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衰爱弛(拼音:sè shuāi ài chí)是一个成语,最早出自于战国·
韩非《韩非子·说难》。
战国·
韩非《韩非子·说难》:“昔者弥子瑕有宠于卫君。卫国之法:‘窃驾君车者刖’。弥子瑕母病,人间往夜告弥子,弥子矫驾君车以出。君闻而贤之,曰:‘孝哉!为母之故,亡其刖罪。’异日,与君游于果围,食桃而甘,不尽,以其半啖君。君曰:‘爱我哉!亡其口味以啖寡人。’及弥子色衰爱弛,得罪于君,君曰:‘是固尝矫驾吾车,又尝啖我以馀桃。’故弥子之行未变于初也,而以前之所以见贤而后获罪者,爱憎之变也。”
有一次弥子瑕的母亲生病了,有人抄近路连夜通知弥子瑕,弥子瑕就假托君命驾着卫灵公的马车赶回家去探视母亲。这在当时是很重的罪行,按卫国法令的规定,私自驾驭国君车子的,论罪要处以被砍脚的刖刑。但卫灵公听说此事后,却认为弥子瑕德行好,说:“弥子瑕真是孝顺啊!为了母亲的缘故,忘了自己会犯受刖刑的罪。”
又有一次,弥子瑕和卫灵公在果园游览,他摘了一个桃子,吃着觉得很甜,没有吃完,就把剩下的半个献给卫灵公吃。灵公又感叹:“弥子瑕是多么爱我啊!有好吃的自己不舍得吃,还要留给我。”
弥子瑕的行为前后其实从没有改变过,之前他的行为曾经被大加赞许,之后又因同样的行为被治罪,都只是因为君主对他的感情发生了转变。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如果仅仅根据一个人的好恶来判断一切,而不理会客观事实,甚至是法律约束,那么必然会导致恶果的产生。另一方面,国君对弥子瑕的态度也启发人们,人的喜怒好恶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是非美丑的评判标准也不是完全客观的,它们会随着人们的主观情感、意志以及外在环境的变化而变化。
《战国策》有云:“以财交者,财尽而交绝;以色交者,华落而爱渝。”以财物结交的朋友,其目的是为了讨到物质利益,得以吃喝玩乐,一旦财物没有了,交往也就不再继续,根本谈不到什么友谊。男女以姿色结交,目的在于猎取对方的姿色,一旦姿色失去,恩爱也就随之消失,根本谈不到什么爱情。因此,无论是择友选偶,都应更多地考察对方的情趣、爱好、品格、理想和志向。这样才能达到互敬互爱,患难与共,而不至于落得色衰爱弛的结局。
宋·
司马光《
资治通鉴·唐玄宗开元十年》:“初,上之诛韦氏也,王皇后颇预密谋,及即位数年,色衰爱弛,武惠妃有宠,,阴怀倾夺之志。”
宋·
吴曾《能改斋漫录·谨正》:“商人转徙不常,且无义,爱弛色衰,则弃为沟中瘠矣。”
明·
冯梦龙、清·
蔡元放《东周列国志》九九回:“今夫人事太子甚爱而无子,及此时宜择诸子中贤孝者为子,百岁之后,所立子为王,终不失势。不然,他日一旦色衰爱弛,悔无及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