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差评师
职业类别
职业差评师,顾名思义,就是靠给别人差评生活的人。是由淘宝网催生的新兴职业。淘宝上有很多恶意买家做起职业差评师,专门以给网店差评为手段索要网店钱财,甚至还出现多人合作的“团伙作案”。而淘大搜的查询功能与淘宝网开通拉黑买家的功能,目的就是为了解决职业差评师对卖家权益的侵害,防止给淘宝卖家造成巨大的伤害。
基本资料
网上开店,有好的口碑和信誉,会为店铺带来更高的点击率和成交量。随着网络购物兴起,淘宝网真是催生了不少新兴职业。不过,似乎都不是什么光彩的职业,像什么职业刷手,靠刷淘宝信誉为生,还有职业广告师,专门给别人代发旺旺消息、站内信。 相比来说,职业差评师的手段更为卑劣,对卖家的伤害也更加严重。
一旦信誉被买家记污点,店铺就可能名声扫地卖不出货去,职业差评师主要是恶意买家,专门以给网店差评为手段索要网店钱财,甚至还出现多人合作的“团伙作案”。律师表示,职业差评师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严重时涉嫌敲诈勒索。据一位资深职业差评师的爆料,他们每月的纯收入就高达上万元,数目可是相当可观。而在利益的驱使下,这么一部分人,利用卖家重视店面名誉的心理,从事类似诈骗的活动。
手段特点
第一,职业差评师挑选对象的地域有要求,上海的职业差评师一般不会选择江浙沪的下手,担心万一卖家真的跑去找他麻烦就不好了。
第二,职业差评师通常挑选2钻至4钻或旺铺版2钻以下信誉的卖家,特别是1钻以下旺铺版的卖家是他们的主要对象。收到货后净说不好,不愿意拍照证明,引诱卖家打电话,最后才在电话里说要钱。聊天记录完全找不到他讹诈的任何证据,投诉自然也就不成立。
第三,职业差评师不在旺旺上面留下任何的证据,尽量挑东西的毛病,也就是聊天时一个劲的说东西不好,如果打电话就可以暗示要卖家退钱,其实明说也没有关系,因为电话是不能作为证据提交的。
第四,职业差评师购买的东西需要是容易脱手的东西。这样便于出手换回现金。东西是实买的,得到卖家的退款还可以把自己买到的东西脱手换现金。而且选择买的东西最好是容易脱手的,这样便于自己出手。只是用小号买东西,大号来卖。
第五,消保投诉非常有效。
行为分析
职业差评师对淘宝卖家伤害很大。皇冠级别的卖家,职业差评师的几个差评起不到作用。而对于❤级卖家来说,几个差评基本上就宣布店铺倒闭了。交纳了保证金的卖家都是诚心诚意想要把网店做好的,为了自己的生计,多数卖家会选择忍气吞声地把钱交出去。如果不就做,他们还有个顽固分子名册,对他们来说注册个小号去拍东西给差评并不是难事,完全认不出这就是上次来差评的坏买家。
店铺的信用等级对其经营非常主要,职业差评师会注册很多小号,拍店铺商品的时候十分爽快,但买回之后,问题就一连串地找上门来,称要给你选差评,店方老实地给了钱还好,对于店方比较强硬的,差评师们死缠烂打,有的还有“团伙作案”,分工协作整你的店铺。
很多卖家都挂出自己的QQ的,只要QQ去加那个倒霉的卖家,那卖家基本上就逃不出他们的魔爪了。电话暗示要卖家退钱,明说也没有关系,因为电话是不能作为证据提交的,除非卖家把通话给录音了,谁会想到这位来黑店的买家是如此的用心。
法律保护
故意制造虚假评价,并向卖家索要钱财的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网络购物活动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调整,而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第六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网上碰瓷”既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又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职业差评师恶意给予评价,主观上具备了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故意,“碰瓷”行为具有违法性,卖家因其恶意差评信用受损,因此“网上碰瓷”已经构成了民事侵权行为,行为人将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职业差评师本身是淘宝网同类商品的经营者,其恶意评价在主观上带有贬低对方的意图,还将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诋毁商誉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更为严重的是,“网上碰瓷”行为可能构成刑法上的敲诈勒索罪,最高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索要金额在1000元以上即可构成敲诈勒索罪。而目前正在审议中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规定,“数额较大或多次进行敲诈勒索的”即可构成敲诈勒索罪。也就是说入罪的门槛降低了,对于多次进行“网上碰瓷”的行为人很容易构成敲诈勒索罪。此条规定一旦审议通过,对“网上碰瓷”族将形成严厉的打击。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了专门针对网络交易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对网络商品交易进行规范,而这一办法将同新《消法》同时实施。媒体报道针对这一类新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办法》第十九条做出了规定:对于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等形式,为自己或他人提升商业信誉,以及以交易达成后违背事实的恶意评价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将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根据《办法》,对于“差评师”除警告外还将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而对于“刷信用”的行为,则将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处罚。
维权措施
对于诚信守法的卖家,遭遇到“网上碰瓷”无疑将对其经营行为和经营信心造成伤害,虽然维权不易,但是对于此种行为不能听之任之,而应该采取积极的措施进行预防,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应当提高维权意识,在得到“差评”时,保持充分的警惕,分析买家的行为特点,比如交易时买家是否足够重视商品的质量和价格,其账号是否是随意注册,是否在指定工具上聊天等等,来判断买家是否是“碰瓷”。
其次,应当做好防范措施,对于可能是“碰瓷”的买家,应当做好电话录音,尽量使其亲口说出真实意图或者让其在聊天工具上留下文字信息,不要一次性回绝或者答应其请求,多与其交流几次以留下更为充分的证据。
再次,充分运用多种保护渠道。遇到“网上碰瓷”,卖家可以先向淘宝网站投诉,进而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侵权责任法第36条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卖家可以请求侵权人删除恶意评价并赔偿相应损失。
对于已经支付索要金额的卖家,同样也可以得到法律上的救济。民法通则第58条第三项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卖家可以要求“碰瓷”者返还索要金额。对于金额较大或者巨大的,卖家可以去公安机关报案,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电子商务和网络经济作为信息社会蓬勃发展的朝阳产业,在提供更多便利的同时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规则上的漏洞和弊端,需要在其发展中不断补充和完善。网络经济本质上是一种法制经济、诚信经济,只有所有市场主体都坚持诚实守信的交易原则,才能构建一个公平公正、稳定便捷的网络经济秩序。
商城之战
21世纪,电子商务营销发展已经越来越成熟,未来不是到不到网上购物的问题,而是到哪家商城购物的问题。那商家会选择到家商城开店必是很多商城关心的,其实也很简单,哪个商城出名,哪个商城让卖家更放心,更省心,那么也就会赢来一片自己的市场。而“职业差评师”的出现无疑会成会卖家实现网上营销的一大障碍。哪个商城能把安全做到位,把“职业差评师”解决,那谁的市场也会更大。
对于“职业差评师”,我可不可以这样:临时注册的账号或不是认证会员所评价的不优先展示,或者把买家级别分开,让想买商品并想了解的此产品别人的评价更能一目了然;提供更多更广的维权通道,如果是一个正规的企业卖家,在维权时可以提供营业执照和产品认证的相关证书也应优先处理,因为既然是“职业差评师”来捣乱,那把柄一定是不好抓的;而对与买家(非“职业差评师”)有差评,商城是否可以与此买家沟通,驳回差评要让买家知道,为什么给驳回,如果有异议可向商城提交相关信息对自己买家身份进行维权
淘宝回应
淘宝公众与客户沟通部工作人员称,如以评价相要挟退货的不合理要求、或同行间的恶意评价,淘宝网有一套完整的监控体系。
所谓“职业差评师”与卖家发生的交易,大部分是由于商家发布大量低价包邮商品,或商品标题以及赠品等,不应产生评价的商品,错放类目导致的。
淘宝建议卖家严格按照商品发布管理规则编辑商品,有计划的发布低价促销“宝贝”,以免因自我过错导致利益受损。
网上购物与线下购物只是获取商品的渠道与方法不同,消费者享受的权利,与卖家应尽义务是相同的。如确实涉及被有组织有预谋的社会不良组织敲诈勒索,淘宝建议商家保留证据递交淘宝网审核,同时也建议商家对此行为联系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对商家称淘宝网只采信阿里旺旺聊天记录,该工作人员称,商家提供证据是否被采纳,是根据具体案例来看。
好几个“顾客”同时光顾一家网店,拍下货品留下联系电话,附注一句“你懂的”或“你知道我是干嘛的”,若是店主不给钱就给网店写差评——聚集了800万卖家的淘宝网已经频频有卖家遭遇“恶意差评”,首例“恶意差评师”案于2012年11月29日告破。
杭州市公安局和淘宝网当日联合宣布,经过跨省区联手侦查追捕,淘宝网首例“恶意差评师”案的7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并以涉嫌敲诈勒索罪被逮捕。当前淘宝正与杭州警方联合重拳打击整治差评师现象,杭州警方已经和各地警方“跨省”合作抓捕了几十个团伙作案人员并均以诈骗罪批捕了这些垃圾只要总涉案金额超过一千就可以判1-3年有期徒刑,警察通过网络很容易确定他们身份和地址,因为他们大多是团伙作案,不可能成员每个人都有防备,只要其中有一个人没有隐藏自己IP就能找到他们团伙。
【案情回放】网上碰瓷频发杭州警方介入调查
2013年6月开始,不少卖家向淘宝客服吐槽,反映有不少买家以给网店差评为手段索要钱财,甚至还出现多人合作的团伙作案。“恶意差评师”的出现,使得正常的网店经营受到了威胁,很多卖家都叫苦不迭。为保护卖家权益,在前期核实取证后,淘宝网向杭州警方报案。
事实上,由于淘宝网上每一笔交易都有详细的信息,杭州警方成立了调查小组,通过接受投诉举报、异常行为分析、卧底调查等手段,掌握了大量“恶意差评师”的作案证据和相关信息,经过专门分析,锁定犯罪嫌疑人真实身份及其具体地址,奔赴长沙、桂林、重庆、深圳、石家庄等地,对嫌疑人实施集中抓捕,最终抓捕犯罪嫌疑人7名(其中一名为女性)。已经有2人被起诉,其余5人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杭州警方也表示,将持续打击“恶意差评师”等网络犯罪,还网民一个安全的交易氛围。
产生背景
卖家一是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好评多可有助于店铺的口碑;二是担心这些职业差评师会报复。不过,在遇到勒索者抬高要价时,几乎所有商户都会选择拒绝。
对于第三方炒作机构和职业差评师的行为,北京市盛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于国富指出,这是一种典型的敲诈勒索行为。根据《刑法》,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主要案例
2014年调查,只要商家交一笔服务费,就能在一些网购平台上突然获得大量好评;若拒绝,则将面临大量恶意差评从天而降的后果。
2012年3月,新泾工商所就曾查处一起在第三方平台买卖虚假点评案:一家非法网络公关机构通过在点评网站上为合作商户撰写虚假好评谋取暴利,雇佣近10名“网络水军”,开设几百个马甲账号,每人每天负责“灌水”和炒作点评。
2014年5月,上海某酒店店主表示,该酒店在大众点评上的页面出现了不少差评,随后便接到一名自称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承认是“专业”的点评炒作机构,声称只要花钱就可以删除差评甚至提高评价星级。
2014年6月,某点评网上的20家商户中有一半曾遭遇过勒索,多达6成的商户最终选择花钱了事,费用从几十元到上万元不等。
相关报道
2024年4月25日12时许,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盈浦派出所接辖区某电商平台工作人员胡某报案称,有多名商家反映近期屡屡遭遇恶意差评,并有人通过这种方式向商户索要“删帖费”。
经查,屈某系餐饮行业从业人员,由于近期屈某经济拮据,遂动起了歪脑筋,从商家转变成“差评师”。2023年3月至2024年2月期间,屈某多次在第三方消费点评软件上,虚构“吃坏肚子”“服务不好”等事由,给一些商家写差评,实际上,屈某从未在这些商家消费过。之后,屈某又主动联系商家,以删除差评为由要挟商家支付100元至200元不等的钱款。截至被查,共计牟利7000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屈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青浦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最新修订时间:2024-07-24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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