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照门
厦大教授艳照门
前段时间,有网友爆料称,厦门大学外文学院院长纪玉华与与重庆一高校27岁女教师发生婚外情,女方还曾到厦大欲跳楼。与此同时,一组被指是纪玉华的艳照在网上热传
事件起因
曝厦大院长偷情 艳照网络疯传
微博爆料称,54岁的厦门大学外文学院院长纪玉华,谎称自己离婚26年,欺骗重庆一高校27岁女教师,并致其怀孕6个月。在配图中,有纪玉华亲吻一名女性隆起肚皮的照片。
这位怀孕女教师的母亲称,女儿于2014年5月在一次教学活动中认识纪玉华,之后纪玉华几乎每周末都会从厦门飞到重庆看她。6月,纪与女儿发生了关系。
揭秘当事人背景履历 著作颇丰
纪玉华,山东青岛人,文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78年考入厦门大学外文系,1985年获硕士学位并留校任教。
其曾留学加拿大和英国,首创汉英三文治故事教学法,该法在福建、广东、山东、北京、上海以及香港和澳门等地进行了成功的实验,在英国、美国、加拿大、新西兰以及德国试用并引起反响,1998年加拿大为奖励他对儿童外语教学法研究的贡献,特授予“加拿大研究特别奖”。
事件进展
厦大官网删除纪玉华任职信息
针对网友爆料的纪玉华与27岁女教师发生婚外情,及一组被指是纪玉华的艳照在网上热传一事,厦门大学及外文学院尚未回应,但外文学院官网已删除纪玉华的任职及相关信息。
女方跳楼未遂 获纪玉华45万赔偿
微博爆料称,女教师和父母在厦大讨说法,院长玩失踪。女教师欲跳楼,幸被救下。女方母亲称,纪玉华要求他们别告发他,并表示会尽快与二婚妻子离婚,同时写下保证书,许诺支付小琴80万元。之后,纪玉华将45万元转给女方的父亲。
事件相关
女教师:谎称已离婚 将起诉院长
爆料称,纪玉华谎称自己离婚26年,欺骗女教师并致其怀孕。女教师母亲说,10月,女儿告诉她自己怀孕了,此时胎儿已4个月。然而在谈婚论嫁的时候,纪玉华袒露了自己还未离婚的情况。
女教师母亲还称,她已经把委托书承诺书房产证等证据交给律师,委托律师对纪玉华的行为进行起诉…
知情人士:院长多次请辞 未获批
知情人士透露,纪玉华“在这次闹起来之前就申请辞去院长,但学校一直没批,他还是院长”。
厦大:院长已去职 女方多处撒谎
厦门大学外文学院院长纪玉华的“艳照门”事件因为“有图有真相”成为网络热点。厦门大学接受采访时回应称,纪玉华已经不再担任院长职务,女方“有许多撒谎行为”,校方正在配合警方进行调查。
事件评论
厦大院长风流韵事需要追问
纪玉华交给情人45万,对于一个职务清廉的院长来说,这不是一个小数目。这些钱从何而来,是否干净?如此一问,厦大院长的艳照门便不是私德问题了,是涉嫌职务腐败的公德问题。所以,对厦大院长的调查,便不能仅仅停留在对其出轨问题的私德追踪上,而应该向厦大纪检相关部门全面发问。
从厦大院长个人方面来讲,有义务出面澄清自己的45万元所得来源问题。相关职能机构,更应该调查院长及其家庭收入状况,对这些钱进行立案梳理。从校方来说,在事情尚未调查清楚之前,就从学校主页上悄悄撤离纪玉华本人的院长职务标识,或恐有推卸责任、逃避媒体问责的嫌疑。
厦大院长艳照门 再次痛击教育界
厦大院长纪玉华与27岁女教师发生婚外情,这样枉为“人师”的禽兽行为定会接受法律和道德的严惩。然而,在有着浓厚书生气,有着厚重文化底蕴的高等学府,厦门大学竟会暴露出这样有害社会风气的丑闻,不仅损害了学校声誉,还玷污了校园的美好形象,无情地给予教育界又一次痛击。
网友:枉为人师 要加强师德教育
事情在网上曝光后,网民普遍持谴责态度,他们认为院长的艳照门让教育界蒙羞。微博网友“木耳”对此事评价道:“道德败坏、枉为人师。”微博网民“黑梦1207”说:“精神缺失,道德沦丧,祖国的接班人怎么能放心交给这些教育工作者呢?”
网民普遍呼吁,应对此事调查清楚,以平息舆论猜测,并重视高校教师师德教育。
院长偷情 不能停留在道德批判上
如果这件事仅仅停留在道德批判的层面上,显然就有所缺憾,因为所谓的道德批评不仅不能解决任何问题,反而会造成整体的社会负面情绪,尤其是会将高校教师的整体形象毁于一旦,出现谈之色变的窘境。
对于高校来说,唯一明智的举措无疑就是走证据路线,而不是为了这名院长遮掩,拒绝回应和删除任职经历都是一种错误的决策,因为任职经历本身就是存在的,不会因为在官方网站上的删除就消失。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4-11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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