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绳芝,原名高秉贞,1878年出生,
澄海上窖乡人,晚清
举人。高绳芝出身侨商世家,祖父高楚香年轻时独自到
泰国谋生,首创机器动力火砻(碾米),后经艰苦创业而成巨富。清末,高绳芝与叔父高晖石兴办
汕头自来水股份有限公司,创办汕头开明电灯股份有限公司,开设机器榨油厂;在
澄海首创振发织布局,引进
日本新式织布机械;架设汕头至澄海
有线电话,开澄海民用电话之始。并填筑
海坪扩大土地,使高氏实业成为当时潮州9县首富。高绳芝还积极参与并赞助
黄冈起义和
惠州起义。惠州起义一役捐款2万银元。
辛亥革命时,他为革命大局奔走,出10余万元银元以充军费。高绳芝病逝后,被批准为
丁未“着花红”烈士。
高绳芝历任汕头总商会会长、汕头民政长兼全潮财政总长,是清末民初
潮汕著名的华侨实业家和社会活动家。可惜的是,在汕头埠的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已初具雏形,产生巨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之际,高绳芝却因心力交瘁,于1913年去世,年仅35岁。
为了表彰
高绳芝先生的业绩,1928年12月23日,筹建
中山公园委员会第十一次常委会,林忠俊委员首先提议,“潮人
高绳芝先生为潮人革命前导,
辛亥革命及惠州革命两役有功民国,可否于本园市民林区中为建一亭以垂纪念。”得到一致通过并提交筹委大会表决。1929年1月20日,筹建中山公园委员会第四次执委大会上,这一提议得到全体委员通过,当次大会还决定纪念亭建筑地点和建筑费用交下次常委会妥议再提大会追认。一个星期后,筹建
中山公园委员会第十六次常务会经讨论决定,高绳芝纪念亭建筑地点指定为市民林区八角亭原址,建筑费预定6000元,纪念亭建筑图纸交筹建
中山公园委员会工程部设计。
1930年春节过后,工程估价完成核定,施工章程、招投章程,合约及图函等亦均准备妥当,4月18日下午召开招投会。最终,信合公司获得投标,根据招标合同规定,工程必须于1930年5月20日动工,同年9月20日竣工,逾期1天罚银20元,中标合同费用5270.7元。
那边工程开建,这边管理方亦紧锣密鼓,准备为纪念亭匾额的题写物色人选。经1930年5月31日筹建
中山公园委员会第十八次执委大会议决,高绳芝纪念亭匾额请
胡汉民院长书丹。6月3日,
林修雍拟函呈时任
国民政府立法院长的
胡汉民先生,请其为
高绳芝纪念亭题写匾额。一个多月后,总务部报告已经收到
胡汉民先生题
高绳芝纪念亭横额。不久,由郑国潘先生撰写的《高绳芝先生纪念亭记》亦完稿。
按合同,纪念亭应该于1930年9月竣工,但因在建筑过程中,按合同使用的材料实际效果未达到设计效果,故中途常常不得不改变材料的使用,延误了不少时间。如8月中旬,纪念亭铺设地面,原定计划用白麻石砖铺砌,完工后,效果不能让工程师满意,只得重新改用瓷砖仔。地台原使用
洋灰而未加铁筋,为了今后地面的坚固,又追加用
铁筋。这些不仅延长了工时,亦增加了费用
大洋三百多元。到了1930年12月,纪念亭主体工程已经基本完成,有委员提议纪念亭周围地面应加筑栏杆及灰坛。一个多月后,负责工程的黄宝潮委员又提议,灰坛改用石柱石边,工程费用增加到704元。直到1931年4月11日,全部工程才由工程部叶工程师向第二十八次执委大会报告验收情况,大会又追加了180元大洋,加做原有窗外三面栏杆前的台口围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