事。福隆安知道宫中确有明贵人陈氏其人,而来人胆子再大也不敢诈冒皇亲,他判断此事十成有八成属实,但如何处置,则感到十分棘手。赶紧安顿下陈济,令他不得招摇声张后,即刻奏闻请旨。六月二十八日乾隆将如何妥善处理此事直接口谕
福康安,并命他将此旨意密寄驻扬州两淮盐政
伊龄阿、扬关监督寅著办理。皇帝又想起宫中还有一个
苏州籍贯的女人陆常在(后来的
陆贵人),同时命福隆安传谕
苏州织造舒文相应查明陆常在在苏亲属情况。
寅著
七月初十日奏覆的折子现存《宫中档》中,上面且有皇帝朱笔批谕,为郑重其事起见,特将这件
朱批奏折全文转录如下:奴才寅著奏:乾隆四十三年七月初六 日接准
领侍卫内大臣、
总管内务府大臣、
尚书、公
福隆安传谕:本年六月二十八日奉
上谕:‘据福隆安奏:有明贵人之兄陈济来京,具呈恳求差,看来此人系不安分之人,若驱令回籍,不免招摇生事等语。令内务府大臣酌量将陈济留京赏给差使安插,不许在外生事,并询知其家属现在扬州伊岳母处,伊既已留京,家属不便仍居原籍。著交伊龄阿即行查明,遇便送京,交福隆安办理。再据陈济称,尚有伊兄在扬关管事。今陈济来京具呈,伊兄自必与闻,安知不借此名色在彼多事,亦未可定。朕于宫眷等亲属管束极严,从不容其在外滋事。恐伊等不知谨饬,妄欲以国戚自居,则大不可。凡妃嫔之家尚不得称为戚畹,即实系后族,朕亦不肯稍为假借,况若辈乎?着传谕伊龄阿,如陈济之兄在扬尚属安静,不妨仍令其在关管事,如有不安本分及借端生事之处,即退其管关,交地方官严加管束,不得稍为姑容,致令在外生事。至四十五年朕巡幸
江浙,不可令此等人沿途接驾,混行乞恩。又陆常在系苏州籍贯,其有无亲属人等,亦详悉查明,严加管柬.四十五年南巡时亦不可令其接驾乞恩。一并传谕舒文照此办理......’
乾隆四十三年七月初十日朱批:览苏州织造舒文也很快查明陆常在亲属情况具奏:陆常在现有母亲缪氏,同已经出嫁之长女并外甥女三人,相依居住。此外并无亲属,平日亦颇安静。
人物争议
芳妃入宫与继后那拉氏被废是否有直接关连?也值得商榷。乾隆三十年乾隆皇帝的第二任皇后纳喇氏在南巡途中,因自行剪发,违反国俗,被皇帝遣送回京,冷落对待,来年病逝。朝廷内外对于此事颇多訾言,也由于不再复立中宫,乾隆四十一年(1776)还发生严譄呈请立后事件。根据严譄(1731-1776)口供:“乾隆三十年皇上南巡,在江南路上先送皇后(按:
皇后那拉氏)回京,我那时在山西本籍,即闻得有此事。人家都说皇上在江南要立一个妃子,纳皇后不依,因此触梃,将头发剪去。这话说的人很多……”根据这段口供,有说法是芳妃就是造成帝后冲突的那名江南女子。但也有一些问题:继后纳喇氏是在皇太后“巡幸江浙,正承欢洽庆之时”,才“性忽改常”,出现疯迷的症状,可见帝后冲突的地点是发生在杭州。但芳妃的本籍与兄弟都在扬州。虽然乾隆皇帝也有可能将她从扬州带至杭州,但这一段并无史料可以据明,以致此说仍有保留空间。
芳妃的入宫途径,或为以优伶的身份入宫。乾隆皇帝特意发布上谕做过解释:“近闻南方
织造、
盐政等官内,有指称内廷须用优童秀女,广行购觅者,并闻有勒取强买等事,深可骇异。诸臣受朕深恩,不能承宣德意,使令名传播于外,而乃以朕所必不肯为之事,使外间以为出自朕意,讹言繁兴。”大意是说:近来有传闻,一些织造官、盐政官到民间为我买女童做侍女、或是备选嫔妃,这实在是“骇我听闻”,这是打死我都干不出来的事。不过,在不久之后的一则上谕中,乾隆也承认曾经有苏州织造海保给他进献过一些女子,被他义正词严地拒绝了。还有一些女戏子,艺术水平实在平常,他也没有接受,并说“此人所共知者”。那么“海保进献女孩”的事情,是否真的被乾隆拒绝了?现在并不可考,以及乾隆说自己绝不肯招选民籍汉女入宫,这是绝不可信的。从很多宫廷档案的记载来看,不仅是乾隆本人,甚至在他祖父康熙的后宫里,都不乏汉妃的身影。乾隆五十七(1792)年,皇帝给苏州织造征瑞(1734-1815)的字寄上谕提及:“从前康熙、雍正年间,内庭备有女乐。自朕临御以来,并无其事。即乾隆三十年以前,内庭嫔御尚有由南方选进一、二人者,此二十余年来久无此事。……”皇帝明确指出,后宫“嫔御”的确有选自南方者,她们的出身可能跟“女乐”相关。宫中嫔御有选自江南优伶出身者,的确不无可能,况且民人嫔妃为苏扬籍,也间接证明相关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