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开展各项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实际支出。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
职工福利费、
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
业务招待费、
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
按照不同业务性质进行分类,分为财政补助支出、非财政
专项资金支出和其他资金支出三大类。
不得将应列入
经营支出的项目列入事业支出,也不得将应列入事业支出的项目列入经营支出。
年终结账后,该科目无余额。事业单位应在“事业支出”科目下设置“基本支出”和“
项目支出”两个二级明细科目,并在二级明细科目下按
政府预算收支科目中的“项目支出”级科目设置三级明细账,进行
明细核算。