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
经济结构实施管理由来已久。但是,我国的结构调控问题比较多,原因在于两个方面:
其一,
市场机制尤其
价格机制不完善,通过
市场信号引导
资源配置,进而影响
经济结构变化的机制不顺畅。虽然我国的绝大多数
生产资料、消费晶和
服务价格由市场决定,但是一方面
市场体系不完整,
市场信息不能完全在各个市场共享。另一方面,
市场主体(包括政府、
国有企业、
私营企业和居民个人)对
市场信息的搜集和反应不灵敏,造成
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减弱,社会生产不能够很好地适应国内外市场需求的变化,结构调整的效果不理想。
其二,政府结构调整的力度不够。当
市场机制不能有效地解决经济结构调整问题时,政府就要发挥相应的作用。但是长期以来,我国要么是不重视
产业政策的研究和制定,要么是制定的
产业政策缺乏可操作性和实施力度。当然在改革的过程中,结构调整还遇到了
国有企业亏损面过大、
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等一系列问题,举步甚艰。从实施结构政策效果比较显著国家的经验来看,产业政策必须有约束力。日本和韩国都曾借助于法律的形式,实施经济结构调整战略,并取得有效成果。所以,经济体制转变时期,应加强经济
结构调整政策的力度,通过
国家计划和产业政策确定结构调整的目标和内容,必要时要由
财政资金或
信贷资金予以保证或倾斜,提高结构调整的有效性。
在
经济体制转变时期,结构调控的重点是:把加强农业放在首位;继续加强
水利、
能源、交通、通信和重要原材料等
基础设施和基础工业建设;加大调整、改造加工工业的力度,提高加工工业的素质,这是优化产业结构的重要环节;为高科技产业的发展积极创造条件;努力发展
第三产业,提高其在
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同时,还要根据国家的总体经济水平和发展进程,改善地区布局,促进
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在
市场经济体制比较成熟的时期,一般经济结构的调整应主要借助于市场的力量来实现。政府在结构调控中的任务,一是转向重大结构和
基础结构的调整;二是研究、规划经济结构的调整方向,并引导和调控市场的运行。
1.总量调控是以经济运行的数量规模为调控对象,如
经济规模、产值数量、
增长速度、供求总额等;结构调控则以经济运行的比例关系为调控对象,如
国民收入分配比例、
产业结构、
产品结构、
生产力布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