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账制又称统一货币记账制,是以某一种
货币为
记账本位币,记录全部经济业务。这种方法又分为两种,一种是本国货币统账制,一种是外国货币统账制。
外币统账法是指只以某一种货币为
记账本位币记账的方法,具体来说,企业的
会计核算是以记账
本币为记账单位,分别记录企业发生的
外币交易业务,外币债权债务
业务,外币兑换业务,以及外币投资和外币资本折算业务等等。对
外币业务涉及的非
本位币货币统统折算成记账本位币加以反映,对非记账本位币在账上只作一个辅助记录。所以,该种方法又称为“记账本位币法”。
采用
外币统账法在实际核算时,对非
记账本位币折算成记账本位币,又有“当日汇率法”和“期初汇率法”两种选择。
期初汇率法是对当日汇率法的一种简化,它要求对每一笔
外币业务均在发生时按当期期初的市场汇率折算为
记账本位币。
(2)
分账制: 又称
分币记账制,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时直接按原币种记账,在期末时再将各种外币账户的余额和
发生额折合成人民币,然后编报会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