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安·冈萨雷斯·德·门多萨
西班牙军人、传教士、历史学家
西班牙军人、传教士、历史学家,奉教皇之命,收集资料于1585年出版《大中华帝国史》,是西方世界第一部详细介绍中国历史文化的巨著。
生平简介
胡安·冈萨雷斯·德·门多萨(Juan Gonsales de Mendoza,1545-1618),出生在西班牙的多莱西亚·德加麦罗斯,当时正是西班牙帝国由盛而衰的转折时期。门多萨自幼受过良好的教育,1562年即他17岁时去墨西哥,历时9年。1564年在墨西哥城加入奥斯丁会,成为一名修道士。在墨西哥,他一面潜心研究神学、语法和艺术,一面在当地热心传教。当西班牙征服了菲律宾群岛而隔海眺望中华大地时,门多萨也有了去中国的机会。1580年,西班牙国王菲利普二世派出一使团出使中国,门多萨亦是成员之一。1581年,门多萨一行抵墨西哥,准备横渡太平洋,经菲律宾前往中国。但不巧的是,由于西班牙和菲岛的政治形势有变,他们的赴华使命未能实现。门多萨从墨西哥回到西班牙,1583年去罗马,拜见了教皇格列高利十三世。当时天主教极欲在东方拓展势力,地广人众的中国成了罗马教廷的关注地,苦于对中国历史、文化诸方面的茫然无知,急需有一本关于中国社会林林总总的资料汇编,教皇于是要求门多萨广泛搜集资料,编写出一部“关于中华王国已知诸物”的书籍。门多萨应教皇之命,通过对前人的使华报告、文件、信札、著述的收罗及整理,化时两年,终在1585年将《中华大帝国史》付梓印行。
1585年《中华大帝国史》问世后,虽然引起很大社会反响,但首版印刷中错误百出,门多萨对此很不满意。在他亲自监督下,于同年又出版了新的西班牙文本,书的质量有了明显的改进。接着门多萨又开始接受罗马教廷新的任命,成为罗马教皇下属的“宣道士”。
由于门多萨曾在墨西哥从事过宣教活动,十分熟悉美洲情况,所以1586年他又受命前往拉丁美洲,在卡塔格纳(Cartagena)一带从事布道活动。在其后的四年间,他的足迹又遍及新西班牙各主要城市。1589年他再次奉召返回西班牙。后来才智出众的门多萨又被派往意大利,在罗马和西西里负责处理一些棘手的教务问题。此后他返回西班牙在塞维利亚托莱多等地负责宣教事宜。1607年,他再度前往美洲,被任命为波帕扬(Popayan)地区的主教,直至1618年在那里逝世。
研究领域
胡安·冈萨雷斯·德·门多萨并未亲临中国,亦不懂华文,他之所以能写出一部影响广泛的史著,是由于他充分利用了他同时代人有关中国的资料收集和研究成果。例如:欧人的使华报告、带回欧洲并经人翻译了的中国书籍,还有在他之前出版的欧洲汉学著作等。《大中华帝国史》的材料来源主要有以下几种:
葡萄牙历史学家巴洛斯在1539年至1563年写成的《亚洲史》。巴洛斯没有到过中国,亦不通华文,但他买了一个懂中、葡文字的华人奴仆为其翻译中文材料,故此书介绍中国的方面,可信程度较高。例如,它第一次介绍了中国的15行省(即明代的两京13布政司),其中沿海省份为6个;还第一次提到了中国的万里长城及其纬度,这是中世纪大旅行家马可波罗在《游记》中所未提及的重大遗漏。门多萨在介绍中国地理及科技时,均引用了这些材料。但巴洛斯的书是用葡文发行的,影响有限。
葡萄牙多美尼各会会士克鲁兹在1569年出版的《中国志》。与以前杂述东方及中国的欧洲书籍不同,这是欧洲第一部专门介绍中国的著作,在葡萄牙的埃武拉(以葡文印行)。克鲁兹曾在东南亚一带活动过,1556年曾在广州居住数月,故此书不乏其耳闻目睹之事。《中国志》最重要的材料是来自中国的地方志以及其他著作的译文,这本书对中国及其邻国的地理关系作了较为正确的介绍,并提到了中国的佛、道两教、科举制度、科技、农业、语言等,是《大中华帝国史》的主要参考资料。门多萨充分认识到该书的价值,在自己的著述中不仅利用了该书的资料,而且在对待中国文化的评价上也颇受克鲁斯的启发和影响。
门多萨还参考了艾斯卡兰蒂的《葡萄牙人航行世界东方记》。
《大中华帝国史》的另一重要参考资料,是西班牙人拉达的使华报告及其带回的中文书籍。
拉达是奥斯定会士,1575年带领一使团出使福建,请求贸易和传教。由于中国当局对外人防范较严,拉达的外交使命并未取得成功。但他却从中国得到了许多书籍,并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写了一份长长的备忘录,全面地叙述了中国的版图、人口、城市、政治、经济、军事、风俗习惯。这些中文书籍及备忘录都被带回西班牙,最终成了《大中华帝国史》的资料来源。门多萨在他的书中,介绍了“拉达会士及其会友从中国带回书籍的内容”,即:
描绘整个中华帝国情形及15省位置、每省的面积及邻近王国;献给皇帝的贡物及租金、皇宫中的规矩、皇帝给大臣的俸禄、宫室名称及大小;每省的纳税数目及规章、时限,何时及如何恢复纳税;造船技术、航海规则,每个港口的海拔高度,特别是每个港口的吞吐量;中华帝国的古代史、世界起源观、何时由何人开天辟地;该帝国的历代帝王、继位和施政原则、生平与习惯;偶象(他们奉之为神)崇拜的祭礼,这些神的名称、来历、何时祭奉;他们如何看待灵魂不洁、天堂地狱,葬礼方式、丧服式样;中华帝国的法律,何时由何人制定;对违法者的惩处,及有关其德治政府、政治的许多事情;各种草药,或草药书籍及如何用它们来治病;各种医书,这是由该王国古今许多专家编纂的,包括治病、防病的方法;宝石和金属的性质、自然物质的优点,人们对珍珠、金、银和其他金属的使用方法、与使用其他物品的比较;关于天空、行星、星体的知识,它们的运转和特殊影响;他们所知的关于各个王国和民族的知识,以及这些王国和民族的特殊事物;圣人们的生平和情操、生于何处、死于何处、葬于何处;棋规、如何变戏法和表演木偶戏;音乐和歌曲,作者是谁;数学和算术及其运算法则;胎儿在母腹中的各种影响、每月应如何供养、顺产和难产;建筑术、各种建筑物及长宽式样、大建筑物的长宽比例;优、劣土壤的性质,如何鉴别它们,每年在这些土壤上种植何物;占星术及其判断,如何学习其规则、如何甩动符鉴以占卜;书法、书画及其他标志和记号,所代表的意义;写字的规则,如何根据各人的职位高低,授予他们不同的称号;如何养马和驯练它们奔跑、跋涉;如何测梦、出门时如何预测吉凶;全帝国人民的衣着外貌,从皇帝本人直到其下属各级官员的官服标志;如何制造盔甲和军械,如何编列队形。
门多萨还特别指出:“这些会士带来的收籍和其他物品,随着《大中华帝国史》已作的介绍或将作出的介绍,其所有内容都要公布于世,这些材料由出生于中国的人士翻译并由西班牙人带回菲律宾”。门多萨在《中华大帝国史》第17章中,将上述图书内容共归纳为28类,
主要涉及
⑴中国疆域及 15个省的设置;⑵贡赋与税收以及行政体制;⑶中国历史及帝王世系;⑷宗教与礼仪;(5)法律与教育;⑹民族与外交关系;⑺音乐与艺术;⑻自然科学的成就。 但是,拉达究竟从中国带去了什么书以致门多萨能据此写成煌煌大著呢?据法国、美国和中国学者的考察,大致有以下几部中国文献:《资治通鉴节要》,宋司马光著,20卷共4册,1541年刻;《类编历法通书大全》,16世纪版,但不全,计有第10至19卷;《通书》,仅第10卷;《徐氏针灸》,明徐凤廷著,1531年版;《耀目冠场擢奇风月锦囊正杂两科全集》,戏剧剧本及戏曲、散曲,16世纪版;《新刊按鉴汉谱三国志传绘像大全》,明嘉靖版;《新刊补订源流总汇对类大全》,百科全书类,对中国宫殿、建筑、乐器、用具、鸟兽等多有介绍。
门多萨对中国的认识还得助于赫罗尼莫·马林与米格尔·洛尔加。他们都曾与拉达前往福建。1580年菲利浦二世向中国派出使团时,马林作为使团的成员曾与门多萨同船前往墨西哥,并在那里滞留了10个月。他一书中,这又给门多萨提供了一些新的资料。
再有,西班牙方济各会修道士彼得罗·德·阿尔法罗和其他三名同一教宗的修道士1579年游历广东省后,曾写有游记。1581年至1584年方济各会修道士马丁·伊格纳亚奥·罗耀拉(Martin Ignacio Royola,又译作依纳爵·罗耀拉伊格纳修·罗耀拉)从塞维利亚出发,途经中国,做了一次环球旅行之后,也曾写有札记。此两书中有关中国的记载给门多萨留下深刻印象,他把这两部旅行札记附录在《中华大帝国史》的第二部分中。
综上所述,由于门多萨广泛阅读和接触到16世纪有关中国的各类记载,因而他的《中华大帝国史》与其他同时代的同类著作相比较,内容更丰富、更充实,也更全面。特别是他利用了一些中国典籍的译文,使他的著作更具有真实性和可靠性,在相当程度上弥补了他没有亲自造访中国的遗憾。为了表明这些中国资料对于他完成《中华大帝国史》的重要意义,门多萨如实地将他的这部名著命名为依据中国典籍以及造访过中国的传教士和其他人士的记叙而写成的关于中华大帝国最负盛名的情事、礼仪和习俗的历史《中华大帝国史》不过是此书名的简称。
结构
《大中华帝国史》共两卷。第1卷介绍了“中华帝国”的政治、史地、宗教、文字、教育、科技、风俗、物产等;第2卷由三篇旅行记构成。即分别记述了1575年拉达等的福建之行;1579—1580年阿尔法罗等的广州之行和1581年伊格纳西奥从塞维利亚到中国的环球旅行。  第1卷共分3册44章。第1册有10章,内容涉及中国地理、气候、物产、矿藏、中国的人文初祖黄帝、长子继承制、宫殿式样、礼节、中国15行省及省级组织府州数目、建筑与万里长城、中国人的服饰外貌、妇女缠足之习俗及妇道、瓷器制作、经商规则;
第2册也有10章,内容涉及中国人的宗教信仰和偶像崇拜、中国人的迷信行为、中国人的世界起源观和人类起源观、中国人的生死轮回报应论、祭拜故人的习俗、中国人的庙宇和某些宗教仪式、中国人办丧事的程序及办婚事的仪式,提到了中国流行的多子多福的观念、一夫多妻的陋习、妇女贞节等;
第3册最长,共有24章,内容涉及中国历代帝王及其称号、在位年限,从黄帝一直写到与门多萨同时代的明万历皇帝。还有中国15省的纳税人口、给皇帝的贡品、各省军力、城防、征兵方式、中国法律、明代内阁制度、地方官员的选拔与惩治、地方的保甲制和残酷的刑法、监狱、对犯人的执法和行刑、中国文字、纸、毛笔、中国的考试制度与学位制度、中国的科学技术、西班牙人从中国带来的书籍及其内容、中国的喜庆、节庆的风俗、社交礼节、妇道种种、中国皇帝接见外国使臣的规矩等。节、妇道种种、中国皇帝接见外国使臣的规矩等。
从这3册的内容可见,《大中华帝国史》确实是16世纪欧洲关于中国的百科全书,有关中国知识者,几乎无一不在其中,不仅是早期汉学史上一巨著,同时也是研究中国明代社会的一份弥足珍贵的域外史料。16世纪末的欧洲人主要是通过《中华大帝国史》的第一卷来认识中国的。
在门多萨的笔下:
⑴中国“处于亚洲东部”,是个地域辽阔的文明古国,中国人自称“大明人”。“这是世界上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帝国”,“这个大帝国方圆有69516里,这是他们用来测量的单位,换成西班牙进制,周长差不多是3000里格(Legue,每里格约5,572米——注)、长度是1800里格”,如果“从南边的、离马六甲最近的云南省(Olan)开始,一直到这个国家的东北部,则长600里格”。全国划分15个省(明朝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分其境内为南、北二直隶,13承宣布政使司,常称15省——笔者),“每省都要比我们所熟知的欧洲国家为大”。中国纳税人口总数为4000万左右(不包括免税人口)、步兵总数为580余万人,骑兵总数为95万人左右。
⑵中国境内有完好的道路网,使城镇相连。路面平整、宽阔,“官道”可容15人骑马并行。路旁商店林立,两侧绿树成荫,如同罗马时代的大道一样。有些城市有水道相连,好似威尼斯。北京是世界上最大的城市。
⑶中国人富有建筑才能。建筑用材举世无双,一种用“白土”做成的方块(即砖)坚硬无比,只有用锄才能将其砸碎。一座座邸宅有如庄园。中国最雄伟的建筑就是长城,长达500里格(每里格约合 5572米),是为防御鞑靼人而修建的。筑造中1/3或2/5的劳工付出了生命。
⑷中国物产丰富。蔬菜种类远较西班牙为多。仅橘子就有三个品种,即甜的、酸的和甜酸适度的。糖质地很好,非常洁白,价格也低廉。蚕丝色泽艳亮,质量超过西班牙格拉纳达的产品。“天鹅绒、丝绸和布匹价格如此之低,提及此点会使那些熟知西班牙和意大利纺织品价格的人大吃一惊。”中国人普遍穿着丝绸服装。中国农田管理得很好。没有一块荒弃的土地。一块块耕田错落有致,有如花园。矿产也很丰富。“这是世界上最富饶、而物价又十分低廉的国家。”
⑸中国出产的手工艺品极为精致。1582年西班牙国王喜获中国床单,织法之巧妙令菲利浦二世惊叹不止。很多西班牙能工巧匠都来观赏、借鉴。瓷器很便宜,欧洲人原来以为瓷器是用粉碎的贝壳做的。最精致的瓷器是贡品,薄如玻璃。
⑹中国商业发达,买卖兴盛。每条大街往往只经营一种行业。看到第一家商店就知道这一条街是卖什么商品的。中国匠人的手艺都是祖辈相传。中国货币种类繁多,金、银凭重量使用,而没有一定式样的金币或银币。
⑺中国军队有步兵,也有骑兵。中国也有战舰,4天内可征集600艘。中国士兵在数量上多于欧洲,在器械上处于均势地位,“这些士兵如果在胆识和勇气上能和欧洲各国士兵一样,他们可以征服整个世界。”
⑻中国皇帝具有统治国家的全权。中国皇帝“有一个由12位顾问组成的皇家顾问委员会(aroyallcounsell,即内阁),有一个首辅(apresident),这些人是从全帝国挑选出来的,富有多年的行政经验。”“成为顾问委员会的一员,是一个人所能得到的最高尊严”,仅仅懂得法律、道德科学、自然科学还不足以胜任,还必须懂得占星术,具有良好的判断能力。这12位阁员在皇宫中一间备极豪华的大厅内办理公务,内摆13把椅子,6把用金制成,6把用银制成,还有一把最为珍贵,它不仅用金制成,而且还镶有价值连城的宝石,罩有金丝布,上绣皇室徽章,摆在12把椅子的中间,如果皇帝未来,首辅坐于其上;皇帝如出席会议,则是皇帝的坐席。此时首辅就坐在右边第一把金椅上,其余按照他们古代的礼节排定座次。惟有首辅才有资格与皇帝对话,对话时,首辅须双膝下跪、两眼下视,即使讲了两个小时的话,也不能抬起头来。如果首辅因病不能来厅议事,则由坐在金椅上的最年长者负责向皇帝禀告。内阁对于每月发生在国内的大事都应知晓,各省地方长官会按时将本省事务奏上,就是最边远的省份也不会超过上报时限。朝廷收到奏报后,由首辅转禀皇帝,然后,再由首辅或由他所指定的阁员提出必要的对策。如需对奏章进行调查核实,首辅会迅速而秘密地任派外调人员,到有关省份访查内情。
⑼中国地方政治制度--保甲制。政府在调查户口、丈量土地的基础上实行里甲制,以110户为一里,推选人口和税粮较多的10户轮流为里长,每里又分为10甲,每甲10户,里设里长,甲设甲长,里甲内的人民都要互相知保,不得任意迁徙,“在法官们管辖的城镇中,有很多住户,法官们将这些住户分为10户一组(甲),在第10户的家门上挂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10户居民的姓名以及组长(甲长)的姓名。组长应注意到这10户人家中是否有任何一户对他或对另外几户产生了损害,如果发现某户有危及邻人之举,则直接向法官报告,以便让犯事者受到惩罚,改过自新,以儆效尤。如知情不报,则按同罪予以惩处,这样邻里之间就会互相监视,生活在担惊受怕之中,彼此也没有什么好抱怨,他们的敌人也无法对此加以利用。如果这10户人家中有一户要移居它街、它乡或要出远门,他必须在离开前的10天用摇铃或敲锣的方式来通告左邻右舍,让大家知道他要迁居,如果他欠了别人或借了别人什么东西,别人可以在他离开之前向他讨回,因为没有一个人愿意放弃自家的财产。如果迁居者没有告知邻里就走掉,法官就会强迫同组(甲)的住户代其还债,因为这些人没有在他离开前禀告法官。(迁居者)如果无力偿还债务,就要被送进监狱,并要限时还清所欠的一切。如果时限过了仍不能还清债务,第一次就要稍微打他一下,并约定第二次的还债时限。过时仍还不清者,就要受一顿皮肉之苦了。再约定下一次的还债时限,(除非能够赎清债务,否则)就这样一直把他打死为止。有的也能了断旧债,或者请朋友帮忙代还,或者到债主家中打工为奴,这样也可以避免关进牢房而遭一顿痛打。”
⑽中国选拔和任命地方长官首先要经过内阁同意,再由皇帝任命,而内阁则要对候选人的品行德才进行特别的考察。原则上,本地出生的人不得任本地地方长官,这样,当事涉官员的朋友、亲属、仇人时,就能做到审判公正,避免徇情枉法。
⑾中国的审判制度,“法官升堂后,狱使用缓慢而高昂的声音将告状人传呼到法官前候问。告状人在离法官稍远的地方跪下诉说冤情或递交状子。如果是状子,就会有一个师爷(Tzia)接上并宣读之,以便让法官了解案情。之后,告状人必须在状子上按上手印以加确认。法官们在办理案件时不得饮酒,决不能在喝了酒后再来审判,否则要按律追究。法官的宣判应在大庭广众之下进行,以免受贿。法庭中的师爷、公证员和其他办事人员如玩忽职守,则要受到痛打。” 中国每省的省会有13座监狱,监狱戒备森严,狱内有犯人散步消遗的地方,还有专供犯人购物的商店。判决的执行非常缓慢,总是罪不当罚,有些被判了死刑的犯人,在判刑后长期住在狱内,一直活到寿终正寝或死于疾病。在这13座监狱中,有4座是专门用来关押死刑犯的。每个死刑犯的颈上都吊着一块白色大木牌,长至膝盖,上面写着该犯因何被判处死刑。他们都戴着手镣足铐,彼此之间还有连环镣铐,几乎不能动弹转身。死刑犯苦不堪言,难以忍受,都想一死了之。白天,放风4次,取下镣铐,还得干苦力活,自食其力。官员们会来巡视监狱,对死刑犯再次核实其所犯罪行,然后就对其中一些执行死刑。处死的方式有4种,即绞死、炮烙、肢解、火刑,但火刑很少,只有背叛皇帝的犯人才受此刑。执刑时要放炮敲钟,宣告执行死刑。这天,店铺都要关门,在日落之前都无人工作。对小偷和贪官的惩罚,是当街打板子,让其丢脸,还要挂牌游街3至4天。打人的竹板有4指宽、1指厚,事先浸泡在水中,这样打起来更痛。打板子的人有两个,每人痛打犯人的一条小腿,一般人挨了6下后就站不起来,打50下就可以致人死地,很多小偷就是这样被活活打死,因为对小偷的惩罚是打板200下。估计每一省城大约每年要处决6000多名犯人。 ⑿中国妇女“以一双三寸金莲为美,年纪轻轻之时就要把足缠得挺直,这得需要极大的耐心才能忍受这种痛苦,足小的女人才能被人看作是有家教的女人,他们说男人之所以要妇女缠足——缠得如此之紧以至使双足失去了原有的模样,是为了使妇女出门艰难,不易远走高飞,这样就不可能有时间来摆脱她们的家务,目的无非就是如此。这种风俗已沿袭许多年了,而且还要流传很久很久,因而变成了一种恒久的法律,妇女们如果要对此加以抗拒,或者拒绝将此流传后人,就是犯罪,就要受到惩治。妇女们必须深居闺阁和遵守妇节,所以无论在什么时候,你都不可以从窗户和门户来窥探一个女人。如果她的丈夫请客到家吃饭,客人也不能见到她,不能请她同桌吃饭,除非客人是丈夫的亲属或是丈夫的密友。当妇女要出门探视自己的双亲大人或她的亲属时,她们要坐在一顶由4人抬行的小椅(轿)中,周围还要用金银丝线制成的帘布密封起来,所以虽然她们可以看到街上的人们,但人们却不可以看到她。” 中国的男人可以娶很多夫人,只要他供养得起就行,但不准和自己的姐妹或侄女结婚,否则要受到严厉的惩处。在这么多的妻子中,第一个妻子是正统的嫡妻,其余者皆为从属,只有妾的身份。丈夫的嫡妻主持家事,其他的妻子另居它处。如果男人是商人,他就会把这些妻子安排在他有生意往来的各个城镇乡村,这样到各个地方都能得到妻子的伺侯。如果父亲死了,嫡妻生的大儿子就可以继承家业中的大部分,妾所生的儿子和嫡妻生的其他儿子就平分剩下的财产。嫡妻如果没有儿子,则由妾们的第一个儿子来继承大部分家业。丈夫如发现妻妾中有谁和外人私通,或可以杀死她,或可告官,或可卖之为奴。 ⒀中国历史悠久。“黄帝(Vitey)是他们的第1个皇帝”,中国的历代帝王都是黄帝的后裔,“到目前为止(即明万历年间),中国已有了243个皇帝”。黄帝之前的神话传说人物,有盘古及其13兄弟。还有巢氏(Vsao)构木为巢,制衣遮体;燧人氏(Huntzui)教民取火,结绳记事;伏羲(Ocheutey)制定婚姻制度、发明各种工具等。伏羲的儿子是神农(Ezoulom),教民耕地、发明犁锄、品尝毒草;神农的儿子便是黄帝,是他统一了中国。《大中华帝国史》并且把中国自黄帝至万历年之间的各代帝王及其在位年限都一览无余地介绍到了欧洲人面前。黄帝有7米高,相当于西班牙的4个多码高,其肩有6只手掌宽。这位帝王作战骁勇,并且第1个发明了制衣、染服、造船、锯子、建房、纺车的纱轮等。娶有4妻,生有25子,在位100年。 ⒁中国有独特的教育体系。中国皇帝用自己的钱财在每个城市都办了学校,学生们在那儿学习读书、写作和计算,以及自然科学和道德科学,还有占星术、法律等。这些学校的老师没有什么特长,但精于书法和读书。学生们学习很努力,因为这是获得“老爷”这一头衔的最佳途径,“老爷相当我们的博士”。中国皇帝会派遣监察官到各大城市检查教育。这些监察官有很大的权力,诸如开卷、毕业、授衔都由他负责,还要评判教师的教绩,好则提拔,不良者则处以鞭苔、投入监狱、驱逐出校。门多萨还根据拉达在福建的亲眼所见,介绍了考试的情形:在指定的日子,所有的考生都集中到监考官之前,监考官将学生的姓名汇编成册,安排好他们考试的时间。那一天就像过节一样热闹,监考官邀请该城所有学识渊博的“老爷”一同来主持考试。考中了的人名写在另一本册子上,约定某日开榜公布,那天会吸引许多观榜者,还要举行盛大庆典, 监考官出席并以皇帝的名义,授予中举者以“老爷”的学位和地位,给他们系上有金、银作装饰物的腰带,戴上官帽,以便显示出他们和老百姓的地位差别。明代的买官,在门多萨的笔下也有反映。他指出中国还有一种和中举者不同的“老爷”,这些人是通过送礼、花钱而获得官位的。尽管他们也有特权和地位,但却没有真正的“老爷”们所拥有的那种荣誉。
⒂中国有自己的语言文字,“中国人虽然没有我们这样的字母,但他们能用图形来写字。学习写字很费时,困难很大,因为几乎每个音都有对应的字。他们称天为‘?’(Guant),仅用一个字来表示,这就是?,他们称国王为‘皇帝’(Bontay),写出来就是?……他们有6000个不同的字,能够非常流利地将它们写出来(就像在菲律宾的华人所显示的那样);这是一种比说话更能让人理解的书面语言(如希伯莱语那样),这是因为每个字都有明显的不同之处,而说话却不能如此容易地加以区别。他们的书写程序和我们完全相反,是从上到下、从右到左很有格式地书写的。要知道这个国家到底有多少不同的语言,确非易事。通过写字,他们才能彼此沟通,但若通过语言,则不可能。这是因为图像或字对他们而言,表示某一东西,但在元音的发音上则不相同。表示城市的字是城,但读起来的话,有的人读成Leom-bi,有的人读成‘府’(Fu),但他们都知道这是城字;其他名称也类似这种情况。这样,他们就可以和日本人、琉球人、暹罗人、交趾支那人及其他邻国人进行交流,在这些人当中,说话是无法沟通的,就像希腊人和土耳其人的对话一样。”
⒃中国人在科学技木方面有很高的成就。欧洲人一向引以为豪的印刷术,“中国人早在德国人谷腾堡(Joan Gutenbergo)发明印刷术500年前已经用印刷术印制图书了。”印刷术是经俄罗斯莫斯科大公国传入德国的。但可能是中国图书经海路(红海)传到欧洲,从而启发了谷腾堡。
中国大炮制造。“我们从他们历史上有史可证的资料中发现,他们早在我们欧洲人之前使用了大炮。据说第一门大炮是一个德国人在1330年发明的,但并没有史实可以对此加以证明。而根据对中国的所见所闻,这个德国人配不上第一个发明者的称号,只是一个发现者而已,因为中国才是首先发明者,而且是从他们那儿才把火炮应用传到其他王国的,那些地方现在还在应用。据中国人说,他们的第一个皇帝——黄帝,是第一个发明大炮的。”中国的大炮“比我们的造的好,更有威力。”
中国的造船水平,中国船队规模庞大,种类繁多,如战船、驳船、浅水船、内河巡逻船等,中国的船只涂料,“中国人叫Iapez,是用石灰、鱼油和他们称为Vname的糊状物制成的,粘力极牢,不受虫蛀,所以他们的船只寿命比我们的多一倍。”“他们的船只抽水系统和我们的大不相同,要好得多。他们把船分为好几个部分,用一个轮子来抽水,轮子安装在船舷的里面,因此,他们可以不费力气地清扫船只,一个人踩在轮子上,一刻钟就可抽净一只大船,即使这只船只漏水很严重。”
此外,门多萨还介绍了中国的孵养业、制瓷业、陆地帆船、建筑和园林技术、叹服中国人“是伟大的发明家”。 对于中国人的宗教,门多萨进行了特别的研究和介绍。在他看来,耶稣的12宗徒之一的圣多默早就把基督教带到了中国,在中国还有圣多默的画像,他引用克鲁兹的记述,称广州就有圣多默在中国传教的证据。门多萨在书中提到了中国道教的创始人老子,谓中国人将老子视为仅次于太阳的神灵。又提到了中国的佛教,佛神中的“第一个名叫释迦(Sichia),他来自中国西部的西藏(Trautheyco),他是这一宗教的鼻祖,这个国家有他的男女信徒,一般都不结婚,终身幽居,他们要剃去头发,数量非常之多”。
中国的诸神中,门多萨介绍了观音(Causay),其职责是管理下界,有生死予夺之权。中国人还信仰其他各种各样的神,“在他们的语言中,这些神被称为菩萨,就是我们所称的圣人”。但“他们同样也祭拜魔鬼,他们并不是不知道这些鬼是邪恶的或是应受诅咒的,而是希望以此来避免生命财产受到魔鬼的危害”。此外,中国人还有抽签问卦的迷信行为。
门多萨在介绍完了以上内容后着重指出:尽管中国人喜欢崇拜偶像,但他们对其偶像并不尊重,例如,他们抽签问卦时,如果回答不合自己的愿望,就会把他们的神像打倒在地,或弃之于海,或焚之于火,所以,“将福音传至这个国家是大有希望和信心的”,“我希望依靠主的尊严和威力,能轻易地将他们引入到福音的真谛之中”。 通过上面对《中华大帝国史》内容的概述,我们可以看到门多萨基本上把16世纪中国的形象较为客观、较为真实地介绍给了欧洲。而当时的欧洲国家也确确实实是以此为出发点来制定他们的对华政策的。即,它们面对的是一个具有悠久文明和历史的强大帝国。它丰富的物产,发达的经济,完善的国家体制和强大的国防力量使西方国家只能把中国当作贸易的伙伴而不是直接的侵略对象。门多萨所得出的中国处于和欧洲国家平等发展阶段,甚至在物质财富生产的某些方面仍优于欧洲的结论,实际上对西方殖民者的侵略势头起到一定的遏制作用。
社会影响
门多萨完成《中华大帝国史》一书写作后的33年间,他始终没有再次获得出使中国的机会。直至去世,也没能实现他的东方之梦。但值得他欣慰的是,他的不朽名著《中华大帝国史》对于东西方文化交流有着长久而深刻的影响。 门多萨这部作品为当时的欧洲人打开了了解和认识中国的窗口,使欧洲人从通过充满神秘色彩的传闻来“想象”中国,跨入通过中国的现实来认识中国的时代。这也就是《中华大帝国史》一书的历史意义之所在。  门多萨的《中华大帝国史》谈论的是中国事情。16世纪的欧洲人是如何观察中国的,这当然最应引起中国人的兴趣。该书一方面为我们提供了将晚明社会与同一历史时期的欧洲社会进行比较的原始记述;另一方面该书也有一些有关晚明社会经济史的具体资料可供我们参考;它还为我们研究16世纪中国所处的外部环境提供了较多的可能性。在《中华大帝国史》问世400年以后,该书已由何高济先生译成中文并将由中华书局出版,这可以说是中外关系史学界的一件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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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4-02-22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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