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结构是指为直接生产过程提供服务或一般性共同条件的各经济部门的总体。包括
交通运输、邮电通信、物资仓储以及
城市公用事业,如供电、供水、供气等。这些部门的产品的生产和劳务的提供往往同它们的消费同时进行,它们的产品和劳务对直接生产部门的发展起着先行和保证作用,是现代社会生产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基础结构一词来源于拉丁文infra和structure,意为“下面、底下”和“建筑、结构”。20世纪40年代开始出现于西方
资本主义国家,当时把为工农业服务的部门统称为基础结构,后来这一名词为苏联、东欧和第三世界国家广泛使用。我国一般把基础结构分为广义、狭义两种,狭义专指具有有形资产的部门,如运输、动力、通讯、供电、供水等;广义的还包括教育、卫生、科研等部门。
基础结构所需投资一般较多,建设周期也较长。一国生产力发展水平越高,对基础结构的投资需要量就越大。从投资角度看,基础结构的投资属于社会间接投资,一般由政府投资或支持。基础结构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它与直接生产过程的比例及其内部结构的合理化,是产业结构合理化对策的重要方面。电力超前、运输先行、信息畅达、水源保证等,是现代经济发展的重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