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费是指
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
工作任务和事业计划所需经常费用的统称。这些单位一般不直接从事物质资料生产,没有独立、稳定的收入来源。或者虽有一部分收入,但大都不足以抵补本身的业务支出,需要
国家预算拨付经费。经费按用途可分为
人员经费和
公用经费。或分为维持经费和发展经费。前者指维持原有行政事业单位机构及规模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后者是指在计划年度内,经批准新增加的机构、人员或其他事业项目所需的经费。原单位增加少量人员,不增设机构和不扩大事业项目的,属于自然增长,
不作为发展经费。
旧指国家经常费用。《
史记·平准书》:“自天子以至于封君
汤沐邑,皆各为
私奉养焉,不领於天下之经费。”
司马贞索隐:“不领入天子之常税,为一年之费也。” 唐韩愈 《
顺宗实录二》:“
乙丑,停
盐铁使进献,旧盐铁钱物,悉入正库,一助经费。” 宋
苏轼 《范景仁墓志铭》:“以
今赋入之数十七为经费,而储其三以备水旱非常。”
今亦指经办
事业支出的费用。
鲁迅《书信集·致李小峰》:“印的时候,我想用较好的纸,另印一百本,自备经费。”
三公消费,指政府部门人员
因公出国(境)经费、
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是当前
公共行政领域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全国人大常委会2011年6月30日表决通过关于批准2010年
中央决算的决议,经财政部汇总,2010年中央
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三公“支出合计94.7亿元。
决算报告还公布了汇总2010年中央行政单位(含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维持机关运行开支的
行政经费,合计887.1亿元。2012年6月财政部公布,2011年中央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的“三公经费”支出,合计93.64亿元
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