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指与所指是
结构语言学的一对范畴。在
瑞士索绪尔的结构语言学中,“意指作用”、“能指”和“所指”是三个紧密相联的概念。意指作用表示下述两者的关系:一方面是表示
具体事物或
抽象概念的语言符号;另一方面是语言符号所表示的具体事物或抽象概念。他把意指作用中用以表示抽象概念的语言符号称为能指,而把
语言符号所表示的具体事物称为所指,所指也就是意指作用所要表达的意义。能指指单词的
词形或词音,所指指单词所表示的对象或意义。例如,作为语言符号的“桌子”这个词是能指,作为具体事物的桌子是“桌子”这个语言符号的所指,同时也是这个语言符号的意义。
内容阐释
索绪尔指出,语言符号是概念和具体或抽象的
形象的结合。然而,在日常生活使用中,语言符号这个术语一般只指音响形象,结果让部分要素包含了符号整体。为了避免出现这种混淆,索氏称: “我们建议保留用符号这一词表示整体,用所指和能指分别代替概念和音响形象。”所指与能指这一对概念的提出,不但消除了上述由于使用上混淆而产生的歧义,而且还有这样的好处:既能表明它们彼此间的对立,又能表明它们与它们所属整体间的对立。 这是一种典型的二元论。
索氏否认语言与外界的联系,认为它是具有心理性质的东西,“一种两面的心理实体”。作为语言符号内部的两个要素,所指(概念)和能指(音响形象)应该也是心理性的东西。前者的心理性是众所周知的,而后者往往会被当作
物质性的声音。为此,索氏专门指出, “后者不是物质的声音,纯粹物理的东西,而是这声音的心理印迹,我们的感觉给我们证明的声音表象。它是属于感觉的,我们有时把它叫做‘物质的’,那只是在这个意义上说的,而且是跟联想的另一个要素,一般更抽象的概念相对立而言的”。关于语言符号,索氏认为它具有两个头等重要的特征:一是符号的
任意性,二是能指的线条性特征。
符号的任意性原理
索绪尔认为,任何语言符号是由“能指”和“所指”构成的,“能指”指语言的声音形象,“所指”指语言所反映的事物的概念。符号的任意性就是说,所指与能指的联系是任意的,两者之间没有任何内在的、自然的联系。例如, “姊妹” 的观念在法语里同用来做它的能指的S一6一r(soeur)这一串声音之间没有任何内在的关系,因为它也可以用任何别的声音来表示。语言间的差别和不同语言种类的存在都是最好的证明。正是在任意性这一点上,索氏指出,语言符号与象征不同,因为后者永远也不会是完全任意的。但是,索绪尔认为,某个特定的能指和某个特定的所指的联系不是必然的,而是约定俗成的。比如在“树”这个词中,树的概念和“树”的特定发音不是必然结合在一起的,“树”在英文中的读音和在
法文、
拉丁文中的读音明显不同,但却都能表达了“树”的意思。这就是符号的任意性原理。
能指的线条性特征
关于语言符号的第二个重要特征,索氏是这样说的: “能指属听觉性质,只在时间上展开,而且具有借自时间的特征: (a)它体现一个长度,(b)这长度只能在一个
向度上测定:它是
一条线。”… 这个特征是显而易见的,不仅因为,语言的展开,无论是言说还是默语,总是在时间的维度中进行,而且还因为,只要我们用文字把它们表示出来,用书写符号的空间线条代替时间上的前后相继,这个特征马上就可以看到。鉴于所指与能指之间不存在内在的天然关系,索氏在它们中间放上了横杠,用图式表示便是:所指,能指。从图式内部即语言符号内部来看,一方面,一方只是另一方的对立面,即它的价值体现在其与另一方的对立;另一方面,只有两者的联结才能构成语言符号整体,从而使两者的价值同时都实现,索氏在所指,能指图式的两边用上下纵箭头来表示这种关系。而从语言系统的角度来看,一方面,每一个语言符号(所指,
能指)与其它语言符号都是对立的,而且其价值就是通过这种对立体现出来;另一方面,作为系统内的各项要素,它们之间必然具有连带关系,索氏在所指,能指图式之间用左右横箭头来表示这种关系。
由此可见,无论是所指,能指图式内部,还是所指,能指图式之间,都要服从一个奇特的原则(索氏语),即对立原则。价值产生于对立,受对立原则支配。索氏指出,这一现象不仅在语言中存在,而且,语言之外任何价值似乎都要服从这一规律。… ”从这一意义上说,对立原则是根本性的。
理论发展
能指与所指联系的随意性,保证了它们各自的独立,即:“能指”无法被缩减为概念(即索绪尔所说的“所指”),而“所指”也不依附于一种特定的“能指”(即一个特定的语言单元)。一个孤立的“能指”可以具有多种含义,这就是多义性;反之,一个概念也可以在不同的能指中得到表达,这就是
同义词。 自索绪尔之后,相信语言符号是由“能指”和“所指”共同构成的理论,逐渐成为文论领域的普遍话题。
拉康
拉康对
索绪尔的
二元论思想持一种批判继承态度。针对索氏的所指/能指图式,拉康提出了S/s公式。此公式读作:“能指在所指之上,‘在……之上’对应于分开上下层的横杠。”_2 J( 单从公式的形式上看),后者只是对前者的一种颠倒,即把所指/能指关系颠倒为能指/所指关系。问题是,这仅仅是一种简单的颠倒吗?当然不是。尽管他认为所有这一切都应该归功于索绪尔,不过,拉康反对人们从索氏的思路出发去把握他的S/s公式,并且指出,即便是从相反的或颠倒的思路出发,仍然避免不了错误的结局。为了具体说明所指与能指之间的关系问题,索氏曾经举过一个有关“树”的例子。他说,要想找出拉丁语arbor(树)这个词的意义,非得把概念与音响形象联系起来不可,用图式表示便是:(树图形)/arbor。作为把握索氏关于所指与能指
关系理论的切入口,此图式倍受后人喜爱,并且不断地被后人所引用。拉康在把它颠倒为arbor/(树的图形)这种图式之后,明确指出,这是一张错误的图式。(说它是错误的,原因很简单,因为它把我们引入到了一条错误的道路上,即认为能指(语言符号)总是指向对象,尤其是图像式对象。)对于这一错误,拉康认为,它并不肇始于索氏,而是已经有了很长的历史传统。很早以来,人们就发现,词与物并非一一对应关系。尽管这种一一对应观一直以来遭到人们的批评,但是,在儿童
学习语言(或
成人学习外语)的活动中,却始终保留着用食指来指向对象的习惯。这说明,错误始终没有得到更正。索氏也试图来更正这一错误,如他认为语言是一种不指向外物的内在系统,但是,从上述他所采用的关于“树”的图式中却可以清楚地看出,他仍然没有摆脱这种错误,至少还带有这种错误影响的残余。所以,从这一意义上说,拉康的批评是很有道理的。
巴尔特
巴尔特是被霍克斯作为索绪尔的
符号学方面最强有力的
解释者予以介绍的。巴尔特在《当代神话》中对于索绪尔的一对重要概念“能指/所指”作了进一步的阐释和延伸,并在此基础上自然而然地产生了
语言系统中第一系统,第二系统等的区分。
陈嘉映在
《语言哲学》中展开对“能指/所指”
思辩实际都是在第一系统中作出的,因而是局囿的,有一种难以深化的无力感,而巴尔特对于第二系统的发现,打通了思维,进而可对更多的传统概念进行了梳理。
能指是我们通过自己的感官所把握的符号的物质形式,所指是符号使用者对符号所涉及对象所形成的心理概念。( 《关键概念》P262)符号必须包含能指和所指两方面。那么两者之间到底有什么关系?
[1]能指和所指都是人创造的。
[2]能指和所指之间的关系是任意的。
[3]所指和指称之间的关系也是任意的。认为语言能创造所指,实际就是在指称和所指默认已经约定俗成一致的前提下,认为能指可以结合任意的所指,也就是可以给能指赋予任意的所指。
[4]能指和所指必定是一一对应的。
以上三点其实就是在第一系统,也就是“第一级的语言系统”中。这个系统实际上考察的都是最基本的语词。 这个时候巴尔特将“一束
玫瑰花”引入视野,并将其作为一个符号,能指即是实体的玫瑰花,所指为激情,两者之间产生的联系构成了符号“玫瑰花”。作为符号的玫瑰花是充实的,因为是富含意义的,因而不同于实体的玫瑰花,因为能指本身是空洞无物的。但是从另外的角度看,以上能指的玫瑰花实体并不是空洞无物的,我们可以把玫瑰花的声响形象,也就是把“meiguihua”这个声音作为能指,把“玫瑰花”这个唤起图像的概念作为所指,而所指最终指向活生生的鲜花实体。为什么这里会有这两种看法呢?实际上,前一种思考和结论已经脱离了第一系统,进入了第二系统。在第二系统中,第一系统中的符号仅仅作为了它的能指,在没有所指的前提下便是空洞无物的。 而在第二系统中,能指和所指的关系应该发生一定的变化。
[1]能指和所指都是人创造的。
[2]能指和所指之间的关系或许是任意的,也有可能是图像(肖像)的。
皮尔士对符号的划分,所谓“表演的三合一”中的
象征符号中能指和所指是任意的,但是图像符号之间体现了某种酷似性,也是不是任意的。比如对于树这个所指的能指图画就不能是大江大河的图画,也就是存在某种
必然性。
[3]所指和指称之间关系也是充满多种可能性的,但依然默认两者是约定俗成的一致。
[4]有能指并不一定对应有所指,一个能指能对应多个所指。再回过头来看对于能指和所指的定义,实际都是在第二系统中展开的。“能指”的物质形式决定了可以成为符号的多样性,比如声音,图像,实物,而“所指”的心理概念则决定了有些可能成为符号的东西因此而不能被称为符号,比如鹦鹉学舌,梦呓。能指和所指之间一旦发生关系,构成一个符号,就成为不舍不弃的一张纸的两面。而在第一系统中,实际上能指都是指声音,而能指就是概念。比如“红”这个词,从第一系统分析,就是那样。但是“红”作为一个可见的颜色,也就是一个符号来在第二系统中分析,那就可以读出很多的东西来:激情,血腥,浪漫等等。
因此,文本之所以可以从多角度解读的客观前提,是因为在脱离第一级的语言系统之后,能指和所指之间关系变得扑朔迷离和不确定,所以使得解读成为必要。 但是,同样显然的是,我们的世界是不可能停留在第一系统上的。所以巴尔特的“神话”显得那么必要和恰到好处:“社会构造出来以维持和证实自身存在的各种意象和信仰的复杂系统。”
人类社会正是利用这种复杂和多样性来展开和维持的。
价值意义
索绪尔的所指/能指图式表现了一种
二元论思想,从其最初提出这一对概念时的意图中可以清楚地看出这一点。他声称,用这一对术语的好处在于:既能表明它们彼此间的对立,又能表明它们与它们所属整体间的对立。这些都是典型的
二元对立。一旦索氏把能指归结于感觉,我们就可以说,所指与能指之间的关系其实就是感觉与观念之间的关系。而感觉与观念,这是哲学史上千百年来一直被讨论着的二元论话题。不同时代的哲学家对这一问题有不同的表述,如
柏拉图把它归结为感觉与理念问题,到了中世纪,那就是“可感知的”与“可理解的”之间的关系问题,而在近代,则主要表现为感性与理性问题。感觉与观念的二元论总是与观念至上论联系在一起。自从
苏格拉底提出概念以来,观念至上论一直是哲学史上的一个主调。从
认识论的角度来看,观念至上论认为,在认识活动中,占主导地位的不是感觉,而是观念。如近代
经验论就认为,感觉经验只是认识的材料,只有当
感性认识提升到
理性认识的高度,你才能认识到事物的本质。索绪尔也是一个观念
至上主义者。虽然他认为思想与语言
不可分,语言出现之前思想只能是混沌一片,然而,对他来说,语言总是表达思想的,声音总是模写观念的,言之,思想或观念总是至上的。
所指与能指的对立,一语言符号与另一语言符号的对立等等,这些都是索绪尔通过对语言做
共时研究得到的结果,而非孤立考察语言实体的结果。单纯地把语言符号仅仅理解为一种孤立的实体,并不符合索氏思想的本意。所谓共时研究,就是把语言视为一个系统,研究构成系统的各要素之间的关系。共时研究同时也是静态研究,因为它专注于静态的
语言结构。语言的结构研究表明,一语言要素即语言符号的价值来自于其与另一语言要素的对立;它们按差异原则排列在一起,共同构成了一个语言系统。这本来是一种语言学研究模式,经过
俄国形式主义,
捷克结构主义,到了后来的
法国结构主义,逐渐演进为一种
罗兰·巴尔特称为的结构主义运动。结构主义延续了索氏结构语言学的二元对立模式,罗兰· 巴尔特的符号学参照了这一模式,列维一斯特劳斯对神话和
亲属关系的分析则是将二元对立模式推广运用的典型。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能指和所指的概念对现代语言学和现代
文艺批评有着深远影响。不但标志着现代语言学的成熟的“
语言二元论”以它为理论基础,更产生了现代
西方文论中以语言、结构、文本为圆心的形式批评。俄国形式主义、
布拉格学派、英美
新批评、结构主义与
叙事学、
符号学、
解构主义乃至读者--反应批评等等一系列在现代文论发展史上产生过重要影响的学说,无不留下了能指与所指的理论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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