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两种以上水利任务的水库调度运用。
水库可能负担的水利任务包括
防洪、发电、
灌溉、 航运、供水、
防凌、养殖、旅游等多种任务,
水库调度应尽量做到一库多利、一水多用,充分发挥综合效益,以达到国民经济整体利益最大的目标。综合利用水库调度应着重研究各水利任务间的主次和协调关系,拟定统一调度方式。
调度方式
防洪与兴利结合的调度方式 承担防洪及兴利任务的水库,在调度上要使水库的防洪库容与
兴利库容尽可能结合起来,以尽量提高综合效益。常采用的方法有:利用洪水季节性变化规律,分期拟定
汛期限制水位,以便与兴利库容结合;利用
水文预报(见
水库预报调度);通过绘制水库调度图使防洪库容与兴利库容结合。采用以上方法调度时,对防洪与兴利均要全面考虑。
发电、灌溉、供水相结合的调度方式 要根据水库承担任务的主次关系和各部门用水在时间、空间上可能结合的情况,拟定合适的统一调度方式。如:①以发电为主的水库,灌溉或供水自坝下引水(与发电用水可以结合),或自库内引水(与发电用水不能结合)量不大,可按发电水库拟定调度方式,库内的引水量可按需要供给;②以灌溉或供水为主兼顾发电的水库,一般应以灌溉或供水水量拟定调度方式,根据灌溉或供水的要求确定发电时间和发电量,多余的水量可主要用于增加发电效益;③发电和灌溉或供水并重,或它们的用水比重均相当大,在时间或空间分布不一致时,应根据它们的设计
保证率、用水要求绘制水库两级调度图(见
水库调度图),对于不同来水年份和水库蓄水情况,分别采用不同的调度方式。
其他
其他综合利用任务统一调度方式:当水库还担负防凌、航运、水产养殖、改善下游水质、旅游等方面的一种或多种任务时,在拟定调度方式时,还应考虑它们对水位、
流速、泄量及其过程的要求,在协调中要以国民经济整体效益最佳为原则。
综合利用水库调度通则
兴利高调度
第二十三条 水库兴利调度的任务是,依据规划设计确定的开发目标,合理调配水量,充分发挥水库的综合利用效益。
第二十四条 兴利调度的原则
在制定计划时,要首先满足城乡
居民生活用水,既要保重点任务又要尽可能兼顾其他方面的要求,最大限度的综合利用水资源。
要在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基础上核定各用水部门供水量,贯彻“一水多用”的原则,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兴利调度方式,要根据
水库调节性能和兴利各部门用水特点拟定。
库内引水,经纳入水库水量的统一分配和统一调度。
第二十五条 编制兴利水库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应年(期、月)来水的预测。
协调有关部门对水库供水的要求。
拟定各时段水库控制运用指标。
根据上述条件,制定年(期、月)的具备供水计划。
第二十六条 在兴利方面,以城市工业及生活供水为主的水库,应在保证供水前提下,合理安排其他用水。对特别的重要供水任务的水库,应预留一部分备用水量,以备连续特枯年份使用。
第二十七条 在兴利方面,以灌溉为主,兼有发电、航运等任务的水库,在编制兴利调度计划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合理的调整灌溉用水方式,减低供水高峰。
充分利用灌区内的蓄水工程,在非灌溉期或非用水高峰期时由水库提前放水充蓄;在用水高峰时,灌区内的蓄水工程可与水库共同供给灌区用水。
结合灌溉供水,尽量兼顾发电、航运的要求。
第二十八条 在兴利方面,以发电为主,兼有灌溉、航运等任务的水库,在编制兴利计划时,应按设计中的规定,协调好发电与其他用水部门间的关系。
第二十九条 有竹林流放和过鱼要求的水库,其运用方式,应尽量满足竹林流放和过鱼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条 在实施调度中,应根据应时的库水位和前期来水情况,参照调度图和水文气象预报,调整调度计划。
对于多年调节水库,在正常蓄水情况下,一般应控制调节年度末库水位不低于规定的
年消落水位,为连续枯水年的用水蓄备一定的用水量。
当遇到特殊的干旱年,水库水位已落于限制供水区时,应根据当时具体情况核减供水量,重新调整各用水部门的用水量,经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后执行。
水文观测与预报
第三十一条 大型及重要中型水库,应根据水文预报及水库调度的需要布设水文站网。都要建立入库、出库站。水库所设测站的观测与报汛,均应按照国家有关水文测验规范及
水文情报预报拍报办法进行。
水文测站设定以后,应长期稳定,但当流域水文情势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调整,在调整重大水文站时,要与有关部门协商,必须使水文观测资源前、后衔接。
第三十二条 为保证水库正常调度运用,水库管理单位应充分利用各种通信设施,必要时要设立专用通信手段,以保证水文信息传递及时准确,同时要做到上、下游防汛指挥部门及有关单位通信联系畅通无阻。大型和重要中型水库,应建立自动测报和预报系统,以提高水库的调度水平。
第三十三条 大型及重要中型水库必须开展水文预报工作。各水库编制的水文预报方案须经水库主管部门审定。已使用的预报方案,应根据实测资料积累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实时水文预报,应按照规定发至有关单位和部门,并根据水情、雨情的变化,及时发出修正预报。
调度管理及工作制度
第三十四条 大型及重要中、小型水库,编制本水库调度运用规程的主要内容包括:
1、本水库承担的任务,调度运用的原则和要求;
2、主要运用指标;
3、防洪调度规则;
4、兴利调度规则及绘制调度图;
6、水库调度的规章制度。
水库管理单位要依照本水库的调度运用规程,编制调度运用计划,包括年、供水期、月(视具体需要而定)的兴利调度运用计划和汛期调度运用计划,报请水库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并抄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查。
第三十五条 重要大型水库,应编制水库调度月报上报水库主管部门。其内容有:
水库以上流域水文实况;
水库调度运用过程及特征值;
下月的水库调度计划和要求。
第三十六条 水库管理单位要建立调度值班制度,汛期值班人员应做到:
及时收集水文气象情报,进行洪水预报作业,提出调度意见。
密切注意水库安全以及上、下游防汛抢险情况,当发生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向防汛负责人和有关领导汇报。
当水库泄洪、排沙或改变运用方式以及工程发生异常情况危及大坝和下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情况时,要把情况和上级主管领导的决定,及时向有关单位联系传达。
做好值班调度记录,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对重要的调度命令和上级指示要进行录音或文字传真。
严格遵守防汛纪律,服从上级主管总参调度指挥。
平时,水库管理单位要配制专职调度人员,负责处理日常的兴利调度事宜。
第三十七条 水库管理单位要建立水库调度运用技术档案制度,水文数据、水文气象预报成果、调度方案的计算成果、调度决策、水库运用数据等,要按规定及时整理归档。
第三十八条 水库调度一般每年都要进行总结,总结报告应报水库主管部门备案。总结的内容应包括:对当年来水情况(雨情、水情、多沙河流包括沙情)的分析;水文气象预报成果及其误差评定;水库防洪、兴利调度,合理性分析;综合利用经济效益评价;经验教训及今后的改进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