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随父耿继茂于镇所。顺治十一年(1654),耿继茂奏遣长子
耿精忠与耿昭忠入侍,并授爵一等
精奇尼哈番。顺治十二年(1655),以
贝子苏布图之女(饶余亲王
阿巴泰的孙女)为妻,例得多罗额驸,进秩视和硕额驸,加
太子太保。子耿嘉祚。
康熙十三年(1674),耿精忠在福建叛乱,耿昭忠、
耿聚忠率子请死,于家待命。康熙十四年(1675),上念耿昭忠、耿聚忠未与耿精忠同谋,赦免其罪,复秩如故。
康熙十五年(1676),耿精忠降,授耿昭忠
镇平将军,驻福州,代耿精忠治藩政。康熙十六年(1677),藩下参领徐鸿弼等揭发耿精忠降后尚蓄逆谋,耿昭忠具以闻,并劾助逆
曾养性等十余人,上留疏于中。
康熙十七年(1678),耿精忠还福州,命耿昭忠以其祖父之丧还葬盖平。康熙十九年(1680),召耿精忠诣京师, 耿昭忠 、耿聚忠疏劾耿精忠背恩为乱,违母
周氏训,蹙迫以死,诬祖父
耿仲明与
吴三桂在
山海关时先有成约,请予显戮。寻命耿聚忠诣福州,议徙藩兵。耿聚忠疏陈藩兵当尽徙,称旨,命以耿精忠家属还京师。耿精忠磔死、籍没,耿昭忠、耿聚忠应连坐,以其曾疏劾耿精忠予免议。耿精忠既诛,昭忠、聚忠疏陈家属众多,艰于养赡,请如汉军例,披甲食粮。下部议,编五
佐领,隶汉军
正黄旗。
擅文章,工艺事,善鉴别。旁及书法、绘事、琴、弈、箫、筑、医、筮、
蒲博之类,往往精诣。今世流传之宋、元名迹,其上每有耿氏藏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