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侨
明朝广东左参政
罗侨(1462~1534),字维升,号东川先生,吉水(今属江西)人,明朝弘治十二年(1499)进士,官至广东左参政
人物生平
直谏明武宗
罗侨为人性情纯静,寡嗜贪欲,幼有奇名,十二岁通文词,师从于张元祯
弘治八年(1495),考中举人。次年,会试不利,南京国子祭酒刘震闻其名,特别以礼待之。
弘治十二年(1499),登进士。弘治十六年(1503),授新会县知县,受到民众爱戴。
正德四年(1509),入朝担任大理寺评事
正德五年(1510)四月,顺天府大旱,罗侨于是因灾进言,称:“ 臣听说人之道理顺,则阴阳和畅,政事荒芜,则灾害连发。最近京城大旱,陛下大发慈悲,释放逃避戍役的囚犯,放宽株连的禁令,同时斋戒祈祷十多天,雨水仍然没有到来。臣私下以为是天心仁爱未至。陛下临朝听政,有时直到太阳偏西,而与群小人亲近玩耍,呼喊之声却通宵达旦,您用什么来乘奉天心,奠定社稷大业呢!法纲日渐苛刻,则球越发严厉,盗贼在白天杀害人命,百姓漂泊流浪填满道理,元气零散。给事中御史虽知却不敢议论,内阁官员陈述却不敢尽言,这是堵塞蒙蔽的大祸啊。古代提升贬退大臣,必定有一定规则礼仪,肉刑不加士大夫。而近来公卿大臣离职,不讲究礼节。比如前朝忠臣刘大夏,贬谪戍守边疆,已达三年,陛下弃之不理,这不是用来善待德高年重的旧臣、尊敬大臣的礼节啊。本朝的法律条例,参考古今而定,足以用来惩治奸恶。而近来司法官仰承君主旨意,打压善臣良民。古书称:‘赏罚过度则会施及淫人,刑罚过度则会牵连善人。如果不幸而又过失,那麼就宁愿过度也不要过滥。’现在的刑罚,氾滥程度有何比此更严重的呢?希望陛下慎戒安逸游玩,摒弃玩赏,远离小人,召回旧时有德官员,同在朝官员,悉心图治,并命令司法官谨慎遵守既定方针,即使有律刑轻微而情节严重情况,一定要奏请裁决,而不能擅自量刑轻重。如果这样,尚可对上消除天灾,对下可以收揽人心。”
当时,朝中官员长期避诿谏言。罗侨奏疏呈上时,内心揣度必死无疑,于是便将棺材放在车上听候发落。宦官刘瑾大怒,假传内宫圣旨谴责长达百句,命令朝廷大臣商议刑罚。大学士李东阳极力营救,得以改判,贬为原籍担任教职。同年秋天,刘瑾事败,御史凌相上疏:“评事罗侨烛事几之未露,遏气焰于方张,君子之所难也,宜大用,以劝忠直。”
正德六年(1511),罗侨被征召恢复原职,随后他称病辞职归乡。正德七年(1512),丁母忧
正德十四年(1519),宁王朱宸濠反叛,都御史王守仁吉安起兵,罗侨首先赴义讨伐平叛,负责驻守吉水
治理地方
正德十六年(1521),明世宗即位后,罗侨即授台州府知府。在任期间建忠节祠,祀奉方孝孺。他还延请平民张尺,询问民间疾苦。并按季节巡视田间,督促农桑,并讲解提倡明朝婚丧祭祀礼仪,境内治理很好。吏部考核天下守令,以罗侨为第一,赐袭衣、牢醴以示表彰。
嘉靖二年(1523),延绥巡抚、都御史姚镆上疏道:“ 臣下冒犯君主威严而进谏,自古以来就是难事。从前‘八党’专权,逆贼刘瑾扰乱朝纲,朝廷大臣缄默不语,均明哲保身。然而给事中刘掞、评事罗侨却为国赴难不顾自身安危,揭发时政弊端,侥幸生存下来。逢遇圣明君主,应当明显加以奖励提拔,并勉励其从臣。然而罗侨担任台州知府,刘茝担任长沙知府,使胸怀忠诚竭心尽节的人才停留于常规的升迁中,臣私下为朝廷深感惋惜啊。”明世宗采纳其进言,四月,提升罗侨为广东左参政,罗侨推辞。吏部则以公文催促,罗侨不得已而就任。
嘉靖三年(1524),到任广东,分守岭西道。八月,上疏请求辞官归乡,总制、都御史张嵿巡按御史熊兰上奏:“左参政罗侨学靡词章,志趋道义,劾权奸而直气不挫,遭摈弃而贞节益坚,诚未可听其去也。”罗侨于是再次上疏请辞,而吏部移檄不准。罗侨至韶州,以德疾辞官,总制、都御史盛其期上疏其事,得到允许。
轶事典故
罗侨为人敦厚行,行为效仿古人。罗洪先居丧期间,仍然不停止讲学,罗侨认为不合礼法,写信指责。其峻峭直率的性格正是如此。
最新修订时间:2024-06-15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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